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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ool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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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江案,向30万持加拿大护照的中国移民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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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07-5-2 19:04 | 只看该作者

恳求你原谅你的无知

信息传播和交通运输的空前发达迫使各国不得不面对全球化的到来, 最为直接的挑战是全球化使一个国家原本清晰的内部事务与外部事务的界线变得模糊了. 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泄露事故, 柬埔寨红色高棉的政治清洗, 北韩的核试验, 日本政府官员参拜靖国神社等等, 都被当事国政府认为是单纯的内部事务. 事实上, 在全球化时代一个主权国家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处理自己的内政. 否则, 会引起世界性的反响, 招致它国的强烈反对. 此次中国政府的做法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 明明不是单纯的内部事务, 却一定要当做内政处理. 这就很值得研究. 滥用爱国主义激情无助于理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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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07-5-3 20:56 | 只看该作者

批评与爱国

对政府的某些做法提出批评常被指责为不爱国. 爱国一词包含了太多内容, 以至被人到处滥用, 其结果是今天已没人去思考爱国的实质. 从而把爱国简单的等同于爱政府, 等同于拥护政府的所作所为, 并由此引出批评政府就是不爱国的结论.

其实, 爱国没有固定模式. 还是举清朝和民国的例子: 林则徐的禁烟不可谓不爱国, 他是以维护清朝统治的方式爱国. 直到他被流放新疆, 这个信念始终没变. 康有为的变法不可谓不爱国, 他是以保皇改良的方式爱国. 他的保皇, 改良主张一直坚持到民国年代. 他曾支持张勋复辟, 妄图恢复清朝统治. 孙中山则是以推翻清王朝的方式爱国. 这三位爱国者可谓是殊途同归. 最具争议的是汪精卫, 由于他后半生的叛国行为, 人们就抹杀了他前半生的爱国行为. 他曾在日本参加同盟会, 在北京刺杀清朝摄政王载沣, 被捕后被判终身监禁. 他在狱中所写的那两句诗: "慷慨歌燕市, 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 不负少年头." 也被人们遗忘了. 如果作理性的思考, 汪精卫前半生的所作所为只能用爱国主义来解释.

尽管无知不是错, 但坚持无知并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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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07-5-3 21:45 | 只看该作者
国家内部事务与外部事务跟“信息传播和交通运输的空前发达”扯的上吗?500年前,国家间就从不干涉他国内政吗?1000年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从不干涉另一个国家的内政吗?2000年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从不干涉另一个国家的内政吗?
可笑!
Post by laozheng
信息传播和交通运输的空前发达迫使各国不得不面对全球化的到来, 最为直接的挑战是全球化使一个国家原本清晰的内部事务与外部事务的界线变得模糊了. 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泄露事故, 柬埔寨红色高棉的政治清洗, 北韩的核试验, 日本政府官员参拜靖国神社等等, 都被当事国政府认为是单纯的内部事务. 事实上, 在全球化时代一个主权国家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处理自己的内政. 否则, 会引起世界性的反响, 招致它国的强烈反对. 此次中国政府的做法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 明明不是单纯的内部事务, 却一定要当做内政处理. 这就很值得研究. 滥用爱国主义激情无助于理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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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07-5-3 22:26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鼎新
别说只是换个身份,就是加拿大出生的英裔人法裔人在中国犯了事,该办你照样办你,中国法律有规定,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违反中国法律,同中国公民一样论处,当然了,有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比方说,布什的小舅子,哈破的小姨子,一般人,持哪国护照都一样,国家政权可不是闹着玩的,反对一个国家政权,报上写几篇文章,网上发几张贴子,也就那样了,再过分了,想收拾你肯定跑不掉,别说中国这样的大国,世界任何一个小国都一样,除非象伊拉克那样让美国出兵占了,或者象菲律宾那样有美国的军队,以美国大兵身份还可以在这些国家晃着膀子走走,除了这样的国家,比方说朝鲜吧,你拿本加拿大护照在那惹点事试试,连审都不审你,弄根绳子就给你吊死了,挖个坑就给你埋了,连尸体都找不到,还抗议,抗个屁议啊,加拿大护照是让你在加拿大好好过日子的,不是让你回中国扯鸡巴蛋的,别说拿个加拿大护照,当年那些美国大兵还是打着联合国的旗号呢,不比你一本加拿大的护照历害多了,还没踏上中国土地呢,就在中国旁边刺毛翘腚,把中国政府惹烦了,一下就宰掉你26万人,美国政府照样瞪眼没办法,死了白死,所以嘛,这年头,还是别扯些鸡巴蛋好.

