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Angel;3176090
偶尔看看蒙城曹郭先生的回复,总是有忍不住不吐不快的时候。若是以专业人士答疑解难的身份出现在公众论坛,学术性专业性很强的问题解答有偏差,可以理解,老猫还有烧须的时候,更何况搞讲座给客户报税挣钱的会计师呢?可是如果您连基本概念都搞不清,出的主意南辕北辙或背道而驰,那就令人费解不可原谅了。
Post by Taxpro;3175568
今年上半年我曾在一西人的小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主要负责客户公司日常帐务以及个人报税。原老板曾经多次在我面前给需要缴税的客户打电话,告诉他们根据报税的结果,他们需要缴纳几千刀的税款,但如果有XXXX刀child care expense单据的话,他们可以少缴XXX刀的税。他的事务所可以帮助提供这个单据,只需要每个客户给额外的四十刀。当然几乎所有的客户都会同意,因为结果是至少可以让他们少缴一二千刀的税。
这个事务所这样干肯定已经不是一两年了,他们找一些没工作的女性,使用她们的姓名和SIN卡号,在每个人名下出具总额为一两万的child care expense收据,提供给有需要的客户。一方面客户少缴了税,另一方面这些没工作的人还可以以自雇申请工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