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一名男子因在两年间用监控摄像头偷窥邻居,被判赔偿近1万元。 近日法官Emmanuelle Saucier裁定:“法院谴责这种行为,它严重侵犯了隐私权,”。 这一判决源于东蒙特利尔一名房主及其姐夫向小额索赔庭提出的诉讼。 Zhen Di Zeng和My Cong Phui发现自己在2022年至2024年间被邻居Bruce Wilson“监视”,感到非常震惊。 Wilson承认,他安装的摄像头拍摄了超过7000小时的视频,并用手机拍摄多张照片,以监控邻居在自己物业上的活动。 据称Wilson为Di Zeng的前租户执行了这一监控工作。前租户要求在Wilson屋顶安装一台摄像头对准邻居的房产,并允许他们访问监控网络。 这些前租户因房屋回收给房主家人而被迫搬离,他们希望通过使用Wilson提供的影像和日志,在住房法庭证明房屋回收行为不合法。然而,在法庭听证会上,前租户撤回了诉讼。 此外,法官还怀疑前租户可能支付了Wilson进行监控工作。 据法官指出,Wilson每天花费“最多三小时”整理这些影像,建立了一个包含180条记录的日志,详细记录邻居的行踪。因此很难想象有人会为陌生人花费如此多时间收集数据,而不获得报酬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根据魁北克民法典,为合法目的合理使用摄像头并不违法,例如为了自身安全。 然而,法院认为Wilson的行为违法,并称这是“对原告隐私权及其平静享有物业的严重非法侵犯。” 最终,Bruce Wilson被判向Zhen Di Zeng赔偿3500元,向My Cong Phui赔偿6000元(后者居住在房屋内且未参与住房法庭诉讼)。 他还必须销毁所有邻居的监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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