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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被控诈骗和遭到通缉的多伦多居民曾汉林,尽管其律师辩称将其遣送回中国可能遭到刑求、甚至被枪决,但法院16日上午驳回曾汉林的暂停执行递解出境令的申请,执法人员当天下午便在多伦多皮尔逊机场将65岁的曾汉林押上飞往中国的飞机。
为了避免曾是广东飞龙集团老板的曾汉林被遣送回中国,他的代表律师金维尔15日在法庭辩称,加拿大政府不应该将他的当事人送去那里接受不公平的审判,而且如果罪名成立,他的当事人甚至可能被枪决。2000年逃来加拿大的曾汉林,被中国当局列为海外十大通缉要犯之一。
然而,主持审理此案的波温法官裁决,没有理由采取「非常」步骤下令暂停执行针对的曾汉林的递解出境令,因为曾汉林提出的忧虑有过度渲染之嫌。波温法官指出:「申请提出者的证据均是揣测性的,无法合理显示那个案件会导致死刑或者刑求。」波温法官注意到,依据中国刑法,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拒绝评论此事,但曾汉林的律师金维尔说,他的当事人已在16日下午被押上多伦多飞北京的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班机。
在1990年代,曾汉林是经营运输、服务和机械制造的广东大型民营公司飞龙集团的老板。据曾汉林称自己白手起家,1997年时公司资产已达1500万加元。
可是,中国司法机构指控他的飞龙集团那时早已只剩下个空架子,因而起意以「资产重组,借壳上市」为名,利用合同诈骗成都联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价值6800万元人民币的联益法人股权。
「成都联益」法人股权一案,2000年底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审,但由于广东飞龙案发后早已人去楼空,曾汉林等人远遁海外,在这起法人犯罪案件中,只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朝晖被同案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曾汉林最近说,他是遭中国贪官设局陷害,不仅家产和公司都被剥夺,更因此深陷官司,因为害怕在中国遭到不公平审判,才在 2000 年逃来加拿大避难。在发现曾汉林潜逃后,中国公安部迅速请求国际刑警组织协查合约诈骗案被告曾汉林。
在多伦多非法居住四年后,曾汉林于2004年向加拿大政府申请难民身分。可是,加拿大难民局以其卷入刑事罪案为由,否决了他的难民身分申请。今年1月,移民部的递送出境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又作出结论说,将曾汉林递解回中国,不会令他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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