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一家日托中心因拒绝接收一名患有严重食物过敏的儿童,被魁北克相关机构认定存在歧视,并被要求向孩子家庭支付5000元赔偿。 这名儿童患有严重过敏症,需要特别的饮食和安全措施。家长在为孩子寻找托儿服务时,日托中心在得知孩子的过敏情况后拒绝提供原本已经获得的名额。 家长随后提出投诉,认为日托中心不能仅仅因为孩子存在过敏风险,就拒绝其接受托儿服务。 案件最终认定,儿童的严重过敏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身体状况,托儿机构不能因为这一情况直接拒绝提供服务。机构有责任评估孩子的实际需求,并在合理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最终,该日托中心被要求向这个家庭支付5000元,以弥补因拒绝接收孩子造成的精神及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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