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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僱主在招聘時常常要求申請者具備「加拿大經驗」﹐安省人權委員會首席專員賀珀勵(Barbara Hall)昨日在一個公共活動中表示,該要求是間接種族歧視的行為,為此該協會正在研究一項新政策,取消這個將眾多移民找工者拒之門外的招聘條件。
賀珀勵是在由多倫多大學、平權會及Mennonite New Life Centre聯合舉辦﹑名為「加拿大經驗以外」(Beyond Canadian Experience)的研討會上發表上述言論。該項目自一年多以前受到聯邦政府資助,開始對該議題展開研究,旨在加強公眾,尤其是企業僱主對「加拿大經 驗」以外的認識,從而減少新移民找工的障礙。
項目合作單位之一,多倫多大學社會工作系助理教授方翎認為,要求找工者擁有加拿大經驗,與要求性別和年齡一樣,是一種就業歧視,侵犯到了人權,僱主應該認 識到在「加拿大經驗」以外,更多應聘者不同的才華和資歷,才能增加企業的僱用空間。
方翎說:「我們希望安省人權委員會最終能夠將取消『加拿大經驗』寫到人權章程中去。」
安省人權委員會於去年第一項調查中發現,絕大部分新移民在找工時都會因沒有加拿大經驗而受阻,同時大部分企業都認為「加拿大經驗」是員工合資格的必備條 件。
新移民找工受阻
「這些企業是在利用『加拿大經驗』作為種族歧視的藉口……而這些不僅會令企業本身付出代價,更對那些不能在自身所擅長的領域找到工作的移民及其家庭造成傷 害。」賀珀勵繼續說:「這顯然是錯誤的,是需要改變的。」
據賀珀勵稱,安省人權委員會正在研究一項在全省取消「加拿大經驗」作為應聘條件的政策,理由包括按照該條件評價應聘者不可靠、該條件將一部分人隔離開來, 以及該要求是對應聘者的變相歧視等。
職場種族歧視問題普遍
應邀參加昨日研討會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吳瑤瑤表示,職場上的種族歧視問題十分普遍,除了「加拿大經驗」以外,很多亞洲申請者會僅僅因為他們的姓氏而失去面 試的機會。
但在她所了解的各種人權案例中,關於職場歧視的案件卻相對較少,牽涉到「加拿大經驗」的案例更加寥寥無幾。
「在我看來,『加拿大經驗』的確屬於人權問題」吳瑤瑤稱:「我支持實施相關政策來改善這一現狀,我們生活在一個多元文化國家,職場應該反映出與人口相對應 的多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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