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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dr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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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因开车有点慢,碰到一女司机发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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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1-10-12 23:48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suck;2919153
礼仪之邦是对懂礼仪的人讲礼仪,中国人之间很少讲礼仪,可是被外国人欺负了,马上讲起“礼仪”了,
日韩人比中国人懂礼貌多了,你要是跟他们发生了争执,他们会找死里打你。 鸦片战争过去一百多年了,中国人在外国人面前依然是“东亚病夫”。
在北美几乎没人敢在公开场合说黑人怎么怎么不好,虽然他们心里讨厌他们。可是对中国人的侮辱,讽刺,抱怨,我在公开场合经常能听到,他们会毛无顾忌地谈论中国人怎么不好,虽然我们比黑人老实的很多,看来讲礼仪并没什么效果。
问题是听得懂不,人家黑人再怎么着,说到骂人的俚语,人家照样听得懂,语言上有劣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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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1-11-10 01:57 | 只看该作者
在国内开车很久,在蒙城开车半年。一直想努力修正自己的不良习惯并且做个文明开车的好司机,看到合理的建议就会记下来,结果发现很多有误。写出来希望能给和我一样迷惑的人一个提醒和参考。

听来的两件事,发生在蒙特利尔的:

1。 朋友的朋友在高速上开40,被警察抓到,问原因,回答:安全。警察直接给他调销驾照,并且开了一张单子要求看精神科医生决定是否具有开车能力。看来高速上过快过慢都不行。
2。朋友在路上看一行人横穿马路,在非斑马线上。友善的朋友停车礼让行人,警察过来开罚单。看来过度友善也不对。行人不守交规也是不能纵容滴。

大家都说跟着车流速度行驶最安全,我也曾经这样认为,但是我亲身经历告诉我这不一定对。

某天傍晚从Oka回城,路上的限速标记为50,我前面后面的车都开到80甚至更高。我听说过要保持和车流同步最安全,当时心里很犹豫。跟了车流一段时间,还是决定减速下来到65的样子。但是看到后面的车疯狂冲过来,也还是很担心自己会阻碍了车流速度。好在很快上了一个大坡,突然看到警察等在路边,路边停了一溜大概5-6辆被警察逮到的车。警察放我过去了,之后后面的车都开得规规矩矩,没有一个再超速太过。呵呵,他们应该感谢我,如果没有我阻碍了他们,估计都停到路边和警察沟通去了。

总结,尽量按交规行驶,即便超越,也必须很有限度。

最后提醒一点,闯黄灯也是有可能吃到罚单的,朋友的实例,扣分罚钱。不过按交规,黄灯是有条件通过和停止的,所以也要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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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2-2-22 09:48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qdrico;2895297
同意你后部分,前半部分不太同意。

既然有驾照了,就有权利开车上路,至于水平,有些人反应慢,还有女人,学的也慢些,当然有时间练练最好了,可是现在都上班,上学,养孩子,不是每个人都能没事练车的。而且,你练车还是要去马路上连,就算是晚上没有车的时候练车,到时候你白天车多的时候还是不行的。

还有就是老人,年纪大,眼睛,身体反应都不如年轻人了,这不是练练车就行的问题,你
能不让他们开车吗?这边住的分散,是离不开车的。

自己开车都注意就是了,尽量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快些,开慢车就上慢车道,偶尔碰到慢的,能超车就超,不能超就等等。
还有就是有约会或是上班的,尽量早点儿走,就不用那么急了。


这不是开快开慢得问题是一个人开车习惯问题,你没发现吗这里人你变道后面就加速不让你进,等你进了他减速,完全是心态问题!!!所以说是驾驶素质问题!这里下雪下雨司机都不安全减速行驶,大卡车哇一下过雨水斗飞到后面车玻璃上他们不管自己开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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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2-3-6 02:08 | 只看该作者
cote verdu限速50,楼主开到“不低于40”,这就是10公里的时速差了。

限速50,魁省人都比着60开,约定俗成。则楼主当时的车速,已低于正常预期20公里,足足少了三分之一。

这就相当于在均速100的高速路上,楼主卡着66.6公里的时速开。慢的不是一点半点。

何况还占着快车道。

严格讲,城区道路的左线,好像也谈不到就是快车道。也算约定俗成吧。楼主一再指出,有人从你或夫人的右侧超车,好像受了多大冒犯似的,倒是这种约定俗成的典型反映。

一定要开的慢,也是你的权利。至少鄙人不知道还有这样的法规,说在城区道路上,无traffic前提下,最低限速是多少之类。但是同样,人家因为受到防碍,发发飙超超车,也是人家的自由。不但是正常的,简直是正当的。

