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邦自由黨正式向國庫委員會(Treasury Board)投訴﹐指保守黨政府完全不守黨派廣告規則﹐花耗數千萬元「史無前例」的廣告費﹐在全國推出鋪天蓋地的廣告﹐唱好今年1月的財政預算案﹐最少違反4項政府法定規則。 自由黨工務事務評議員霍爾-芬德利(Martha Hall-Findlay,圖)說﹐有關經濟行動計劃(Economic Action Plan)的廣告史無前例﹐至少違反4項政府法定規則﹐包括《財務行政法》(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Act)和《加拿大選舉法》(Canada Elections Act)。 霍爾-芬德利周四發表新聞稿說﹕「保守黨用選民的錢收買選民﹐這不僅不道德﹐我們更認為它違法。」 有關預算案的宣傳開支﹐最初確定為3,400萬元﹐包括在黃金時段的電視廣告﹐但自由黨研究員說﹐他們確認今年1到6月份至少花耗5,600萬元廣告費。 自由黨批評保守黨用公帑宣傳黨派﹐一直在眾議院質詢﹐保守黨支出多少宣傳費﹐但庫務委員會主席涂斯維(Vic Toews)拒絕回應。 保守黨政府2008-09年的宣傳費統計數據還未公布﹐但他們上台首年支出8,690萬元﹐2007-08年再支出8,410萬元。 這些數字比自由黨政府2005-06年的4,130萬元廣告開銷費大1倍多﹐當時自由黨也是少數政府﹐在眾議院隨時面臨倒台。 儘管許多人譴責保守黨花巨資宣傳經濟行動計劃是自我吹噓﹐但當局堅稱﹐相關的宣傳只是向國民公告政策﹐不涉及政黨私利。 總理辦公室發言人蘇達斯(Dimitri Soudas)說﹐他們花錢宣傳一些計劃﹐有些稅惠計劃只適用於本財政年度。「截止日期很快臨近﹐一些人或沒開始裝修﹐因此通知他們裝修稅惠措施很重要。 |






Copyright © 1999 - 2026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4, 2026-7-16 23:19 , Processed in 0.037249 second(s), 20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