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查看: 375|回复: 0

不负刑事责任!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属正当防卫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发表于 2018-9-2 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致宝马车司机身亡
此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不少专家学者及网友就骑车人是否防卫过当进行了讨论。
今日,江苏昆山警方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就昆山“反杀”案发布通报:骑车人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1f35421bfc244d82a9310f487843e811.jpg
来源 昆山市公安局 南方法治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4, 2024-3-28 08:22 , Processed in 0.042838 second(s), 34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