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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加拿大统计局称,2003年每个加拿大家庭的平均消费是61,150元,比上一年度高1.8%。去年国人在电子新产品方面的消费额很高,照相机、数码影音光碟机和手机颇受欢迎。 据加通社讯,统计局报告称,“根据估计,个人课税额占一般家庭预算20%,房屋占19%,交通占14%,膳食11%,与2002年相若。” 统计显示,数码影音光碟机的销售大幅上升,超过一半家庭已经购置了数码影音光碟机,2002年只有约36%家庭。逾54%家庭至少有一部手机,上一年度52%家庭有手机。每个家庭平均花290元手机服务费,这项消费上升12%。手机的服务费差不多占去年全部电话服务费的30%。 在娱乐消费上,加拿大一般家庭花80元在真人表演的艺术节目上,50元在体育节目,比不上到电影院消费110元,以及租影带或影碟的90元。 以下是加拿大统计局的其他调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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