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 讓我提議一個相對性的考慮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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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0 r6 B& ~. z: m: u5 X要比較一下, 父母在原居地和這裡的生活狀況, 如果他們在國內沒有醫保沒有退休金家居狹窄, 而這邊自己又有不錯收入(以4人家庭再加一對父母為例, 年收入減房按, 不能少於40K, 父母年紀越大越需要花錢來買藥, 甚至額外醫療服務), 這邊家居寬敞, 而自己工作時間又較彈性, 可以日間陪父母去看病, 那都值得移民來加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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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相比是國內環境佔優, 那就可以考慮短期來加, 方便照顧年幼兒女. 最好在他們60-65歲前, 襯著他們身體還好時, 讓他們回國定居, 讓他們安頓好以後晚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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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子女, 思維不單只想著自己的需要, 父母年紀大了, 就要為他們設想一下, 如果不是, 那就是混蛋一名, 無論怎樣穿金戴銀, 出入豪車, 都會給人家看不起的. , Q R8 M) c0 j9 k& ^+ @
9 S! F/ P) t. e2 g2 V還有, 自己在子女面前, 自己怎樣對父母, 子女由自己身上學會了, 那豈不是惡夢連連嗎?' U! w) h& `# q* Y: h.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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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子女對父母要有本心, 已經移民來加國, 不能在國內侍候父母, 要讓他們遠渡重洋這般辛苦了, 就更應該為他們設想, 不能自私自利, 因為天有報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