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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公布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显示,在1992至2004年间,加拿大高收入人群变得更加富有,而其余人的收入状况却没有多大改善。
加拿大统计局通过纳税资料对加国高收入人群进行分析后发现,加国最富有的5%的纳税人在1992年时的收入占全国总收入的21%,而他们在2004年时的收入升至占全国总收入的25%。但研究同时发现其余人的收入只有少许提高。
根据研究,虽然加国个体收入者中男性只占48%,但在加拿大120万高收入者中,男性却占到75%。
研究同时发现,加国女性越来越富有,在1992年,加国收入最高的5%纳税人中,每7人中有1人为女性。到2004年,这一比例上升到每4人中有1人为女性。
报告显示,在2004年,加国收入最高的5%纳税人共有120万人,他们的年收入至少为8.9万元,而如果想跻身加国收入最多的0.01%富人中,年收入至少要达到280万元。
而在美国,收入最高的5%纳税人的年收入至少为16.5万元,收入最多的0.01%富人的年收入至少需要达到940万。
在加国收入最高的5%纳税人中,有近46%居住在安省,其次是魁北克省18%,亚伯达省15%,卑诗省13%。而在加国收入最多的0.01%富人中,有近51%居住在安省,其次是亚伯达省23%,魁北克省10%。
研究发现,高收入家庭通常居住在较大的城市中心,其中在每10个年收入超过25万的家庭中,就有3个居住在多伦多,其次是蒙特利尔11%,温哥华和卡尔加里均为8%。
研究还发现,在加国收入最多的0.01%富人中,大约有100人在2004年未曾支付入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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