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 省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北温一名女房东因驱逐租客后赴中国照顾重病父亲,未能持续自住,省住宅租赁仲裁处(RTB)判她赔偿前租户 $4.5 万。但法院认为仲裁听证过程不公正,撤销原判,案件将重新审理。 涉事房东 Miyuki Shiino 拥有北温 Montroyal Boulevard 一处物业。从 2021 年 8 月起,她将房屋出租给 Mike Nairne 和 Sujin Wren 两人。2024 年 6 月,Shiino 以"房东自住"为由驱逐租客,并于同年 8 月搬入。 不过,2024 年 10 月,她接到消息称,远在中国、88 岁的父亲突发重病并需要手术。她随即前往中国,直到 2025 年 4 月父亲病情好转才回到加拿大。 2025 年 6 月,前租户 Nairne 和 Wren 向 RTB 提出申请,认为房东未按法律要求自住,要求赔偿。 仲裁处判决房东败诉,罚款 $45,156 BC 省《住宅租赁法》规定,房东以自住为由驱逐租客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出于真诚目的,二是在租客搬离后合理时间内入住,三是至少持续居住 6 个月。如果房东违反这些条件,可被判赔偿前租户相当于 12 个月租金的金额。 RTB 仲裁员认定 Shiino 未能持续居住满 6 个月,判她向前租户支付 $45,156 赔偿。 Shiino 随后申诉,辩称自己离境是因为父亲突发重病。但 RTB 在复议中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听证不公,案件发回重审 Shiino 向 BC 省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审。法官 Wilkinson 审查发现,RTB 仲裁员在听证时存在多项程序问题。 首先,仲裁员错误地声称房东没有提交翻译材料,实际上 Shiino 已提交了翻译文件。其次,仲裁员未能充分考虑房东提交的医疗证据和口头陈述。第三,仲裁员未向自辩的 Shiino 详细询问其离境原因,也未解释法律中"特殊情况"条款的含义。 法官指出,仲裁员还未经充分理由就驳回了相关医疗证据,这进一步破坏了听证的公正性。 最终,法院撤销了 RTB 的原判和复议决定,将案件发回重新审理。法官没有直接改判,而是要求 RTB 根据已提交的证据进行新的仲裁。 提醒:华人房东办理驱逐须留意流程 本案凸显华人房东在处理租赁和驱逐事项时,若遭遇特殊家庭变故需临时离境,必须保存充分证据并积极举证。法律允许在特殊情况下酌情处理,但流程规范和有力举证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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