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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VVMM
5 v1 S3 s. v" ]' O 看了半天你的post, 才搞清出你的医生请你付的不是验血费(这跟去CLSC或hospital没有关系), 而是你擅自取消appointment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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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起因错是在你们, 你以为你可以拿两个人的报告, 不知道只有自己才能领自己的report. 估计他们的秘书也态度不好, 没跟你解释清楚, 或者人家以为那$40很清楚, 不用解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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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你等候你LG的时候, 他们是有权看下一个病人的, 因为医生的时间宝贵, 其他病人的时间也宝贵, 不应该为你们不懂规矩耽搁了他们的时间. ' g( h, H7 J3 p+ A8 H; F/ e( v
7 x ]5 M# b( T9 O. e+ g u而估计你对秘书态度也不怎么样, 所以人家也不会有什么好气, 这样导致你负气离开. 他们收你的钱, 是因为你那么一走, 白白占用了医生的时间, 本来他们可以看别的病人的. 事实上, 你自己决定要走, 你就应该承担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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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的第一篇贴子, 口口声讨"这个国家""这种事"接下来却叫医生的老婆看在彼此是同胞的份上免了你这40大洋, 你本身对事物都有双重标准, 用这样的处事方式, 还觉得自己理直气壮, 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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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4 }" ?! u6 `4 w; c: A我认为人家收那40$没错. 如果你实在不想付这40刀, 又想知道自己的健康状况, 只好另外约个医生, 另外做一次血检了. 8 ^8 P) X% I# \
首先我想问一下,我哪里不懂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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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l1 r0 z* j# o其次我要澄清一下,我没有说“叫医生的老婆看在彼此是同胞的份上免了我这40元。” 我想的就是在这件事情上有个说法,比如秘书会给我一个道歉。如果是你,秘书拿出你的档案,并且说让你换个医生,你觉得你还有必要留在哪里吗?再有,你怎么知道我对秘书的态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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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7 U ?: L f3 V6 |: V6 Z& }! Z另外我还想说明一下,我只是想要说法!!!!只是要一个互相尊重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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