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上诉法院近日维持了对一名男子的居家监禁判决。这名男子在家中遭遇持枪歹徒入侵、儿子中枪后,夺枪追击并从门廊向逃跑的歹徒开枪。 检方曾就 Jason Munroe 的判决提出上诉,希望法院加重刑罚,但被上诉法院驳回。 三名法官在 8 月 19 日的裁决中表示:"鉴于案情特殊及多项减轻处罚因素,本案的判决并无原则性错误,也不存在明显不当。" 去年 8 月,安省法院法官 Nathan Baker 判处 Munroe 居家监禁两年减一天,外加三年缓刑监督。 根据上诉法院判决,持枪歹徒闯入 Munroe 位于 Whitby 的住所,将他和家人赶到地下室。 "期间发生冲突,Munroe 的儿子中枪。Munroe 从一名歹徒手中夺过手枪并击伤一人。歹徒随后逃离住宅,Munroe 追出门外,站在门廊上朝他们逃跑的汽车方向开了约三枪。" Munroe 的枪并未击中任何人。 "警方首次讯问 Munroe 时,他谎称自己没有持枪或开枪。之后,他向警方坦承用从歹徒手中夺来的枪朝歹徒开枪,并表示自己试图杀死他们,如果有机会会全部杀掉。"上诉法院判决写道。 判决指出,Baker 法官认定 Munroe"在歹徒仍在屋内时的行为无罪"。"审判法官确认,当时 Munroe 属于正当防卫。" 但 Baker 认为,Munroe"在门廊上朝逃跑歹徒开枪时,已不属于正当防卫"。因此,Munroe 被判犯有鲁莽使用受限制或违禁枪支罪,同时因向警方作虚假陈述而被判妨碍警务罪成立。 对于鲁莽使用受限制或违禁枪支这项罪名,加拿大法律规定强制最低刑期为五年。但 Baker 法官认定这一强制最低刑期"在本案情形下违宪",最终判处 Munroe 居家监禁 729 天。 检方曾就刑期长短提出上诉,声称"审判法官未充分体现谴责和威慑原则,刑期明显过轻"。 但上诉法院并不认同。 三名法官表示:"毫无疑问,枪支犯罪极其严重,通常应判处较重刑期,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开枪的情形。审判法官在裁决理由中已明确,判处因在公共场所开枪的个人时,谴责和威慑通常是首要目标。" 不过,法官指出本案情形"极为特殊"。 "Munroe 在门廊上朝歹徒开枪时,虽已不属于正当防卫,但仍处于亲人遭威胁、儿子中枪的激烈情绪下。此外,Munroe 使用的是从歹徒手中夺来的枪支,并非他非法获得并带到案发现场的。" 法官还指出,Munroe 的其他减轻处罚因素包括:"表现出的悔意、积极的改过表现,以及克服动荡的少年经历,成为一名尽责的父亲和有稳定工作的技术工人"。 最后,法官强调,Munroe"并非未受惩罚"。"两年减一天的缓刑判决包含严格限制,包括居家监禁(除外出工作外)及 GPS 监控。缓刑期结束后,还要接受三年缓刑监督。这实际上是除监禁外,最严厉的条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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