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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inawoman

可耻的中国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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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6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银柜里当时没有10元面值的钱就是证据?'好象也是主观推论吧,谁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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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6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PRINCESS 是一个无耻的,无知的小孩,在众多的帖子中都可以看到她的对所有中国人的恶毒的攻击,所有有血性的人见到她千万别在意她,别象她攻击我们一样攻击她,原谅她的浅薄、无知和没有教养吧。大家要可怜可怜她。让那位福音的宣传者教化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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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店主这样的逻辑思维也能成为大学教师,她的学生辛苦了!

本来就是难以断定的纠纷,但“诽谤罪”也不是你能单方面推定的。在法官断定(假设你能得到)之前,你可以发挥班主任似的独特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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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7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见princess 的发言觉得她挺不懂事,而且人格上有些缺陷的感觉,刚想说她两句,别人已经教训了,不过我还得简单的讲两句:

"为 了 五 块 钱 , 也 用 不 了 上 网 来 贴 , 做 辨 论 !  "
稍微有点智商的人(我指稍微有点)会看出来:人家不是为五元钱,而是为了声誉.
"那 个 女 店 主 , 你 用 了 那 么 难 听 的 骂 人 话 , 谁 也 不 敢 去 你 的 店 了 , 怕 给 你 骂 ! "
说的对,店人用这种语言骂人是不对,不过你为什么怕给她骂呢?为什么呢?你做了什么怕挨骂呢?店主会因为你买东西而骂你吗?如果不是,那是为什么呢?哎,不明白呀.

"中 国 人 穷 到 这 种 了 ? 也 不 过 三 个 半 美 元 , 要 在 纽 约 , 我 给 你 们 一 人 十 个 美 元 就 是 了 ! 无 家 可 归 的 人 都 比 你 们 有 自 尊 ! "
那是,要在纽约您可就真给十个美元了,当然是"如果",也就是空头支票的意思,你这种货色,如果在月球上,我还给你十万美元呢!什么,你不去月球?那不好意思,钱没了,吹牛谁不会吹呀.您的尊言还真比要饭的多一些哟.

"在 那 个 穷 人 区 开 个 小 杂 货 店 , 就 把 他 叫 做 商 人 , 真 是 可 笑 !"
好嘛!如果小杂货店主在不得不保护自己尊严时也他妈的必须闭嘴,那么是不是"商人"才有资格为自己辩护?还分穷人区富人区? 蒙特利尔和纽约一比,也就一穷人区,您还是挑个挑儿上纽约吧与"有尊严的流浪汉"为伍吧,在蒙特利尔,您还是个挨骂且处处怕挨骂的货色.

别人教训过了,我也就不多说了.(对,这就是我的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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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开始看WendyQC 说话还有点在理的感觉,现在发现她说话越来越不带劲了.
"感觉店主有一种得理不饶人的印象"
我感觉店主纯是一个书呆子没被人冤枉过现在碰到这事就气的要命的形象.完全可以理解的一种心态.你说人家得理不饶人,我把你打坏了,说声对不起,你得理了吧?如果你非要叫警察你就是得理不饶人了不是.何况人家连对不起都没说,你从哪儿看出来得了理了?

"这件事从表面上看应该是店主对,顾客错,可是从店主的贴子里感到一种不舒服,毕竟我们不知道那个顾客到底是谁,可我们知道那个店是谁的"  
你的话从"表面上看"有些道理,但实际上是,如果店主不出来反击对他们的指控,我是很有可能不去那家店了,因为我知道"那个店是谁的". 店主在网上用粗口骂人是令人不舒服,但我理解他们当时的心态,任何人都会从他们的口不择言和"得理不饶人"中了解到事件的真相的.你不是也说"应该是店主对,顾客错"吗?

