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1011010010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几天杂货店外卖工,尊严全失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81#
发表于 2009-2-27 12:07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工作的福利待遇的问题,跟尊严无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2#
发表于 2009-2-27 16:40 | 只看该作者
送外卖的千万别拿政府最低工资说事,老板也别拿5块钱一天,超过10块钱就限薪来说事。你要做外卖的感觉开店挣钱,你就开店,你要付一小时8块,我给你打工。你要做老板的感觉送外卖的挣钱,赶紧把店卖了,你送外卖就是了,省心挣钱。% |' e& y; k0 D. C
这个地方的移民素质是可以,我跟不止一个人说过,你要看着挣钱你就干,你要觉得操心不乐意干,或种种原因你干不了,你就不干,你有选择的权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3#
发表于 2009-3-1 13:56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真的觉得说得挺对.
8 [$ c* q+ J" `. x# {如果不是在国内对别人有贵贱之分,来不了尊严那么重.明星喜欢炒作,想不到现在大家也都喜欢炒作了。& N0 f% E% ~1 _; f' s+ a& |
. w& [- f' P7 t7 X8 g6 e" j) ~
老板不会因为你不拿这3块/h而把你送进监狱.不愿意做了,可以不做.你自己可以选择.反正我是不会干这种事情的,除非老板是很要好的朋友,我纯粹为帮忙,不计较钱,否则,我无论如何不会接受这个待遇.工作是有双向选择的.7 X* f; A; X+ Q
9 R* x5 P5 W0 V
其实这个跟尊严有没有关系.最多就只能说老板太抠,lz大可以东家不打打西家就完事了。这个跟尊严没有一点关系. 难道老板是其他族裔的人?对你有语言和行为上的人格侮辱?或者性侵犯? 如果性侵犯了还只给3块一个小时,这个可能真的会涉及到尊严问题.估计lz没有吧.呵呵. 如果lz没有什么痛脚被人抓住,你不做这个工作,不拿这个工资,就会被人送进监狱或者遣返回原籍国,觉得就辞职找别的工作得了。% M2 x6 d2 P& Y+ g4 ?
Post by xianren;2151120 , o1 f% ]$ Y4 J
第三只眼看“尊严”。
( |* ?* T8 j* x3 P3 O 6 y6 u. q, V/ I. t& C& z. b
前两年,很多新移民拔葱拔出了尊严问题,书包厂打工打出了尊严问题,餐馆洗盘子洗出了尊严问题,今天,送外卖又送出了尊严问题。
) v' `9 v- o5 S' T7 X$ K4 e! j
2 H' M2 ]2 N  L" [2 d- y* e9 Z之所以尊严问题不断被提出,是因为很来到加拿大的新移民骨子里是看不上那些工作只是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以找了那么个活儿,在他们的意识里那些活儿在中国是那些没有尊严的民工们干的,而不应该是自己。. ^  H4 X# @" J; U# c# U

$ i0 T* w) ^& y0 g. Q' n3 Z3 o我们在中国受过高等教育有过辉煌过去的很多新移民,我们曾经是象牙塔里的教授高职,办公室里喝着茶叶水只动嘴不动手的处长科长,高级写字楼里的白领精英,当来到这个新社会里,心理上怎么也承受不了干如此下等活儿带来的尊严挑战。0 G" `' v. Q; I* ?/ T+ `& `2 b

, j1 }5 ?9 K1 P- j+ e在这个全新的社会里,如何放下身段来适应,对很多新移民而言不是简单轻松的,只有洗心革面忘记过去重新做人才能正确看待前面提到的很多尊严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4#
发表于 2009-3-2 17:1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似乎,没你说的那么可怕吧,我干了4个月外卖,和你差不多呢,干工作似乎没那么简单的呢。似乎所有的都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5#
发表于 2009-3-3 08:33 | 只看该作者
外卖跟外卖是不一样的,你干的是纯外卖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6#
发表于 2009-3-5 18:07 | 只看该作者
最近 ,和朋友讨论,给中国人打工时,出现的种种问题,才了解到人是那么的可怜,为了节约那点儿钱儿,不顾脸皮的剥削同胞,可以说任何人都一样剥削。6 z2 w* F- b1 W' B
为了钱,为了利,什么花招都使。
& g7 n* p9 l8 N" l% |9 q9 w呼吁那些正在受剥削的同胞们,站起来,向不法的老板讨要少付的工钱。; p/ E/ u# M! `$ O5 l% B8 o- d. Y
有的碍于情面,不敢要,老板都厚着脸剥削你,为什么不理直气壮的提出正当要求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7#
发表于 2009-3-5 19:03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Ifyou;2171877
% {5 h' C. C2 t0 m9 F) |3 M 最近 ,和朋友讨论,给中国人打工时,出现的种种问题,才了解到人是那么的可怜,为了节约那点儿钱儿,不顾脸皮的剥削同胞,可以说任何人都一样剥削。& k8 Q4 A5 d' d1 G0 T$ ^9 v
为了钱,为了利,什么花招都使。
& C; b' g2 a& I* z' y0 s; s呼吁那些正在受剥削的同胞们,站起来,向不法的老板讨要少付的工钱。* A" ~, f3 Y8 h6 }9 f6 |
有的碍于情面,不敢要,老板都厚着脸剥削你,为什么不理直气壮的提出正当要求呢?
(她)剥削你,你为什么就等着被剥削?难道他们店里有山西的黑砖窑,捆着你绑着你非得让你干活?, o# R$ k: T) \9 C) L7 c* _
7 v% m% N+ N/ y$ L' W
这里是资本主义社会,想把共产党那一套造反抢劫的流氓的恶习带到加拿大来?来一个造反有理革命无罪?不想被剥削请走人,不要图谋造反发动赤色暴动。这里是加拿大,不是共产党的解放区。  m; q' F* H  j8 T, P5 J+ a' B

