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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哈珀周四宣布委任9名參議員﹐其中兩人都說希望在問政期間維持原來的工作﹐1人可保持電視冰球評述員的職位﹐1人卻要辭退市長職位。人們不禁要問﹐究竟參議員擔當什麼職務﹐有什麼權責﹖ 專家為你解釋加拿大參議院的角色﹐原來參議員的職責基本上與眾議員相近。不過﹐一般參議員平均每年工作70天﹐工作時間約是普羅大眾的三分一。 電視冰球評述員德默斯(Jacques Demers)本周獲委參議員﹐他說他會保持RDS電視台的工作﹐續評述滿地可加人冰球隊(Montreal Canadiens)的賽事﹐報道加拿大國家隊的奧運會賽事。 德默斯在周五接受訪問時說﹕「我已問過哈珀辦公室的人﹐他們回答說﹐沒問題﹐可以身兼兩職。」 魁北克省聖厄斯塔斯(St-Eustache)市長卡里尼翁(Claude Carignan)沒這麼幸運﹐他在本周獲委參議員後﹐先在周四的市府網站上說﹐他希望保留市長一職。但到第2天﹐總理辦公室說﹐他要辭去市長職務。卡里尼翁隨後發表聲明﹐表示他今秋不會爭取連任。 滿地可大學憲法律師博拉克(Stephane Beaulac)解釋說﹐卡里尼翁沒法身兼參議員和市長兩職﹐因為「魁省法律不容許﹐與聯邦法律無關」。 德默斯和卡里尼翁都想保留原來工作﹐兼得參議員13.2萬元年薪。這樣的消息傳來﹐人們不禁要問﹐參議院的角色是什麼﹖它有什麼權力﹖加拿大人需要它嗎﹖ 皇后大學(Queen's University)榮休教授、國會事務專家弗蘭克斯(Ned Franks)估計﹐過去10年來﹐加拿大參議員平均每年在國會工作70天﹐工作日數約是普通人的三分一。 他說﹐參議員的利益衝突規比較寬鬆﹐參議院最先的作用是容許富有地主問政﹐維持個人生計﹐掌握一點政治權力。 許多加拿大人或許不知道﹐參議院的角色和權力與眾議院幾乎一樣﹐參議員可提法案﹑表決法案3次﹑在國會委員會審議法案﹐理論上可當總理。 兩者最大區別是﹕1個由民選產生﹐另1個不是。因此﹐參議院勇於阻礙眾議院提出的法案的機會不大﹐它比眾議院提出的議案少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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