"我自己的感觉是以后再也不会去这个店的,大家谁也不赚谁,谁也不欠谁最好,不多说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你这是和店主有过结呀,什么叫"谁也不欠谁"?怎么你去这个店,就会"谁欠谁"吗?如果真有什么事,在这里说一说,给店主曝曝光,不比你在这儿不疼不痒酸的溜的说一堆强?

"另外再和店主罗嗦几句,您从唐人街的商店买入工艺品,然后到Verdun加倍出售给老外,这一招已经很高了,能够在相距不到10公里就把价格提高一倍,可见老外之傻,还是照这个方向多多努力,争取早日提高100倍,这样也就不必吸引中国人的市场,不必为chinawoman这样的小人伤脑筋了,不好意思,泄露店主的进货渠道了。"
如果是真的,店主的暴利作风是不咋地,我在此也提出谴责,可您这讲讲理就揭老底是什么行为?我最他妈的烦的就是这种小人行径了.农村妇女吵架以及文革整人中这是最常见的手段. 另外,您也不用"不好意思,泄露店主的进货渠道"了,上这个网的本来也不在他那儿买工艺品,你说这些啥用也没有,你最好堵门口跟老外说,来一个说一个,那才能达到你"再和店主罗嗦几句"的目的呀!

他妈的,我吃饱没事干往这里搅和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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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看了这个帖子,心理就感到挺气愤的!
第一,我觉得哪个叫什么chinawoman的确有点无理取闹!做事都有一个规矩,你买东西也一样,要当面点清!事后了,再去纠缠不清!!还跑到网上来败坏别人的名誉,我最讨厌这样用心险恶的人,尤其是这样的女人,一点也不叫人喜欢!
第二,我要说的是,别人咋挣钱,挣谁的钱,挣多少碍你屁事?!!这也拿来攻击人???
第三,我要说的是,我们这批移民都是一般人,到了加拿大,现在连一般人都不是!!你不承认??!!所以,别老把自己当做什么人物似的!!动不动就用“再不去别人的商店买东西了”来吆喝人,你不去别人都不去了?你要真有这么大的本事,你也不用去工作了,你就帮忙吆喝去某某商店去买东西好了!看有没有人听你的!!
好了,没事别在这里闲扯淡了。为了5快钱跑道这里挣长论短的,叫人一看就知道这人过的不快乐,过的很郁闷!叫人笑话。没事去拼命工作,多挣钱,多纳税。你会找到真真做人的感觉的!这些问题都会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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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1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这事发生在国内会有这么大反应吗
可见MONTREAL的华人圈并不大  店主一方面觉得冤枉 一方面担心本贴会影响名誉  
都是正常的反应   
不过CHINAWOMAN 只发了一次言 似乎可以说明问题的真正情况,谁都会犯错的 没有必要上法庭或者指责对方是可耻的商人   

作为华人群体来讲  我们并不是很富有 大家互相忍让点团结点 也许我们可以在这片“资本主义”的的土地上生活的更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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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5块和10块钱确实容易弄错,我也碰到过几次,不过还是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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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1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想不到这样的店主也会有人骂。

我本人没和这位店主打过很多交道,但我觉得这个店主十分值得信任。本人岳父母第一次在这个店买东西的时候,发现他们卖的大米不错,正好家里需要,小店距家不远,岳父逞强,坚持要买来自己扛回去,岳母劝说不住,这位店主居然不卖给他们,担心十五公斤的大米把岳父的腰累着,还是我晚上下班之后开车买回来的,让我十分感激。

如果说这样的店主会故意贪5元钱,我不信。

不多说了,免得被人认为替小店打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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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23 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趣了,现在这家店挺出名了,我也想亲自去看一下.

两位店主当中, 男的那位应该算是更有策略一点, 话语没有那么不入流. 至于女店主, "连续2年的优秀大学教师",是教什么课的呀? 思想品德修养吗? 还是什么辅导员之类的? 还要教导学生"不骂人"? 这是什么大学啊? 怪不得好多移民的素质都那么低, 可能就是从这类大学毕业的吧?

......摇头......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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