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耶鲁大学张姓学生(Joshua Chang)在美国乔治亚州米尔顿市(Milton)因车祸身亡,历经多年的法律攻防,市府近日终于与家属达成协议:支付一千万美元和解金,并以该学生名字命名附近的一座桥梁。 米尔顿市议会8月25日(周二)一致通过了与张家的和解协议。张姓学生2016年11月19日在感恩节假期返家途中,于贝茨维尔路(Batesville Road)驾车偏离车道,撞上路边一座大型混凝土及石材花圃,当场身亡,年仅21岁。事发时他是耶鲁大学机械工程与经济学专业的大四学生。 根据和解协议,1000万美元和解金中,乔治亚州地方政府互保风险管理机构(Georgia Interlocal Risk Management Agency)将支付667万美元,米尔顿市负担333万美元。市府同时同意将事故地点附近的桥梁以张姓学生的名字命名,纪念细节将于稍后公布。 诉讼背景 车祸发生后,张家经过调查认为,该花圃长期存在于市府维护的路权范围内,形成道路安全隐患,因而提告米尔顿市。调查人员曾确认张姓学生当时未超速、未使用手机,体内也未检出毒品或酒精反应。家属律师表示,张姓学生疑似为闪避路上障碍物而偏离车道。 2023年6月,富尔顿县(Fulton County)陪审团认定米尔顿市对此事故负有责任,裁定张家胜诉,陪审团原始裁决金额约为3500万美元,按张姓学生本人承担7%的与有过失比例扣除后,净赔偿额度约为3255万美元。米尔顿市其后提出上诉。 乔治亚州上诉法院2024年9月维持原判。米尔顿市继续上诉至乔治亚州最高法院,亚特兰大市、桑迪泉市(Sandy Springs)、锡达敦市(Cedartown)等其它地方政府亦以“法庭之友”身份声援米尔顿,担忧若判决维持,恐使各市政府在车道以外区域的树木、标志、电线杆等设施上面临更广泛的诉讼责任。米尔顿市在诉讼中主张,主权豁免原则应保护市政府免于承担车道以外道路缺陷的赔偿责任。 乔治亚州最高法院今年3月做出裁决,限缩了市政府在车道外危险状况造成疏失时可被追责的范围,但同时确认在危险状况构成“妨害”(nuisance)的情形下,市政府仍可能须承担责任。最高法院将本案中与“妨害”认定相关部分发回上诉法院进一步审理,双方随后在该程序完成前达成和解。 双方回应 张姓学生的母亲朱某在2023年陪审团裁决后曾表示,这一结果让她等待了逾六年才听到“这不是约书亚的错”的认定。此次和解后,她表示赔偿金无法弥补失去独子的伤痛,并称事故带来的伤痛“永远不会结束”。 家属代理律师哈里斯(Jeffrey Harris)与曼顿(Jed Manton)发表声明称,此次和解无法挽回张姓学生的生命,但希望能为家属带来某种程度的宽慰。 米尔顿市城市经理克罗科夫(Steven Krokoff)表示,这起诉讼已促使市府加强排查与管理道路用地范围内的潜在危险物,例如信箱等固定物。 乔治亚州州议员目前正推动立法,进一步厘清市政府的责任认定标准,并研议禁止对地方政府裁定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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