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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哲學/【沃草烙哲學】點牛排只上牛排醬的香港普選/賴天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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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烙哲學/【沃草烙哲學】點牛排只上牛排醬的香港普選/賴天恆


小港很喜歡吃牛排。他每次吃牛排的時候一定要加黑胡椒醬,不然他就覺得不好吃。今天小港在強老闆牛排館點了一份黑胡椒牛排,結果上菜時盤子裡面只有黑胡椒醬,沒有牛排。小港很生氣,把服務生叫過來質問。服務生說,強老闆認為小港還很年輕,消化系統還沒成熟,怕吃了黑胡椒牛排會消化不良。因此為了小港好,先給他吃點黑胡椒醬;等他長大了、腸胃習慣了以後,再給他牛排。

小港聽了超不爽,覺得這算什麼,並且繼續堅持要黑胡椒牛排。服務生解釋說,牛排加黑胡椒醬的確是最好的,但是現在至少先有黑胡椒醬了,總比什麼都沒有好吧?小港聽了之後更生氣,堅持要找強老闆理論。服務生不懂小港為什麼會生氣:有黑胡椒就不錯了,幹嘛還堅持要有牛排?眼見小港沒有任何退讓、妥協的意思,服務生就叫了警察。警察來了之後,對小港做了香港警察對香港民眾做的事情。

如果你覺得這個故事很白癡,很好。這就是香港人目前遇到的困境。有些人宣稱說,他們搞不懂香港民眾為什麼要上街頭:

「即使沒有公民提名,先有普選就很不錯了。香港人要的不就是公民提名加上普選嗎?「先求有再求好」啊,有普選就是很大的進步了啊。」 這個說法沒有什麼道理,學術上關於「次佳問題」(the problem of the second best)的討論,可以很好地說明這一點。

次佳問題

經濟學上,次佳問題是指:

在市場當中,當理想的選項所需的那些條件無法「全數達成」時,可行的次佳選項往往無法藉由「盡量達成其中可達成的那些條件」來實現。有時候,我們反而必須故意不達成理想選項所需要的某些條件,才能達到真正的次佳選項。

這個問題最早來自R. G. Lipsey和K. Lancaster。

相似的觀點在倫理學與政治哲學上也有許多不同的應用。舉例來說,在談論規範性時,Frank Jackson和Robert Pargetter提出了「拖稿教授」(Professor Procrastinate)的問題:

拖稿教授的朋友出了新書,希望他幫忙寫篇書評。基於人情,他該幫朋友這個忙。身為該領域重量級學者,拖稿教授確實也能寫出好書評。考慮到這些因素,最理想的狀態應該是「答應」+「寫」。但是他是拖稿教授,他知道他答應了也不會寫。因此,雖然在價值排序上「答應」+「寫」是最好的,但是不會發生;「不答應」+「不寫」很不好;「答應」+「不寫」雖然條件滿足的數目上比前者多,但卻是最差的狀態。那他是否該答應?[ii]

這個案例除了牽涉到我們到底要怎麼理解「應該」之外,也涉及規範邏輯(deontic logic)的一些推演問題:「我應該做(A和B)」是否能夠推出「我應該做A」。(以拖稿教授為例,「拖稿教授應該『答應』+『寫』」是否代表「拖稿教授應該『答應』」?)

政治哲學中,次佳問題則對一些所謂的理想理論(ideal theory)形成了衝擊。即使刻劃出最理想的政治制度,基於現實的不完美,最理想政治制度的條件往往無法全數達成。或許次佳可行的政治制度,並不是盡可能實現那些可實現的理想條件。如此一來理想理論,或者David Estlund所說的「目標無望實現的理論」(hopeless asipirational theory),便看似無法提供實踐上的指導;而有人更進一步認為這類理論因為給不出實踐上的指導,便毫無意義。Estlund則企圖反駁這種論述,捍衛這種「目標無望實現的理論」的價值,並指控那些極力抗拒理想的人患有「烏托邦恐懼症」(Utopophobia)。[iii]

次佳問題也有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應用。例如,我今天準備吃藥的時候,不小心有顆藥丸掉到水溝裡面了,我是否該想說「至少把剩下的吃掉吧,這樣比較接近吃了一整包藥」?我嘴饞可是身上錢不夠的時候,是否該想說「買不起薯條加糖醋醬,那先買糖醋醬吧」?

以上關於次佳問題的討論,並不是在建議我們避免湊滿理想條件,而是在提醒我們:當理想條件無法全數達成時,多達成一些條件不見得會比較好。我們隨時都應該考慮眼前這些條件是否本身就值得達成,還是說,他們必須相輔相成才有價值。[iv]

香港所謂的普選

「有普選總比沒普選好嘛」是部分人士反對佔中的理由。他們主張雖然沒有「普選」+「公民提名」,但是有了「普選」就是一大進步:至少這樣距離「普選」+「公民提名」近了許多。這種論述正好忽略了次佳問題。要宣稱「有普選就是一大進步」,不能只是基於「普選」在條件數目上更接近「普選」+「公民提名」。要做這種宣稱,必須指出只要「普選」存在,我們就更接近「普選」+「公民提名」所實現的價值了。

然而,「普選」+「公民提名」的價值,在於讓香港人能夠自己做主。光有「普選」無益於香港人自己做主。當選項都被強國政府決定時,真正做主的是強國政府,而不是香港人。由於價值上沒有更接近讓香港人自己做主,光有「普選」根本就算不上是進步。[v]

或許有人會說,強國政府階段性實施香港民主,先給普選,以後給公民提名。現階段能有普選,依然算是邁出一大步。然而,眾所皆知,強國政府非常注重別人的誠信,自己的誠信嘛……「以後給公民提名」的「以後」可以直接讀成「永不」。更進一步來說,強國政府這這次事件的反應,也正好就是「看看看,有普選夠好了吧,這是普選喔,你要的都給你了,還在爭什麼?」這種說法把給一半說成給全部,企圖混淆視聽,削減爭取真普選的正當性。如此一來,達成了一些條件,反而距離實現理想更為遙遠。

考慮到次佳問題的可能性,那些宣稱光有普選就是一大進步的人,必須提出額外理據。而當我們進一步檢視,會發現光有普選在價值上不但沒有更接近香港人自主,反而距離這個目標更為遙遠。「有普選就不錯了」是錯的。「雖然無法提名,但是有普選就不錯了」就跟「雖然沒牛排,但是有黑胡椒醬吃就不錯了」一樣荒謬。



Lipsey, R. G., & Lancaster, K. (1956). The general theory of second best. 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1-32. [ii] Jackson, F., & Pargetter, R. (1986). Oughts, options, and actualism.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233-255. [iii] Estlund, D. (2014). Utopophobia. Philosophy & Public Affairs, 42(2), 113-134. [iv] 舉例來說,我想要把東西黏起來,可是手上的AB膠其中一條搞丟了。這樣就算我塗了其中一條,東西也不會黏起來,因為效果需要相輔相成才會出來。在這類地案例中,追求條件數目上逼近完美毫無意義。但相對地,如果我想要黏完再釘釘子,但是把釘子搞丟了,至少黏一下會比原本穩固。在這類的案例中,因為個別的元素本身就有所貢獻,所以即使無法達成完美,實現個別條件仍有其價值。 [v] 如果不喜歡「中央政府決定台北市長只能選連勝文、蔡政元、羅淑蕾」這個比喻,可以思考「中央政府決定台北市長只能選林飛帆、陳為廷、沒禮貌的洪崇晏」是好是壞。


(本文作者為澳洲國立大學哲學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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