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加拿大报税截止日(4月30日)临近,不少华人仍对复杂的税制感到困惑,尤其涉及跨境工作、家庭分居等情况时,更容易出现误判,甚至影响税务与福利。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询问:夫妻同为永久居民,太太带孩子在卑诗省生活,拥有一份工作,房产也在太太名下;而先生长期在中国工作,去年只在加拿大居住了二十多天。这样的情况,先生属于税务居民,还是非税务居民? 针对这类常见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BCSUN.ca联合会计所创办人孙光芬会计师(Sunny K F Sun, CPA),解析华人在报税时的误区和容易忽略的关键细节。 税务身份关键在“居住关联”很多人以为,是否报税只看是否“住满183天”。对此,孙光芬指出,这其实只是其中一项参考因素。 她表示,无论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还是持有工签或学签的人士,只要一个日历年内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就是报税居民。比如陪读妈妈或陪读爸爸,“就有报税的义务,而且需要申报全球所得,全球资产,甚至包括全球海外关联公司”。 不过,她也强调,加拿大税务局(CRA)在判定税务居民时,更看重的是与加拿大的整体“居住关联”(Residential Ties)。 例如: 孙光芬说:“如果他跟加拿大有一个很强的居住关联(Residential Ties),加拿大税务局将这样的税务居民定义为‘事实居民’(Factual Resident)。事实居民需就其全球收入在加拿大纳税,除非其已在与加拿大签有税务协定的国家申报并缴纳相关税款。” 长期在海外工作 未必是非税务居民对于不少“两地跑”的华人来说,以为人在海外工作,就自然不需在加拿大报税,但情况未必如此。 孙光芬(Sunny Sun, CPA)指出,如果是由加拿大公司派驻海外,且薪资在加拿大发放,即使长期不在加拿大居住,也没有住满超过183天,仍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居民”,需要申报全球收入。 另一种情况是,他的薪资由所工作的国家支付,那个国家已经与加拿大签署了税务协定(Canada’s Tax Treaties)。根据协定中的“社会关联解除规则”(Tie breaker Rule),因为他生活、工作、缴税都在税务协定国,因此即使在加拿大有配偶和未成年孩子这样的居住关联,也可被归为“视同非居民”(Deemed Non-Resident),避免了在加拿大的缴税义务。 不少人误认为,只要一年不住满183天,就不会被当作税务居民。 孙光芬提醒表示,如果“视同非居民”因为配偶和非成年子女仍在加拿大而常回来,接近183天,“就代表和加拿大的居住联系依然很强,那国税局可能会去很仔细地检查,你到底跟哪个国家的社会关联性比较深”。 她补充说:“此外,视同非居民一般不应以个人名义在加拿大持有房地产,除非该物业用于出租,并按非居民身份申报及缴纳相关租金税。” 她建议,对于被视为非居民的跨境人士,应避免在加拿大停留时间过长,以免触发被认定为税务居民的风险。 个案解析:在加拿大一年居住不足20天怎么算?回到读者的案例,先生一年仅在加拿大停留约20天,是否属于“视同非居民”? 孙光芬表示,仍需综合判断,“要看很多因素,然后来看你跟哪一个国家是比较近。” 例如: 她分析:“像这个个案呢,如果先生在加拿大一年只有20天,如果他能够证明他在中国有一个全职工作,在中国有报税,还有他的投资在中国比加拿大多,那这样子的话,他就应该会被认定是中国的税务居民。” 全球超过90个国家和地区签有加拿大税务协定,包括中国、香港、日本、韩国等。孙光芬说:“如果你在那边长期工作生活,只是偶尔回来看看你的家人,我们就可以说你是Deemed Non-Resident(视同非居民)。” 由于每个跨境居住家庭或个人的具体情况有差异,具体个案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小心“卫星家庭” 可能被征空屋税孙光芬提醒,如果配偶被视为加拿大非税务居民,主要收入未在加拿大申报,这样的家庭将被认定为“卫星家庭”(Satellite family),进而涉及卑诗省的投机与空置税(Speculation and Vacancy Tax)。 她说,每年在申报投机与空置税时,“如果配偶一方一年才回来20天,并没有在加拿大报税,那这个家庭就可能被认定为卫星家庭”。 卫星家庭是指个人或夫妻,其一年内家庭的全球总收入有超过50%未在加拿大报税。 她指出:“空中飞人家庭,就算这个房子百分之百是太太的名字,只要先生是‘视同非居民’或‘非居民’,而他的所得又高于太太的所得,太太就要缴卑诗省的投机与空置税。在2026年是房价的3%,2027会增加到4%,就会很重。” 空置房子超过半年 将被课税很多华人两个国家来回跑,即两地居住。作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应重视自己是否在加拿大住满183天。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会记录您的每次入境和出境资讯,包括陆路、航空或海路,并定期与加拿大税务局分享。航空公司和船运公司的入境名单会直接上传给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孙光芬说:“加拿大的系统是有方法看到你有没有出国。” 除了卫星家庭外,房屋使用情况也会影响税务。如果税务居民或其报税中的家庭成员,没有人在加拿大的房子里住满半年以上,根据卑诗省投机与空置税规定,哪怕不是卫星家庭,这房子也可能会被征0.5%的空屋税。 孙光芬提醒:“这个是很多人的误区,就要小心,你一定要住满六个月,或是你税务居民身份的家人要住满六个月。” 另外她建议可以把房屋出租6个月以上(长租)。“有独立出入口,有独立的厨房跟浴室,把地下室出租的话”,她说,“即可免缴卑诗省的投机空屋税。” 海外资产申报 别忽略美国股票在海外资产申报方面,也有不少人容易出错。当相关资产超过10万加元时,报税时需填报T1135。 孙光芬指出,有些人以为透过加拿大银行购买美国股票,就不算海外资产,其实并非如此。 她强调:“只要买的是美国的股票,哪怕是通过加拿大的券商买的,还是要做海外资产申报。” “如你的海外资产总额超过10万加元,在第7类资产中须按市值计算,而其它类别的海外资产则按成本值计算。”她说。 如果未填T1135,每年2,500元罚款;如果蓄意隐瞒,不仅要缴纳罚款和利息,还可能被追缴相关资产利得的税款。 大额汇款须提前准备文件不少华人家庭涉及跨境资金往来,但对相关规定了解不足。孙光芬指出,大额国际汇款通常会受到监管审查,需能说明资金来源。 她举例说,“一位爸爸从香港汇50万来加拿大。如果是在香港存了十几年的一个定存解约,那么需要准备这笔定存在香港银行的历史证明、解约证明;如果是从这位爸爸的公司汇出来,就要去解释这笔钱到底是以什么方式从公司出来的,是从公司拿到的股利呢?还是薪水呢?还是股东借款的还款?甚至可能要你拿出这个公司的财务报表,来证明这个公司确实有这笔钱。” 孙光芬说,如果无法提供证明文件,可能面临两种结果:一种是银行必须把这笔钱退回海外;第二种,税务局将这笔钱视为你的不明所得,可能会导致需缴纳最高53%的税率(卑诗省的综合所得税税率约介于20%至53%之间)。 她强调,汇钱之前一定要叫汇款人很充分地、合理地去准备汇款资金来源证明,“我们有反洗钱法,你必须要证明你钱的来源是合法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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