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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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07-5-3 22:3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ayawater
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如果加拿大和中国开战,根据相关法律,加籍华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保卫加拿大还是保卫中国?

白痴,这还用问吗?当然是保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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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07-5-5 23:31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政府歧视我们善良的中国人,视我们为间谍,而同情来自中国的罪犯

我认识的一些白人都受此影响,对我有戒心, 加政府接二连三地,与中国为敌,把我们好人当间谍,而包庇中国人民公认的罪犯,玉江山案只是个开头,以后有好果子叫他吃!
寻车去Totonto, 最近10天内,最好在几日内往返,请回[email=\"wl_369@tom.com\"]wl_369@tom.com[/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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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07-5-6 22:22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与感情

1999年中加签署的<中加领事协议>第八条(关于扣留, 拘捕及探视)

加国公民如果遭中国当局扣留, 拘捕或剥夺自由, 中国当局须在事发后, 立即把此事及其原因通知加国领事馆.

加国公民如果在中国遭到检控, 中国当局须让加国领事馆得知该加国公民被控的罪名, 加国领事馆人员可出席有关审讯. 此外, 在有必要时, 中国当局须提供充分的传译协助.

以上是我在报纸上抄录的一段<中加领事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有关内容前面帖子已引用过,就不重复了. 加拿大政府遵守法律的行为被有些人理解为包庇, 同情罪犯, 这是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情绪滥用的典型. 加拿大政府认为法律和<中加领事协议>不可违背, 中国政府强调中国人民的感情不能伤害. 是维护法律无视感情, 还是尊重感情践踏法律. 是法制国家与人治国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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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07-5-6 22:4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wyk
欺善怕恶 加人遭美拘押禁见领事哈珀不敢提

加拿大联邦政府处理玉山江(Huseyin Celil,前译塞利)一案上,多次高调高举人权旗 帜向中国政府表达不满,并坚称加国有义务为所有加拿大人出头。不过,原来一名加拿大籍少年卡塔 (Omar Khadr)同样以涉嫌恐怖活动,被美军扣押在古巴关塔那摩湾(Guantanamo Bay)基地5年,加拿大外交人员同样无法接触到他,少年的律师及维权人士强烈批评哈珀政府厚此薄彼,其律师更怀疑哈珀政府针对中国是另有目的,不是维护人权那么简单,是虚伪的双重标准。

在玉山江一案上发言甚力、哈珀一级亲信的多元文化国务部长肯尼(Jason Kenney)昨日回应,却认为两宗案件不能混为一谈,但当被质疑为何加国使馆人员不能接触卡塔时,肯尼就推说这个要问加拿大外交部长(见另稿)。

卡塔的代表律师埃德尼(Dennis Edney)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哈珀政府在处理玉山江事件上所使用的语言,令人以为加拿大政府会保卫加拿大公民的人权,无论他们身在何方。不过,他说:「这全是一派胡言!」

押关塔那摩 加籍少年受虐

卡塔出生于多伦多,父母都是加国公民,埃德尼指出,卡塔于2002年被美军逮捕时才14岁,目前已经快20岁,他一直被美军关押在关塔那摩湾基地,差不多关了5年了。

卡塔被控在阿富汗向美军砸手榴弹,导致一名美方医护人员死亡。

卡塔是唯一一个被美军扣押的加人,亦是美军史上首次控告的未成年人士。此外,在被捕后,美军一直不准卡塔使用加拿大律师,根据可以接触关湾基地囚犯的美国 法律教授及律师Muneer Ahmad表示,美方委派了一名「毕生都没有代表过人上法庭的31岁军人」来做卡塔的军事审讯律师。

卡塔被捕当年的自由党外 交部长格雷厄尔(Bill Graham)说,加方多次向美国提出要与卡塔见面的要求,但都不得要领,美国当时告诉加拿大「外交条款在战时并不适用。」他亦曾透露,美国在逮捕卡塔后 一直没有通知加拿大,只是在向加国部门要求核对卡塔身分时,加国才知道有加国公民被美军逮捕了。

