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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加拿大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在多伦多宣布公民法修改立法提案。新入籍提案增加申请人居住要求,增长申请费,增加诈骗处罚,简化处理程序。
这个被称为隔了“一代人“时间没修改的公民法(Canadian Citizenship Act),在公民申请等候时间超过2年之际推出,作用之一是减少积压,提高效率。
亚历山大说:“加拿大人明白,公民不应该只是一本护照带来的便利,而是对相互责任的承诺,对根植于我们历史中价值观的共同承诺。”
这个称为Bill C-24的立法如果获得通过,入籍条件将从目前的4年中住满3年,变成6年中住满4年;同时,在6年内的4年中,每年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不少于183天。并首次将“居住”定义为“亲身住在加拿大”。14岁至64岁的申请人都将须要通过入籍考试,并符合对英文或法文能力的最低要求;申请人必须在6年内,有4年报税记录。同时,目前分三部的程序,将变成一步。
移民部称,新法将使处理程序更流畅并减少申请积压,估计到2015-2016年度,平均处理时间将低于1年,到时的申请积压将减少80%(目前积压32万人)。申请费将增至300元,因目前的申请费只是成本的20%。
*行家及社区:改革基本对症下药
“他们修改了居住、语言要求,使上诉更容易。”资深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对《大纪元》说,这将使人难以获得加拿大护照的好处,又不用在加拿大缴税。
“入籍不应该太难,也不会很容易。”平权会全国总干事黄煜文对《大纪元》说,“如果很容易的话,你不会那么珍惜它。”
黄煜文称,简化程序是个好主意,因为加拿大有超过80%的移民入籍,但是,国籍应该有其内涵。
多伦多资深律师Cathryn Sawicki对《大纪元》说,新法要求申请人明言“有意住在加拿大”,这看起来是要避免人们递申请后就回原住国去等候,但不知这政策将如何实施。
多伦多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对《大纪元》说,这次最实用的修改,是对居住的定义,“这是最大的改良”。
对于将诈骗处罚提高到最高10万元罚款或5年监禁,黄国为说:“这肯定会有阻吓作用。”
对于延长居住时间要求,黄国为和黄煜文对都不以为然,认为此举只是对减少申请积压有好处。
曾是媒体热点的“双非婴 ”问题没有涉及。移民部长在新闻会上说,这问题会在以后处理,“我们必须保证做得合适。”
*减少处理时间机会大
这次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减少申请积压,加快处理速度。Sawicki说:“改为一个人评估申请应该会更流畅,将加快处理时间。”
李克伦表示:“处理会更快,更容易,因为申请人合格的证明,将是在申请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多伦多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解释称,目前的申请很简单,政府审理时如果发现问题,或者拒绝,或者要求申请人填写居住问卷(RQ)。新法将居住定义为“亲身居住”,递交申请时就需要提供居住证明,效率就会高。
“如果一开始就要求给证明文件,有些人就不敢玩手段。”他说,想欺骗的人,可能不敢冒险递申请,这样节省的资源,可以用来减少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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