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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周三,美国国会通过信用卡持卡人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周四,加拿大财政部长费海提(Jim Flaherty)也将在多伦多新闻发布会上揭晓加拿大的信用卡新规。 加拿大此次新规内容将包括:强制规定信用卡公司必须提供至少21天的宽限期,并要求他们改善信息服务。加拿大政府希望金融机构能够提供清晰简单的有关信用卡申请表和合同的信息,并能清晰、及时地提前通知利率和费用的变化。 据悉,费海提本打算在本月初时宣布新规,但后来推迟了。费海提之前曾明确地向金融业表示,他不会采取很强硬的措施,例如规定利率上限等。渥太华政府在1月份的预算案中称,将采取措施以保证消费者获得更清晰、准确的信息,帮助他们做决定。 加拿大银行已经私下提醒政府,如果新规将增加他们的成本,将最终导致消费者面临更高的费用或较难申请到信用卡。 美国周三采取的消费者保护措施包括:限制向未成年人签发信用卡,要求信用卡公司在上调利率时要提前45天通知消费者。其实,加拿大对信用卡的规定已经在很多方面比美国要严格。例如,美国信用卡新规规定年龄在21岁以下的消费者要想获得信用卡必要有一名联署人作担保,而加拿大银行已经规定只签发给年龄处在所住省份规定的法定年龄的消费者,除非有一名联署人作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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