埃德尼指出,卡塔不但没有得到与加拿大领事人员见面的机会,且更受到虐待,身体因此多处受伤,一只眼睛因为得不到适当的治疗而几乎变盲,甚至有被国籍媒体采访的囚犯,透露曾经见过卡塔吐血,身体虚弱。

埃德尼批评,哈珀政府连最起码的权利,也没有为卡塔争取到。卡塔未能取得独立的医疗检查、独立的心理检查,未能见到他的律师,被捕后不能见到家人。

他怀疑加拿大政府「针对中国」,是另有目的,并不单只是维护人权这么简单。埃德尼认为,相较于玉山江,保守党政府应该更加高调处理卡塔一案,因为卡塔被捕的时候只是一名儿童,案件牵涉到国际维护儿童权利的公约。而埃德尼较早前指摘,联邦政府不为卡塔出头,是因为不想破坏与美国的关系。

美国一直表示在「反恐战争」中逮捕的涉嫌恐怖分子,无需要根据日内瓦公约向他们提供战俘待遇,但在2006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军针对关湾囚犯的战事法庭审讯时违反宪法,是非法的,卡塔的控罪因此被宣布无效,但纵然如此,卡塔仍被囚禁,已经执政的哈珀保守党政府却未有争取卡塔权益。

而美国在本年2月2日,又宣布向卡塔提出两项新控罪,企图重开军事法庭。

数星期前,美国驻加拿大大使访问爱民顿,本身在爱民顿工作的埃德尼向美国大使查询卡塔的案件,但美国大使表示并不知情。埃德尼怀疑加拿大政府是否真正为此案出力。

而美国律师Muneer Ahmad日前在加拿大的环球邮报撰文,表示哈珀最近向被美军遣返叙利亚而受虐待的阿拉尔(Maher Arar)赔偿1150万元,更说「加拿大完全明白及认同美国对国家安全的关注,但如果加国政府相信它的子民被另一个国家不公平对待时,加国政府有权出手维护他们」,但为什么哈珀就不维护卡塔这个加国孩子呢?是否哈珀不相信美国政府有对卡塔不公平的地方?
不知道加、美之间有没有领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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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07-5-7 07:05 | 只看该作者
从<中加领事协议>签定后, 除了这个案件, 你还有其它的案例吗?
关于玉山江, 中国说玉山江是中国公民有错吗? 按照其人的特征, 就是中国通缉的玉山江.
加拿大有证据证明玉山江是加拿大公民吗? 中国审判的是中国公民玉山江, 而加拿大要见的是塞利尔. 你看见有报道说加拿大要以玉山江的名字见他吗?
实际上这些都是文字游戏, 而是谁先破坏这个游戏规则? 你加拿大政府能接收以塞梨尔为名的人成为公民, 而中国为何不能以玉山江为中国公民起诉? 而中国起诉自己的公民为何要通知加拿大?
不要用中国国籍法说事, 玉山江被引渡回中国是以玉山江还是以塞利耳?

"加拿大政府遵守法律的行为被有些人理解为包庇, 同情罪犯, 这是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情绪滥用的典型." 这是我看的最大笑话, 东图是联合国确定的恐怖组织, 而加拿大能把这样的成员接收为公民, 能说加拿大遵守法律? 如果说加拿大对中国的发出国际通缉令当作废纸, 而又何必签那个所谓的<中加领事协议>?

Post by laozheng
1999年中加签署的<中加领事协议>第八条(关于扣留, 拘捕及探视)

加国公民如果遭中国当局扣留, 拘捕或剥夺自由, 中国当局须在事发后, 立即把此事及其原因通知加国领事馆.

加国公民如果在中国遭到检控, 中国当局须让加国领事馆得知该加国公民被控的罪名, 加国领事馆人员可出席有关审讯. 此外, 在有必要时, 中国当局须提供充分的传译协助.

以上是我在报纸上抄录的一段<中加领事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有关内容前面帖子已引用过,就不重复了. 加拿大政府遵守法律的行为被有些人理解为包庇, 同情罪犯, 这是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情绪滥用的典型. 加拿大政府认为法律和<中加领事协议>不可违背, 中国政府强调中国人民的感情不能伤害. 是维护法律无视感情, 还是尊重感情践踏法律. 是法制国家与人治国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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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07-5-7 19:46 | 只看该作者
真不好意思,楼主,闲者耳拙,从头到尾也没听出这是个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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