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本次车祸的评估报告。报告指出,针对这宗校园门前惨剧,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7名公职人员被党纪政务处分,1家企业被行政处罚。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2024年9月3日早上,肇事司机孟某全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在佛山中学大门北侧停车。当时,众多小学六年级学生及家长按照学校通知8时报到要求,在校门口沿黄色地标线排队等候入校。 ![]() 7时26分,孟某全驾驶车辆离开,在临时停车时未按规范操作,既没有将切换至空挡(N波),且仅拉起手煞(手掣)。另外,车辆处于前进档(D波)时,他未踩刹车反而直接踩油门同时松开手煞。 由于孟某全是第一次驾驶该车,在紧急情况下因常年驾驶旧车的习惯导致操作失误,最终令车辆失控持续加速,冲向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酿成11人死亡(6名家长、5名学生)和13人受伤(5名家长和8名学生)的悲剧。 ![]() 经调查认定,本案是一宗因司机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事发现场大量人员聚集,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肇事司机孟某全、东原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总经理等5人,分别以交通肇事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东平县佛山中学、交通运输、教育、公安等部门共27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1家责任企业的行政处罚已进入强制运行时间。 另外,东平县委、县政府已向泰安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泰安市委、市政府已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同时评估组发现,当地交通运输管理流于形式、学校安全治理的精细度不足及学生安全教育的实效有所有欠缺。泰安市被要求就上述问题进行系统性整改,并建立长效跟踪机制,严防同类校园门前惨剧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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