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IC News报道,加拿大移民部禁止审理官对依赖存疑工作邀请的工签申请直接拒签。 据CIC News报道,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9月17日在官网发布更新后的指引,要求审理官必须给申请人机会,说明对工作邀请真实性的任何疑虑。 据CIC News报道,按更新后的指引《评估工签申请中工作邀请的真实性》,如果审理官对支持雇主指定工签申请的工作邀请有疑问,必须发出程序公平信(PFL),并把档案搁置,等待进一步信息。而旧版指引的对应部分只说,审理官“可以直接向雇主索取进一步信息或文件,也可以拒绝工签”。 CIC News说,新版指引增设“对工作邀请真实性的疑虑”一节,指导审理官如何发出程序公平信,并列明信中必须包括的内容。新增部分规定,雇主须在15天内,或“适用的办事处标准”内回复;审理官还须在雇主回复期限之后再过30天安排复核,“以便有足够时间把雇主的网络表格回复附到申请上”。旧版指引没有上述任何发信方面的指示。 据CIC News报道,这些指引适用于所有雇主指定工签,包括通过国际流动项目(IMP)签发的部分免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的工签,以及通过临时外籍劳工项目(TFWP)签发的所有工签(TFWP必须做LMIA)。 CIC News还提到,TFWP工签的程序略有不同,因为雇主和工作邀请在LMIA阶段已经由就业与社会发展部(ESDC)评估过。不过,无论新旧版本,移民官员仍需对签发工签时工作邀请的真实性负责,包括在TFWP案件中审核ESDC官员在LMIA阶段所做的工作。指引所针对的工作邀请要求,出自《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第200(5)条。 原文:https://www.cicnews.com/2026/09/canada-curbs-summary-refusal-of-employer-specific-work-permits-09809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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