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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在蒙特利尔前金融顾问厄尔·琼斯诈骗案中蒙受巨额损失、一生积蓄被骗殆尽的39位受害人,从蒙特利尔来到多伦多,发起了一次针对皇家银行的抗议。黎明时分,这些受害人在蒙城西岛Pointe Claire区登上了一辆大巴车,沿着401高速公路驶向多伦多。他们计划在中午的时候在位于Bay街上的皇家银行总部举行“午时抗议”,并向皇家银行提交一份记录了他们经济损失的文件。此次行程共1000公里。
2010年7月,法庭通过了这些受害者的要求,同意他们发起一项针对银行的总额为4000万元的联合诉讼。他们认为,皇家银行位于蒙城西岛Beaconsfield区St. Charles街上的支行,对琼斯设置的“庞氏骗局”(庞氏骗局:用后来投资者的钱来给予早先投资者以快速高额回报,以此培养对一个并不存在的企业成功的信心)熟视无睹,使他可以从他们的注册退休金储蓄计划(RRSP)以及抵押借款中提取现金。在将近30年的时间里,厄尔·琼斯骗取了150位客户将近5000万元的资产,他常用的手段是一次性付清款项并且许诺给予高额回报。
在大量的案例中,厄尔·琼斯说服投资人从住房抵押贷款中提取款项进行投资。事实上,这位未经登记的、没有资格的金融规划师,经营的却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庞氏骗局”。他从未将客户们的资金进行投资,但是每月他都向这些客户返还其投资的一部分,同时还用这些钱来维持自己奢华的生活。为了让这个骗局继续运转下去,琼斯通过三寸不烂之舌吸收了包括他的兄弟在内的新投资者,并且用这些新投资者的资金来支付给以前的投资者。为了提取现金,琼斯还伪造签名。案件中的受害人表示,来自皇家银行这家支行的内部文件表明,银行的管理人员早已知晓了琼斯的犯罪行为。2009年,琼斯管理的数个投资账户因为发生支票跳票而被冻结,他的骗局也因此而崩溃。2009年6月,琼斯畏罪藏匿。在隐藏数周之后,他向警方自首并且承认榨取客户的金钱。2010年2月,法庭宣判琼斯两项欺诈罪名成立,判决其入狱服刑11年。2011年12月,他将有资格获得假释。
影响颇大的琼斯诈骗案从开始爆出到最终水落石出花费了18个月的时间。骗局被揭开后,150多人失去了自己的储蓄和遗产,并被迫承担巨额抵押贷款。琼斯因行窃和诈骗被判入狱,受害者们正向皇家银行提起诉讼,称银行方面的有意疏忽使琼斯能够在原本应该属于事项基金账户中屡次进出款项。琼斯在皇家银行位于Beaconsfield的一家支行经营自己的“托管”账户。
尽管在2001年就有一份内部备忘录警告称琼斯使用账户的方式有问题,但该账户到2008年才被关闭。正因此原因,受害者才前往多伦多皇家银行总部进行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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