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目前中国有多少独生子女吗? 官方数据更新于2005年:全国有0-30岁独生子女人口1.58亿人——这是目前为止国家统计部门的调查中唯一一次设计了兄弟姐妹的数量,而后的数据全靠估算。 当前社会学界的基本共识是:中国独生子女数量在2015年就已超过了2亿人。 然而对于他们来说,如今关心的不仅仅是养老问题,对于遗产继承问题也格外关注。 现实中不少独生子女们觉得,只要是父母留下来的财产,自己作为父母唯一的孩子,今后就一定是自己的。 但事实上,真不一定哦~ 01.一场悲剧揭开的继承乱局 老刘因为突发重病没能走过这道坎,去世后留下了独子小刘、老父亲刘大爷,还有一个姐姐刘女士。 小刘以为,父母走后,他们留下来的所有财产都属于自己,应该有自己全部继承。 然而因为父亲走之前没有立遗嘱,这种想法却和现实大不相同。 根据相关的继承法,老刘遗产的分配原则是:50%归老父亲刘大爷,50%归独生子小刘。 然而几年后,父亲刘大爷去世,当年刘大爷继承的那50%,按法律规定就理应由他的子女继承,也就是小刘和姑姑刘女士平分。 最后继承结果:独子小刘继承了老刘遗产的75%(50%是直接继承+25%从爷爷处继承),姐姐刘女士继承25%(从父亲李大爷继承过来的)。 由此可见,如果不做好规划,没有立好遗嘱的话,那么原本简单的继承,最后就会变得事与愿违,房子被其他人夺走,而且还是合法的, 面对这种情况,究竟该如何避免遗产继承的纠纷呢? 02.早立遗嘱才能避免被争夺遗产 在绝大多数人眼里,总觉得立遗嘱是很忌讳的事情,甚至有的人一提到遗嘱,就会联想到“死亡”,感觉立遗嘱不吉利,所以现实中很多老人谈到立遗嘱都是能拖再拖,要么一句“以后再说”应付了事。 然而,意外和疾病从来不会事先通知,而有的人也意识到这一点,觉得遗嘱尤为重要,但对于遗嘱的形式却一窍不通,认为随便写一份就行了。 结果呢,随便写出来的不规范遗嘱,没有法律效率,甚至可能比没有遗嘱更麻烦。 很多人因为手写遗嘱没有签名,日期不清楚,或者表述不明确,最终被判无效。 更别提那些林中思的口头遗嘱了,像这种只有紧急情况的时候才有效,而且还必须两个见证人在场,要求极为严苛,只要有一点不满足,最后就是一句空话。 而且口头遗嘱一旦过了危险期,之前的口头遗嘱就直接作废。 所以保险起见,最好的遗嘱方式还是书写遗嘱,但为了避免立遗嘱可能被判定无效,最好在遗嘱里面加上“这5句话”。 03.立遗嘱时,千万记得“加上这5句话”,可以避免纷争 只要遗嘱里加了这5句话,就能免去百年后的后顾之忧,还能让孩子顺利继承财产,不会被其他人分走份额。 1、第一句话: “本人去世后,所有遗产将按照以下比例分配:XX(独生子女)占XX%,XX(配偶)占XX%,XX(其他继承人)占XX%。” 有了这样明确的遗嘱,辛苦一辈子才攒下的财产,就能保证自己留下的所有东西都给到自己的子女,将来不会有七大姑八大姨的都来争财产。 而且,法律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继承来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所以,如果老人只想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一人,想避免将来儿女离婚自己的财产被分走,那么,就一定要在遗嘱里加上这句话: “本人名下位于×××(房产地址,最好写房产证号)的房产,由×××单独继承,其他人不得参与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就能保证子女继承来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将来子女情感问题如果离婚,另一半就不能分走财产。 2、第二句话: “本人指定XX为遗产执行人,负责处理本人去世后的所有遗产事务。” 指定某某人来执行,也就是找一个可靠的遗产执行人,一旦遗嘱生效,负责遗嘱的执行人就需要按照遗嘱的指示去处理遗产事务。 这个执行人可以是家庭成员、律师或其他值得信赖的人。 之所以设置一个遗嘱执行人,主要因为,独生子女在面临巨大的情感压力时,可能在处理遗产方面会有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指定一个可靠的遗产执行人尤为重要。 3、第三句话:“如果我的继承人(比如儿子/女儿)先于我去世,其应得部分由×××(例如孙子/孙女)继承。” 加上这句话以后,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原本计划让子女继承的财产就可以全部给到孙子孙女继承。财产就不会落到外人手里。 4、第四句话:“本遗嘱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出于我本人真实意愿,未受任何胁迫或欺骗。” 有了这句话的加持,不仅可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避免争夺财产的人以各种理由推翻遗嘱的分配。 此外,还可以在遗嘱中注明具体的财产清单和相关证件,以便遗产执行人能够顺利处理遗产。 5、第五句话: “本遗嘱为我最后有效遗嘱,废止以往所有版本。” 有了这句话,财产不会出现争议,也可以避免将来出现争抢遗产。 不然,后期很可能出现类似所谓的口头协议或者是书面协议,最后一大家人还打官司来争夺遗产的。 这五句话在遗嘱里是不是很重要啊。 所以独生子女家庭一定要重视起来,早早地把遗嘱立好。 04.关于遗嘱,这些新变化要知道 哪怕是独生子女,遗产做好充足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了解新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是很有必要的。 ①继承的优先顺序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最先按协议来;没有协议的,按遗嘱来;既没协议也没遗嘱的,才按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 总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其法定效力是高于遗嘱。 因为,在中国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遗嘱次之,法定继承排最后的。 2、 法定继承顺序 如果没有遗嘱没有遗赠,法定继承顺序是: 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等...... 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比如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继承 3、两种新遗嘱形式登场 目前的遗嘱形式有:自书、代书、公证和录音遗嘱,这些都是传统的遗嘱形式, 最近新增加了两个新的遗嘱形式: ①打印遗嘱,每页都要签名+写日期,还要两个见证人。 ②录像遗嘱,要录下全程,并记录见证人的身份信息。 4、公证遗嘱不再绝对优先 过去,公证遗嘱优先有效。 但在新规中明确表示,如果有多份遗嘱且内容冲突,以最后订立的那份有效遗嘱为准。 5、房产继承更省钱 老人的房子给到周,有三种方式,即:继承、赠与、买卖,不同方式产生的税费也不同。 其中,继承方式最省钱,因为根据2024年的法规来看,选择直接继承,是不需要缴纳契税了,只需要交公证费和工本费,能省下很多的成本。 但子女通过继承和赠与两种方式获得房产后,将来要卖出房产,就会涉及20%的个税。 总结,立遗嘱不是不吉利,而是对家庭的负责,也是对子女的关爱。 提前把事安排好,子女将来才能更安心过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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