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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杂货店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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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1-17 0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直想开杂货店,但要是自已一家开,那么开几年的店就得套牢几年。因此想要把店开长久,又不至于太累,还得找人合伙。以前的合伙是两家人同时经营,因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以及信用问题造成分手是不值得再采用的。

我想找人合伙开杂货店的办法如下:

1. 两家人合资购买一杂货店。第一家先经营半年,半年后另一家接手经营一年,然后每年一次轮换。(如果一开始就经营一年,那么第二家可能会因为几万块投出去一年没有回报而觉得吃亏)

2. 每家在经营时都要给另一家发支票工资,即使另一家并没有参与到店的经营,以供政府报税,数额可议。因为是你经营时你给我发,我经营时我也给你发,因此也不存在谁占谁的便宜问题。

3. 如果一家经营时需要雇用员工,如果经营方愿意,可以雇用另一家,工资另计,支票还是现金可议,守先明确这时是打工,经营问题一切由经营方做主。

4. 买店时,连店加货的钱两家平均分摊。半年后交接时点货只记账,第二家不必付货钱,只是以后每次交接时以此次金额为基准只付货额的差额。如:第一次交接时点货额为30000$,第二次的点货额为33000$,那么接手方要付3000$。第三次交接时货额为28000$,那么经营方就要付2000$给接手方。

5. 一旦有一方需要退出合作,只能转让其所有的一半权利。也不能因此而改变轮换的周期。比如正在经营的一方只经营了7个月时退出,第三方加入后也只能经营一年之中剩下的5个月。

这种合作方式的好处主要有2点,

1, 不会因为怀疑对方偷钱的问题而打架。

2, 不在经营的一方可以有时间休息,想回国,想旅游都可以。

希望大家多提意见,找到更好,更完善的方法,最终目的是让所有想合作经营的人都能合作愉快。
2#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3 11:56 | 只看该作者
请大家多提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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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4 01:00 |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有一些道理,但这也是很多人在找人合作时并不是任何人
都可以的原因之一。我本人有三年的收银经验,虽不当老板,
但我认为拿不拿得到好的特价不是店主讲下来的,而是销售经理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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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11-24 11:55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ml2000d
还没开始,你已经把责任都推给销售代表了,他不给你deal 你就没有。那你更要搞定他了

你能不能搞定销售经理阿,至少你也要试试看吧,夏天他来你那瓶水给他,冬天他来给,问他饿不饿,来根巧克力。当他们是你朋友,招待一下也是可以的,你和他关系好了,deal都来了,跟他们关系恶劣了,完蛋了。

对客人也是的,你有3年收银经验,这你更应该知道了。

老板自己,客人买箱酒如果少了5分,1毛,都会不介意的,可能员工就会不卖给客人了。客人去隔壁店,人家就卖给他。

你3年收银,一定碰到过这个情况的,你怎么处理阿?你肯定不卖的,你打工的不能自己贴钱啊

所以当你当老板了,又不一样了,你会想尽办法把东西卖出去,99%员工不会

这些属于天机不可泄露的,被你就这么轻易的教给大家了,大家都有好的deal了,那跟谁去竞争?
不过,好像这也太容易了点儿,满大街的depanneur估计都知道,有没有什么宝典级别,包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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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11-24 18:05 | 只看该作者

本来说好观棋不语,但手痒难耐,就再回一次

估计合作经营,会有一定空间,因为它确实有其道理(在现阶段的技术移民中)。认识有朋友,有如下合作方法:
1、按天轮
2、按年轮
他们确实都有很好的经济回报,后来也确实出问题了。david8903的想法应该是很有实践操作性的,但至少有如下可能破坏合作:
1、经营差异
2、雇员问题
3、点货交接问题
再说下去就是很细节的东西了。
从david8903后面的跟帖情况感觉,如果从技术职称评定看你确实还处在收银员级别。如果与人合作,可能你的一些思想还需要进一步适应新环境,这样会对双方更有利。
其实,真要做,也不见得就一定要讨论的轰轰烈烈,船到桥头自然直。应该没有啥惊天动地的大道理,但确实有人欢喜,有人愁。
但愿你以后也能把经验给大家分享。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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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4 19:2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的两位,
按天轮的方法,我认识的有两个店合伙经营,第一个店开了2年,最后打到一家直接把上万元的彩票抱回了家;第二个店只合开了几个月就得再卖了。合作之前都会标樀自已大方,老实,但接触到实在的经济利益,那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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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11-25 10:45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Richard He
估计合作经营,会有一定空间,因为它确实有其道理(在现阶段的技术移民中)。认识有朋友,有如下合作方法:
1、按天轮
2、按年轮
他们确实都有很好的经济回报,后来也确实出问题了。david8903的想法应该是很有实践操作性的,但至少有如下可能破坏合作:
1、经营差异
2、雇员问题
3、点货交接问题
再说下去就是很细节的东西了。
从david8903后面的跟帖情况感觉,如果从技术职称评定看你确实还处在收银员级别。如果与人合作,可能你的一些思想还需要进一步适应新环境,这样会对双方更有利。
其实,真要做,也不见得就一定要讨论的轰轰烈烈,船到桥头自然直。应该没有啥惊天动地的大道理,但确实有人欢喜,有人愁。
但愿你以后也能把经验给大家分享。
祝你好运。

老朋友啊,我想说句,可以?
照你的说法,你的职称,应该是地趴那儿的店主,是比收银员级别高。人家收银员工资8元/小时,是很少,但人家有自己的时间,可以不用想任何事情,自己的生意啊,抢店没有啊,今天卖多卖少啊,生意不景气啊,周围中国人店主的竞争啊,大商场的啤酒又打折了啊,弄不好要关门大吉啊,收银员偷你的营业款啊等等,人家下了班就随便的休息,随便玩,您呢,职称是高,地趴那儿的店主,可你有你自己的自由时间和心境吗?
再说实际收入,人家收银员,8员/小时,是低的很。但你地趴那儿的店主,每小时的收入,比人家8元/小时,也好不到那里去,呵呵,别用你工作的小时数多找借口,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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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11-25 11:21 | 只看该作者
RICHARD HE:

再补充一句:你虽然有地趴那儿店主的职称,可你店里的收银员的职称,也让你两口子全部给兼职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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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11-25 11:56 | 只看该作者

德国白领:革命还远远没成功

:p 就喜欢看你的东西,好在你又出现了,一定要坚持!你的工作真的很重要。

技术职称,只是一个比喻而已(目的是说明不同的人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见解,与收入无关)。就算你是德国白领,由于你连半天收银工作都没做过,即使你素质再高,也不见得能完全明白我们“火坑”里的事。职称高低和收入关系也不是你说的那么单纯。
观察你的言行,也在逐渐改变,还需要继续奋斗啊,革命还远远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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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11-25 14:5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我觉得合作开店很难-----人人都是利字当头.何况这是一笔大的投资, 又不是请人吃

我对这个话题也很感兴趣.
不过我觉得合作开店很难-----人人都是利字当头.何况这是一笔大的投资, 又不是请人吃顿饭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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