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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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理由收押金均属违法,为何1645n多人愿意服帖多交两月房租任凭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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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8-21 1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我所知,除非是二房东分租,因无正规租约约束房客,只能用多预付一到两月押金,防止房客随时走人造成无法及时找到下家造成损失这种情况,凡是正规和真正房东签定租约的,房东无论以任何理由收取超过一个月的租金做为押金,均属违法行为。

为什么在downtown还有那么多高层building房东堂而皇之地公开收取这种非法的钱呢?想想光利息他就能赚掉多少??据说有的比如1645的竟然要多收取两个月的租金做押金,就是说你一住进去连本月房费你得先交3个月的房租!1645一层如果有20户人家,20层就是400户,平均租金假设是800刀,一栋楼2个月的租金就是64万加元,据说1645紧挨着的一栋楼也是该房东的,那么他至少多收取了房客高达百万加元的钱,如果银行年利息是百分之三,一年光利息就赚好几万,更别说他拿去投资其他生意赚更多钱了。

真是岂有此理啊 !为什么那么多中国人仍然趋之若鹫地要去住,要伸脖子挨人宰割,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租房委员会告他们呢????
2#
发表于 2007-8-22 08:48 | 只看该作者
等你当上了房东便不难理解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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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8-23 14:2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是留学生而且还没有信誉,或者你是移民还没找到工作。那就只能叫租房押金。否则像这种情况如果住到一半,跑掉的话,倒霉的只有房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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