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gongzheng;2534222 ) q; h1 _- D4 x5 e" w; o0 f; r2 }
harry6, 我现在仍旧是中国公民,中国护照是出国的有效证件;当时签美国签证时我也是中国公民,只是以永久居民身份住在加国而已。你的理解是否错了。
我只是举例说明“条件”,不要理解偏了。条件变了,人家的陈诺作废了。你申请签证的时候,人家要的是加拿大的tie,不是除美国以外的tie。签证是一种承诺。人家很讲道理,特别著明:Annotation: PERMANENT RESIDENT IN CANADA。这是承诺成立的条件之一。从普通道理讲,人家要拒绝入境,那是正常不过的。道理给了人家有那权力,只是用不用的问题。除了道理给的权力,人家还有蛮不讲理的实力。2 m8 Z' L3 N. U2 N
你要找的信息是:美国人到底多大可能不用这讲道理的权力?这至少要有三五个过来人才能说明。 7 ^( }& d" p! T2 @$ A6 N. M9 ?; C6 m3 ]1 K* g
我有个朋友,不时有事来征求我的意见。我发现,他多半不是征求我的意见,是逼我加强他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