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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一名男子因未告知前伴侣自己患有生殖器疱疹,被判赔偿超过47,000元。 这名男子与女子于2020年12月开始交往,关系于次年5月结束。两人曾发生无保护性行为,而男子携带有疱疹病毒。他之前的伴侣已确诊患有该病,男子对此心知肚明,但仍与这名女子发生无保护性行为。 在两人刚开始交往时,女子曾询问男子是否“干净”(即无性病)。她本人已接受过检测,对此非常在意。男子确认自己“干净”,令女子感到安心,于是两人发生了无保护性行为。 后果严重 不出所料,这名女子感染了疱疹。她随后起诉前伴侣,要求赔偿65,000元。 该疾病对她影响极大。庭审中的一位专家指出,她属于症状最严重的前20%病例。她每年复发10到12次,每次发作都伴有剧烈疼痛。 疾病对她的职业和个人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她担心在为客户提供美容护理时传播病毒,因此辞去了美容师的工作。同时,她还长期担心将病毒传染给自己的孩子。 她也因此经历了严重的心理创伤。自尊心受挫,亲密关系受到影响。她甚至放弃了想再要孩子的念头,因为她知道病毒有可能传染给新生儿,后果可能致命。 构成民事过错 近年来,多人因类似隐瞒行为被法院判令支付赔偿金。 司法实践已明确指出,未告知性伴侣自己携带疱疹等传染性疾病,构成民事过错。 在本案中,男子辩称自己并不知道携带病毒,因为从未接受过检测。然而,庭上披露的一段他与女子之间的通信显示,他曾写道,虽然自己没有症状,但不知道自己是否具有传染性。法院驳回了他的辩解,认为他即便未被正式确诊,也不能因此免责。他明知前伴侣患病,自身可能感染的风险不可能完全无知。 费用与赔偿 在类似案件中,法院判赔金额通常在6,000元至20,000元之间,但每案情况不同,金额差异很大。 法院最终判令男子赔偿该女子近48,000元。 其中包括2,378元,用于支付她必须长期服用的药物费用,包括抗病毒药物,以及因应心理影响所需的抗抑郁药和助眠药。此外,还有5,000元的药物相关持续费用。 最后,法院还判给她40,000元,用于补偿因患病而带来的身心痛苦、不便及其他影响,包括心理创伤和生活质量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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