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sprin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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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们,当心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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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0-3-20 09: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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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3-20 10:57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反对这样一个命题:就是华人经纪(包括地产,理财,保险...) 比西人经纪坏。

首先,从统计角度看。 华人经纪只是所有华人的一个子集,正好像西人经纪也是所有西人的一个子集一样。如果华人这个子集一定坏于西人那个子集的话,那么,似乎可以作出推论:华人这个总体样本空间 坏于 西人那个总体样本空间。

我不认为华人总体上 坏于 西人,所以我认为 “华人经纪 坏于 西人经纪”的命题是不存立的。

人们得出这个结论可能是他碰上过不好的华人经纪而根本没有接触过西人经纪而得出的以偏概全的结论。

如果事实上真的“华人总体上比西人坏 ” 这个命题是存在的,那么我们对华人经纪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因为他们代表的就是我们华人自己。

我也一直反对某些经纪所谓的华人客户比西人客户难打交道的抱怨。很多经纪有这样一些抱怨:华人客户信用差,约好时间看房结果不按时到甚至不到,事前连个招呼都不打;看完房不反馈;下了Offer 又反悔;成交后索要回扣等等。这些现象在华人中可能确实存在,但华人经纪主要和华人打交道,你怎么知道其它族裔没有同样现象? 这无疑也是以偏概全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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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3-20 16:03 | 只看该作者
华人经纪有西人客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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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4-4 12:44 | 只看该作者
实话说华人经纪里,烂人很多,为了自己的私利,什么卑鄙的勾当都干的出。大家一定要当心。所幸蒙城华人的圈子小,基本上那个经纪怎么样,大家一打听,就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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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4-4 13:07 | 只看该作者
多打听未雨绸缪,别等事情发生了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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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4-4 13:11 | 只看该作者

但卖家有时更喜欢找烂人,你说怪不?

Post by jackli7501;2533396
实话说华人经纪里,烂人很多,为了自己的私利,什么卑鄙的勾当都干的出。大家一定要当心。所幸蒙城华人的圈子小,基本上那个经纪怎么样,大家一打听,就能知道的。

比如 Y姓经纪等在中国人社区内夸大事实,坐地起价的事,时有耳闻,但银这几年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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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4-4 13:29 | 只看该作者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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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4-5 11:29 | 只看该作者
那就不找华人经纪貝。

Post by jackli7501;2533396
实话说华人经纪里,烂人很多,为了自己的私利,什么卑鄙的勾当都干的出。大家一定要当心。所幸蒙城华人的圈子小,基本上那个经纪怎么样,大家一打听,就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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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4-8 12:40 | 只看该作者
华人经纪和理財顧問們,既要賺錢又要為顧客利益想想。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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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4-8 22:14 | 只看该作者

老外经纪一样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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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o>
  第一次下Offer是在西岛近20号公路的一个火车站旁。房子标价29.8万,直接找西人卖方经纪看房下Offer。我想下个25万,经纪告诉我最低价是28.5万,否则就不给我下。因为她说这样是浪费她的时间。我后来说,那我另外找个经纪来帮我下Offer,她说这不行,因为已经跟她接触了,其它经纪就没有权利再介入了。这样,我就想等等,让她回头来找我。结果一个多星期后房子就卖掉了。也不知最后成交价是多少。
  <o></o>
  <o></o>
  第二次下Offer 是在西岛的Pierrfonds,当时是个Open House,房子标价29.9万,由于看房的人好多,房子也确实不错,很想拿下这个房。所以当天晚上回头找卖方经纪说想下Offer。她告诉我,已经收到3Offer,其中一个已经高于报价。所以,如果我想拿到此房,必须比报价高。但我问她别的Offer 是多少,她说不能告诉我,但说我至少得下30.5万才能拿得到。结果我狠狠心就下了个30.5万。本来想十拿九稳了,没想到第二天经纪打电话给我,说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要我告诉她一个我能接受的最高价。我想她肯定是在给我下套,所以,没有涨,还是坚持30.5万。结果,房子又被人抢去了。
  <o>:p> </o>:p>
  第三次下Offer 是在西岛的DDO区,房子很新,价格有点贵,36.5万。也是直接找卖方经济下Offer,从32万下起,经过4Counter Offer,终于以34.98万成交。整个下Offer的过程经纪还算比较配合。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对这个经纪彻底失望。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卖方是一个患有间隙性精神病的人,按照Offer ,我的房子应该在<st1:chsdate year="2010" month="9"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91</st1:chsdate>交付给我,我也因此将我原来居住的房子Sublet出去了。但是在过户前的2个星期左右,经济告诉我卖方因精神病发作住院,无法按约定时间过户。这下把我害惨了,我当时租的房子已退租,91号不过户,我家到哪里去住?我坚决不同意,但经纪告诉我她也没办法。只有我自己想办法去短租一段时间(具体多长无法确定),而且我不可能得到卖方的补偿。我就说,这样的话,这个房子我就不要了。一听这个,经纪原形毕露:如果我不要这个房子,她要和我打官司,要我赔偿她房价5%的佣金。我只有去找公证师咨询,公证师也说,我不能撤销Offer 如果撤销Offer,卖方和卖方经纪都可以找我打官司,公证费我也得照常付。这件事把我搞得很恼火,后来经济告诉我,如果我暂时找不到房子,我可以先搬进买的房子住,但是由于还没有过户,我必须给卖方支付每个月2000刀的租金。这算什么事啊,整个过程中我没有一点错,但我却没权利维护我的利益?
  <o></o>
  刚好一个才买过房的朋友知道这件事后,给我推荐了他的经纪(是个华人),说这个经纪人很好,让他帮忙想想办法。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我去找了他。没想到他很快就帮我找到了解决办法。他告诉我,首先,如果这个卖方在卖房前就有精神病,他在卖房时,是应该申明的。其次,既然他有精神病,按照法律,他就没有能力进行房产交易,那么,我们之间的合同就是无效的。根据这两条,他帮我写了一封给卖方和卖方经济的信,要求宣布原Offer 无效。果真,这封信发出后,卖方经纪没有再说什么,合同就自动终止了。公证师后来也没有找我要公证费。
  <o></o>
  3次买房都不顺,心也灰了。一气之下,再不买房了。结果于去年底买了一件杂货店。几年之内可能不会买房了。
  <o></o>
  我的体会,不要迷信老外经纪,有些老外看起来彬彬有礼,但他/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谁也搞不清楚。而且由于文化差异,对有些东西的理解也大不一样。比如说第三次下Offer合同达成后,我对经纪说,你一个人完成了交易,拿到了全部佣金,能不能返点给我,或者至少帮我出公证费和验屋费?她觉得不可思议。她说,我帮你完成了交易,没有收你一分钱,我凭什么还要为你付费?而且冠冕堂皇地说,如果她给钱给我,就是商业行贿,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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