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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Hung Yin Tsang)女士与丈夫及孩子住在加拿大安省万锦市。没想到,她自己的家庭团聚移民申请,却因为不明原因造成的文件丢失而被拒。
据多伦多星报报导,曾女士现年36岁,1998年在香港遇见现年39岁的丈夫林(Alvin Faith Lam)先生,林先生当时已是加拿大公民。夫妇现育有2个均出生香港、已注册加国公民身份的女儿。去年林先生为妻子提交配偶担保移民申请后,6月份全家搬回加拿大。
按这夫妇2人的说发法,他们搬家时已经向移民局更新住址,并于去年8月收到移民局体检通知,曾女士也很快完成了体检。林先生说,全家人都盼着他妻子拿到身份,自提交体验结果后,每周都要谘询移民局热线,访问移民局网站。
今年2月,这对夫妇收到移民局通知,称移民局此前要求其提交护照和香港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但一直未收到回应,因此拒绝其申请。夫妇2人都说,他们从未收到过移民局所说的通知。
*上诉路艰难
目前,曾女士正通过大多区华裔和南亚法律援助中心(MTCSALC)寻求上诉。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对星报说,上诉过程可能要2年。曾女士夫妇的婚姻关系毫无疑问是真实的,这结果浪费资源,对谁都没好处。
多伦多资深移民顾问黄国为称,从该个案披露出来的情况看,是移民部收不到其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后做出拒签决定。他对记者说,“原则上这不能说移民部不对”。当然,申请人说没收到,实际上可能有不同的原因,但移民部可不会去管是什么原因。
“如果拒签的原因是没交材料,我认为上诉难成功。” 黄国为说,移民官据此作出拒签决定,“你不可以说香港签证官做错了决定,发还重审” 。如果移民官因怀疑婚姻的真实性而拒签,上诉可以提出新证据,由另一个
官员判断,就有机会。
今年3月,林先生曾请求香港签证处重开申请,但被拒绝。理由是其妻已提交上诉申请,有关的文件已被送至移民部上诉裁判处,签证处建议林先生等待上诉结果。
黄国为称,这个案应该是重新提交移民申请更好。但申请人选择上诉后,移民部不会接受其新的申请。这选择“造成了时间延误”。
他说,这案子看起来也不值得去联邦法院打官司,可能连申请这关也过不了。“因为看起来很清楚,不能说签证官处理失当。”
*丢失文件是个尴尬局面
多伦多移民律师龙莹对记者说,移民申请中,很多人都可能遇到丢失文件的问题,但移民部现在没有合适的应对政策,给申请人带来了很多困难和不必要的苦恼。“如果签证官有应对这类误会的程序,应能很快解决。”
她说,移民部上次关闭水牛城的办公室后,有很多文件找不到了。她当时找到一名国会议员帮忙,解决了很多问题。
“这个移民系统,不是很考虑申请人。”她说,这个案中出现的是很简单的错误,不能说明申请人不想移民了。“应该有一个程序重开有关个案,不应给申请人那么大负担。”
正在争取获得联邦新民主党提名的候选人龙莹说:“我参加竞选,就是觉得这移民系统,对申请人缺乏足够的关心。”
她说,现在的情况,如果你找签证官申请重开个案,就要看具体的签证官如何判断了。“但很多情况下,我们看到是不行,只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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