至少,犯不着上纲到老内老外,中东拉美之类上去。

就楼主的陈述看,该女司机之所谓发飙,表现为以下两点:

其一,张着大嘴骂骂咧咧的样子;

其二,从楼主右线超车。

第一条,究竟骂了没,楼主并不确定。第二条,没有任何成文的或不成文的规定,指称从右侧超车,是为违法或不道德。

则楼主按人家喇叭,岂非无理取闹。

你开慢车妨碍到别人,你又不准别人生气,你更不能容忍别人超你车,反而按人家的喇叭。这还有天理没。这世界只为你一人存在的咩。

老内老外,中东拉美,大家不都是人的咩。是人就能换位思考。能换位思考,就能做到心平气和。也就犯不着为这点子屁事嚼情了。这个说老实话,鄙人也不是时刻都能做到的。人云中国人都是天生的racist,愿与各位同胞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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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2-3-6 16:22 | 只看该作者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w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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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2-3-7 02:48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ls_zhang;2996974
在国内开车很久,在蒙城开车半年。一直想努力修正自己的不良习惯并且做个文明开车的好司机,看到合理的建议就会记下来,结果发现很多有误。写出来希望能给和我一样迷惑的人一个提醒和参考。

听来的两件事,发生在蒙特利尔的:

1。 朋友的朋友在高速上开40,被警察抓到,问原因,回答:安全。警察直接给他调销驾照,并且开了一张单子要求看精神科医生决定是否具有开车能力。看来高速上过快过慢都不行。
2。朋友在路上看一行人横穿马路,在非斑马线上。友善的朋友停车礼让行人,警察过来开罚单。看来过度友善也不对。行人不守交规也是不能纵容滴。

大家都说跟着车流速度行驶最安全,我也曾经这样认为,但是我亲身经历告诉我这不一定对。

某天傍晚从Oka回城,路上的限速标记为50,我前面后面的车都开到80甚至更高。我听说过要保持和车流同步最安全,当时心里很犹豫。跟了车流一段时间,还是决定减速下来到65的样子。但是看到后面的车疯狂冲过来,也还是很担心自己会阻碍了车流速度。好在很快上了一个大坡,突然看到警察等在路边,路边停了一溜大概5-6辆被警察逮到的车。警察放我过去了,之后后面的车都开得规规矩矩,没有一个再超速太过。呵呵,他们应该感谢我,如果没有我阻碍了他们,估计都停到路边和警察沟通去了。

总结,尽量按交规行驶,即便超越,也必须很有限度。

最后提醒一点,闯黄灯也是有可能吃到罚单的,朋友的实例,扣分罚钱。不过按交规,黄灯是有条件通过和停止的,所以也要小心啊!


第一个故事,就算是真的吧,在高速上开40,是该看心理医生了。这个纯属反常个案,应排除在合理开车方式的讨论之外。“高速上过快过慢都不行”的结论当然是正确的,却不可以从这个反常个案引导或推论出来。

出了城区,鄙人所开过的高速好像都是有最低限速的,60公里。

第二个故事,鄙人严重怀疑故事的真实性。缺乏必要的细节,无法讨论。据鄙人对本地交规的学习,以及自己开车的经验,警察真开罚单的话,无论基于何种理由,都绝不会是这个朋友避让路人,无论路人是否违章。

所谓“不能纵容”违章路人什么意思,撞丫的?“纵容”点解,你当自己是谁啊,违章路人的父母,拉人的条子,还是全部管的上帝?这个结论不但有误,简直有害。据鄙人所知,加拿大交通法规,机动车只要撞人,就是机动车的全责,根本不存在被撞者是否违章的讨论余地。你不“纵容”一个试试。

第三个故事,老兄亲历,真实性大概不容质疑。鄙人只想指出,本地条子拿人超速,local道路,皆以“限速+10”为红线。譬如限速50,你开60,可以在条子的测速枪前大摇大摆地开路,没人搭理你。城区高速,理论限速70,开到100以内,也没问题。城外高速,鄙人多次以120巡航,从拿枪的警察面前过,同样被看成透明的。

老兄在限速50的地段开65而被警察放过去,只能说明身边的人太过火,不能说这个速度安全。鄙人就被逮过一次,限速50开到65左右。

鄙人觉得所谓“跟大流”,当以此为据。再往上开,绝对不保险。这时就算身边左右都快,甚至还有南美女司机冲你发飙,你都不该再跟了。万一逮到,钱罚的是自己,痛不到别人身上去。

黄灯的问题,看警察怎么说了。丫认定你闯的是红灯而非黄灯,你也只好乖乖等撕票。但也听本地人说过,拿了罚单抗诉,最后开庭,而某区的法官是很好心肠的,凡这种抗诉一律判路人获胜云云。鄙人没试过,不知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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