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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最高法院2日推翻加拿大选举法中禁止旅居国外五年以上加拿大侨民投票的条文,使100多万加拿大侨民赢得投票权,将可在下一届联邦选举时参加投票。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潘尼(Michael Penny)在裁决书中说,连犯下大屠杀罪行的罪犯都有投票权,但“深刻关心加拿大”的侨民却没有投票权,所以他认为选举法中的这个条文违宪。 潘尼在裁决书中说:“(政府)基本上主张,允许非居民投票对加国居民不公平,因为加国居民天天受到加拿大法律约束,事事遵照国会决定。然而我并不认为这个说法有说服力。” 潘尼说,首先,侨民也要依循加拿大税务及其他法律。政府认定某些公民“不配”投票,尽管他们有这个宪法的权利。 潘尼写道﹕“这不是立法者的决定,而是《宪章》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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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国外的加拿大人将从下届联邦选举恢复投票权。 他并指出,投票权的基本要件是拥有公民权是而不是居住地,所以他拒绝联邦政府的要求,不同意延到12个月后再做出裁决。 民主改革事务国务部长波利弗瑞(Pierre Poilievre)的发言人雷诺-马泰4日说,政府会在斟酌这项裁决之后再决定是否上诉,并说这项裁决不影响改革《公平选举法》的提案。 这项海外侨民的投票权的判决,是因为旅居美国的两名加拿大人2月对宪法提出质疑,认为五年的规定有失武断和不合理。法院2月开始审理这个案件。 两人主张自己是为了教育和就业机会而居住国外,但仍心系加拿大,并与国内保持密切联系。 30岁的申诉人Jaimie Duong为这项裁决感到欣慰。在蒙特利尔出生,目前住在纽约州伊沙卡(Ithaca)的他说:“这裁决对我来是好事,对民主和对世界各地的加拿大人都有利。” 另一位申诉人是35岁的法兰克(Gillian Frank),他在多伦多出生,曾在加拿大军方服役,并曾荣获总督奖。目前旅居新泽西州普林斯顿(Princeton)的法兰克说,这项裁决“加强了我国的民主”。 两人都说渴望在下届联邦选举中投下自己的一票。 加拿大多个城市集会反对联邦《公平选举法》 加拿大多个城市有人集会示威﹐反对联邦倍受争议的《公平选举法》。示威者称﹐尽管政府此前作出修订﹐取消一些最具争议环节﹐比如不再要求选民出示地址证明证件﹐但法案仍不尽人意。多伦多、渥太华、满地可、哈利法克斯、温哥华等多个城市有示威活动。 不堪重压 联邦承诺修正选举法争议条款 由于遭到广泛和强大的反对声浪,哈珀的联邦保守党政府25日承诺修改选举法改革法案中一些最具争议的条款。 联邦民主改革国务部长波利弗瑞在记者会上透露了选举法改革法案修正内容,包括选民不必在投票站出示居住地证明。 现行法律允许选民在身分证明不齐全时,经他人担保即可参加投票。而今年稍早时,联邦政府向国会提交的选举法改革法案建议,收紧选民的身分证明规定,不再准许由旁人为他人的身分作担保。这一建议引起人们强烈不满。 波利弗瑞26日说:「公平选举法案将继续要求出示身分证明后才能参加投票,但我们将支持作出修正,帮助那些住址未显示在身分证上的人。」
波利弗瑞25日说,将修正选举改革法案部份内容。 他继续说,如果身分证上没有住址,可以在一份宣誓书上签字,保证他或她是本地居民,又至少出示一份身份证明,也可以参加投票。 选举总监在公布选举弊端方面受到的限制也得到显著放松,波利弗瑞说「我们支持修正公平选举法案,以确保选举总监拥有公布或者报告任何涉及选举事务的问题。」 联邦政府还对选举改革法案作出了其他一些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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