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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温哥华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19日表示,该处获台湾内政部出入国及移民署授权,自即日起受理辖内大陆地区人士申请赴台观光1年多次出入境许可证。 申请资格为,凡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身分者、旅居加拿大取得依亲居留身分并有等值20万新台币(约合7千加元)以上存款且备有金融机构出具证明书者、在加拿大就学者、旅居加拿大1年以上,且领有工作证明者,及上述对象随行在加拿大有居留身分的配偶或直系血亲,都可先上该处网页登录申请(网址:https://csts.immigration.gov.tw/HKMO/home/index),经审查合核者,3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赴台观光出入境许可证。 大陆地区民众赴台观光时,应备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大陆护照及回程机(船)票,单次出入境许可证于3个月效期内得出入台湾1次,1年多次出入境许可证於1年效期内得多次出入台湾,单次及1年多次出入境许可证均自入境之翌日起可在台停留15天。 2011年及2012年核发442位及670位大陆民众赴台观光出入境许可证,2013年迄10月底也已核发674人次出入境许可证,居住该处辖内大陆地区民众,申请赴台观光人数逐年大幅增加,相关申请须知可参考该处网页 http://www.taiwanembassy.org/c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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