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凤凰网援引极目新闻报道,黄先生(化姓)花32元买了一张双色球彩票,中了1113万元大奖,却因超过60天兑奖期被彩票中心拒绝兑奖。他起诉索赔,被法院驳回,还要承担一审诉讼费8.8万余元,费用他已缴纳。极目新闻记者11月2日获悉了此事。 报道说,2019年11月某天,黄先生在一家彩票店买了这张彩票,但彩票一度找不到。2020年1月某天他找到彩票,让彩票店出具了证明,证实在该店购买且已中奖,拿着去兑奖,彩票中心以超过“开奖后60天兑奖期限”为由拒绝。 黄先生认为,彩票票面没有注明60天兑奖期限,彩票中心交付的彩票也未载明开奖、兑奖信息,存在违约,于是告上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要求兑奖1113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彩票中心答辩称,黄先生所持彩票真伪存疑;官网开奖公告写明“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逾期视为弃奖”,而且曾三次在今日头条刊登文章寻找中奖彩民,已尽到提醒义务。 法院查明,2019年11月3日的开奖公告载明了60个自然日的兑奖期,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该笔奖金已进入彩票公益金账户。黄先生2020年1月拨打彩票中心客服热线时曾说,自己上一期中了一千一百万元,现在过期了两天,问能不能星期一过来领,还说彩票找了几天才找到。 法院认为,黄先生作为彩民应当知晓《彩票管理条例》关于60个自然日内兑奖、逾期视为弃奖的规定,未在期限内兑奖是其遗失奖券所致,彩票中心不存在违约,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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