! k" I- ~# f' p9 `: y刚来的中国新移民大多数都是共产党教育出来的暴民和刁民。
共朝崩溃之日,就是海归报国之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8#
 楼主| 发表于 2009-3-6 00:34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
6 D- {: S, y/ _6 ^: l这跟造反没有关系, 跟共产党也没有关系, 俗话说: 不平则鸣. 只是想和有同样遭遇的朋友通通气, 说说话, 天也不会塌, 地球也照转. 如果你不了解这行, 请不要乱讲.  如果你是不良老板, 我也跟你没有话说, 你走开. 如果是你已经上岸我们还在水中挣扎, 请你收起那嘲笑的声音, 我们既然不是一路人, 也请你走开!
9 H  F# x/ D9 E' P2 X( D6 K7 V- o

, B  G. K& h' |. \) {& ~- R3 J
Post by STL;2171911
* D- o+ |7 O& v5 Z5 T( | (她)剥削你,你为什么就等着被剥削?难道他们店里有山西的黑砖窑,捆着你绑着你非得让你干活?
8 M& Q& ?+ `9 F" V- J; h
. |7 f2 I6 `+ x4 n+ g; J这里是资本主义社会,想把共产党那一套造反抢劫的流氓的恶习带到加拿大来?来一个造反有理革命无罪?不想被剥削请走人,不要图谋造反发动赤色暴动。这里是加拿大,不是共产党的解放区。
( \$ R  V6 V" H. y+ W  _ % G( Q8 {; M9 K: V; B8 n
刚来的中国新移民大多数都是共产党教育出来的暴民和刁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9#
发表于 2009-3-7 14:16 | 只看该作者

严重同意楼下xiaorong的说法

严重同意楼下xiaorong的说法,给华人老板打工不但工钱太少,还一天到晚受气。给西人打工,同样的工工资会高40%左右,而且西人老板对人比较nice,从来不会盯着你,像防个小偷一样。来加7年,我给华人老板工作从来没有超过10天的,但给西人打工,最长的为2年半,到最后都是自己的原因才离职的。5 B' ]1 {  x4 r% b, z% G  N
应该说,华人老板里nice的也有,但坏老板的比例确实相当高,甚至有的老板给他干苦活,水都没有一支,有的喝多一瓶水会给你脸色看。( N3 Z" E, N% U* }, x2 r
我朋友在一个印巴人餐馆干,都给现金10刀一小时。看来华人老板比印巴人都不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0#
发表于 2009-3-8 00:04 | 只看该作者
凑个热闹讲一句。加拿大法定最低工资只保护合法务工者。现金工最低工资只能决定于供求关系。有的老板是不咋地,让人气愤,但是不干就是了。最可气的就是那些什么活都干的还不闲工资少的人。大家仔细想想就明白了,其实正是这些人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老板5块钱能雇到人他花7块钱,那他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有10块钱的工不打,自己愿意去受欺负那能赖到谁?人家老板雇到了5块钱的工,而你还问我哪里有10块钱的工的话,那说明你的能力水平真是不如人家老板,找不到工或者赚的少符合能者多得的规律。也不要把自己看作弱势群体,有时候是原因在自己。偶是新移民,不再理的地方请大家拍砖。
! P; a# F1 A" E7 g! ?! { " E/ s. v) F1 Y/ E
By the way, 大家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公布老板的地址和电话。把事情公开化,有些现象就会收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6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4, 2026-8-14 03:34 , Processed in 0.063579 second(s), 40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