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竞争局今天9月28日宣布,对加拿大杂货行业的“最低广告价格”政策展开调查,重点了解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相关做法,是否限制超市打折,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更低价格。 所谓“最低广告价格”,是指供应商规定零售商在广告、促销单或宣传中可以公布的最低价格。例如,一家超市原本想把一包意大利面以2.49元促销,但供应商规定广告价格不得低于2.99元,那么超市就无法在广告中展示2.49元的价格。 竞争局担心,如果不同超市受到类似价格限制,就可能减少商家之间的价格竞争,进而让消费者能够获得的折扣减少、最终支付更高价格。 竞争局代理专员Jeanne Pratt表示,在食品价格仍是加拿大消费者重要负担的情况下,有必要了解这类政策对食品价格和消费者选择的实际影响。 此次调查并非认定超市或供应商已经存在违法行为,而是希望收集消费者、零售商和供应商掌握的信息,以了解这些价格政策在杂货行业中的实际使用情况。 竞争局表示,目前加拿大食品供应链竞争问题仍受到持续关注,并已在今年6月启动更广泛的食品供应链竞争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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