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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蒙特利尔一名出租车司机将蒙城市政府告上法庭,诉称市政府禁止出租车内置放“不必要私人物品”的法规存在不合理之处。 45年来每天都工作16个小时的出租车司机Arieh Perecowicz已经因此法规被罚款6次,总计1,400元。“不必要私人物品”包括他的女儿和儿子的照片、一株罂粟花、一面加拿大国旗和一张犹太教祭司的照片。在他的出租车后面,还有犹太教保护的象征---门柱圣卷。但据Perecowicz自称,乘客们没有人对此产生过抱怨。然而,出租汽车局的检查人员却认为,车内放置这些物品的此做法有欠妥当,因此向Perecowicz征收罚款。 Perecowicz表示,他在研究了市政部门对这一问题的记录之后,发现没有其他出租车司机被要求除下车内的私人物品。他认为,出租车司机喜欢在车内放置一些私人物品,如麦当娜的广告、珠链或者印度教圣徒像等等,但在蒙特利尔大岛上,除了他以外,还没有任何司机因此而被罚款,而他却被处罚了6次。Perecowicz认为,他是因为对有关出租车管理局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而被罚,因为第一份罚单是在他接受了CTV电视新闻采访之后收到的。 Perecowicz认为出租车是他与公众共有的私人空间,他将在法庭上表达这一观点。因为他没有钱聘请律师,所以将代表自己出现在法庭上。如果他败诉,将需支付至少是原罚金两倍的金额。但他指出,这是一个基本自由的问题。他认为只要不对公众造成干扰,只要不干涉他人的权利,自己就有权保留那些表达自由或宗教自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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