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华人网
标题: 蒙城遭劫,痛心不已 [打印本页]
作者: cdfwq 时间: 2006-5-24 23:03
标题: 蒙城遭劫,痛心不已
今晚我的朋友与他刚到蒙城的两位朋友在“渝航饭店”就餐时,到访的朋友随身携带的装有护照和全部现金的小包被公然抢劫,望广大同胞警惕,小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作者: sz 时间: 2006-5-24 23:22
同情、惊讶中。。。。
能否说详细点儿?在餐馆内被抢的?
作者: Kiki Wong 时间: 2006-5-25 12:53
标题: 三个大活人看不住一个包
这位服务生小姐:人家cdfwq只是提醒同胞注意强盗,并没有怪罪服务生,您心虚什么,难道您和小偷勾结联合作案不成?“三个大活人看不住一个包”, 说明什么?这只能说明渝航之地十分危险。
作者: 春雨秋风 时间: 2006-5-25 15:07
同情楼主, 以后更小心.
不过"窃"与"劫"是不同的. 我看了标题还以为是持刀持枪的抢劫.
作者: Kiki Wong 时间: 2006-5-25 15:55
The following post is from XYZ1966:
蒙市强盗横行,敬请华人同胞小心!
蒙大一华人教授于五月二十四日晚在他所熟悉的“渝航”(398 Réne-Lévesque Ouest) 设宴招待从中国科学院来访的一位林姓专家及其夫人。晚八点左右进来一位棕色皮肤,年龄二十七八岁,貌似中美洲人的男子,服务员将其安排在临近桌上就座,这家伙也不点菜,空坐了近十分钟后,突然拿起林夫人挂在椅背上的手包,拔腿就跑,这三位中国食客跟在后面追,结果还是让他逃跑了。渝航饭店的老板立即打911报了警。包内有两本护照,几千美元及加币,以及两个相机。蒙市强盗横行,敬请华人同胞小心!
作者: Larousse2005 时间: 2006-5-25 16:21
同情楼主, 以后更小心!!
是抢劫 !!!
Post by 春雨秋风
同情楼主, 以后更小心.
不过"窃"与"劫"是不同的. 我看了标题还以为是持刀持枪的抢劫.
作者: 黑山老猫 时间: 2006-5-25 20:47
标题: 带这么多现金出门呀?
难怪鬼子说中国人脑门上写着"我有大量现金, 抢我也没脾气"!
作者: EnglishClub 时间: 2006-5-27 19:55
同情!
请闲杂人等就不要说风凉话了!如果是你自己碰到什么倒霉事,别人也这么冷嘲热讽,你舒服吗?
两周前在Cote Des Neiges一家素菜馆一个朋友也碰到包被偷的事,幸运的是在一家当地人的帮助下,我们合力将小偷抓获。警察来了以后,说这个老头小头是个惯犯。难怪等警察来的时候,他若无其事的样子。
后来被偷包的朋友去提醒店里的服务员,他们竟然说他们 do not care about it!这里的店主可能不用对此类事件负责的。提醒朋友们自己多多注意了。
作者: Larousse2005 时间: 2006-5-29 13:34
出现这样的事情, 店家是有责任的.
作者: Larousse2005 时间: 2006-5-30 10:26
请问bmw为何在这里混淆视听 ?
作者: Kitty2006 时间: 2006-5-30 10:44
不久前,我在南岸一家餐馆也发生类似事件,当时打电话叫警察,他们过了好久才来。之后我向他们讲明事情的经过,他们说这类事件不好办,而且在加拿大,如果你在公共地方丢了东西,店家是一律不负责赔偿。当时有点生气,后来想想,谁让我们在人家的国家。既来之,则安之,只好尊重这里的规定,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咯。所以说请大家以后出门小心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作者: Robot487 时间: 2006-5-30 15:18
标题: 难道在中国店家就赔你了
:mad: 你以为在中国店家会负责你的损失!:confused:
作者: xyz1966 时间: 2006-5-31 11:24
我很高兴地告诉大家:在渝航川菜馆被抢的中科院专家及夫人,在驻加使馆教育处和领事馆官员的帮助下,已顺利地补办了护照,即日将返回北京,但愿蒙特利尔没有给他们留下太坏的印象。
也愿渝航吸取教训,不要再将小偷引到有手包的华人食客身旁就座。(当然,如果是联手作案那就另当别论了!)
作者: zhaotama101 时间: 2006-5-31 11:27
标题: 一个不能给食客以安全的饭店绝不会长久!
