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两名女子早年分别借取1,000元「汽车业权贷款」(title loan),以自己的汽车作抵押,其后因错过供款而遭财务公司收回车辆。两人均表示,为取回汽车须支付数千元额外费用,其中一人至今仍未能取回座驾。 汽车业权贷款是以借款人的车辆作为贷款抵押,一旦未有按时还款,贷款机构可按照合约条款收回车辆。 来自安省奥克维尔(Oakville)的小商户东主Heidi Deveau表示,约3年前因经济困难,向BHM Financial借取1,000元,并以已完全供满的Jeep Wrangler作为抵押。 ![]() 她表示,贷款期为24个月,每月供款83元。期间虽然曾有数次迟交供款,但她称每次最终都有补回欠款。 Deveau称,自己至今已为一笔1,000元的贷款支付约2,500元。她原本以为贷款在去年秋季已全部清还,其后却收到通知指帐户仍有欠款,汽车亦被收回,如要取回座驾须支付4,000元。 她表示,由于工作需要使用汽车,失去座驾对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并称事件亦令其财政状况恶化,目前更面临被逼迁的困境。 ![]() 另一名居于新斯高沙省Digby的女子Morgan Hempen,同样曾向BHM Financial借取1,000元,并以汽车作抵押。 她表示,在更换银行帐户后错过部分供款,汽车其后遭公司收回。她称自己一度无法联络公司,电话亦未获回覆,最后需要支付5,800元才能取回汽车。 Hempen表示,自己是一名单亲母亲,无力承担这笔额外开支,目前希望取回相关款项。 BHM Financial回应事件时表示,收回抵押车辆只会作为「最后手段」,公司会在已采取合理措施尝试联络客户,但帐户仍持续拖欠、且未能达成合适解决方案后,才会采取相关行动。 公司又指,如果客户长期没有回应,或在多次联络后仍回避沟通,公司便可能按照合约权利及适用法律展开追收程序。 BHM Financial补充,帐户出现严重拖欠后,亦可能产生额外追收及车辆回收成本,包括存款不足(NSF)手续费、银行费用、执达主任费、拖车费、存放费及运输费等。 公司表示,如客户只是暂时遇上财政困难,仍愿意商讨还款安排,目标是透过保持沟通及制定双方均可接受的方案,避免情况恶化至需要收回车辆。 MNP Ltd.持牌破产信托人Linda Paul表示,借款人可尝试与贷款机构协商,但贷款机构未必有义务接受新安排。 她指出,以汽车作贷款抵押,实际上代表借款人同意,一旦未能履行合约,贷款机构便有权扣押相关车辆。 Deveau目前仍未取回其Jeep。她表示,希望车辆获得归还,同时要求得到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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