这个BMW果然就是渝航之人,而且是心地不太善良之小人。明明是小偷硬抢,他却在这里违心地说成是食客自己丢了手包。当三位食客奋追小偷之时,他及他饭店的其他服务生也不伸出援手,更可笑的是当他知道女客人被抢走的手包中有护照、两个相机以及全部现金之后,还强收10%的小费,以奖励渝航的“服务”。
一个不能给食客以安全的饭店绝不会长久!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5-31 11:28
标题: 为人者的修养
Post by 黑山老猫
难怪鬼子说中国人脑门上写着"我有大量现金, 抢我也没脾气"!
回黑山老猫的帖子:请你注意到是被抢的人是来访的专家,不是在本地生活的人,我想钱放在身上比放在旅馆安全吧.即使不是这样,我们承认被抢者的携带大量现金习惯不好,但是做为一个有那么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人,在面对他人的不幸,表现出如此的态度,如此的幸灾乐祸,总是让人觉得齿冷的一件事情.
我假设,请注意,仅仅是假设,你有一天被抢了会是怎么样的态度,是想强盗真是天杀的,还是想赚了赚了,我只带了一百多块;是想我要给大家提个醒,还是想算了算了,爱抢谁抢谁去????
即使我们不能急公好义,我们也要保持对别人的不幸保持足够的同情,能帮则帮,不能帮请说声祝福.
如果你实在觉得要讽刺两句,那么请自己小声嘀咕两句,不要让别人听到,这是为人的基本素质和修养!!!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5-31 12:11
标题: 是路人甲还是无间道
回BMW的帖子:先来分析帖子本身,BMW先生吃完饭刚好要走,就看到整个情况,那么我想请问,你看到的是什么,是在争执还是包"丢"的过程?如果是见到包丢了,你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吗,啊,你说不是这个,那么只见到争执的你,你有什么证据来判断是"丢"还是抢?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没有发生抢劫的事情只是想让店家赔偿,是不是说偷好点,我想一个教授加两位学者三个人的智商,不会弱智到明抢暗偷这样明显的事情都分不清了,但是BMW先生,你确定直到现在,你弄明白了吗 ?
我们再请问一下,按照楼主说的,他们那时还在点菜,BMW先生,以你的智商再好好想想,一般人是不是应该是结帐的时候才会去找钱包,一坐下来就找钱包,是担心钱带的不够吗,可是按照正常的中国人的做法,应该不是他们做东吧?
楼主的文章也提到了店主报警的事情,那么想必店主是在BMW先生的挺身相助下,决定报案,报有三人恶意敲诈,是吧?
以上是关于BMW先生是否路人甲的分析,我只能说这个龙套当的那是相当的不合格!
如果是如果是无间道呢 ?
经有心人指点,看了BMW先生的所有的帖子,我发现BMW先生原来是大有来头,大家去看下他的回帖,我就不一一列出来了.
那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这贴的经济价值:
1."“渝航饭店”(398 Réne-Lévesque Ouest)"可以避免经济补偿,丢了店家自然可以不予理会.
2."“渝航饭店”(398 Réne-Lévesque Ouest)"请大家放心前去就餐,店家的营业收入不受影响.
如意算盘敲的真好,可是你有为别人想过吗,抢劫是恶性事件,大家经常去唐人街,知道了自然可以多加提防,如果相信你的帖子导致直接的损失,那你就是贼,为虎作伥的贼.
假如BMW先生只是帮朋友出头,给店家遮遮羞,那就算了;但如果是"“渝航饭店”(398 Réne-Lévesque Ouest)"的老板出面授意如此,那么这样的饭店不去也吧!
大丈夫敢做敢当,BMW是不是把自己的身份拿出来亮亮.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5-31 12:24
这样的饭店 不去吧
作者: luckyliu 时间: 2006-5-31 14:31
标题: bmw?宝马!内外兼修?
bmw这位大哥你也太假了吧!!!???人家楼主又没说渝航怎么样,只是提醒大家提高警惕性罢了!你说你看到了“整个情况”??大哥啊你没事盯着人家桌子干嘛?望梅止渴啊?那你有没有看到是谁“偷”的呢?看到有人“偷”!你也不出来吓止一下,或者提醒楼主小心啊!您也太不仗义了吧?大家都出门在外的,不容易啊!竟然还跑到这里来说风凉话!拜托啊!整点儿有说服力的好不好?
作者: 紫梦 时间: 2006-5-31 15:25
标题: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看到大家这么强烈的攻击这个饭店,我不知道如何来说.如果这样的事情大家要用如此尖锐的来说来谈,我是不是该来攻击一下SECOND CUP.那么SCEOND CUP也要给我相应的赔偿呢.我是个留学生,我可是在那只喝了一杯咖啡,只5分钟的时间就丢掉了我在MONTREAL几乎所有的财产.那里的WAITRESS也是不少吧,那我钱包不是还是从兜里不翼而飞.这我应该找谁来索赔呢.而仅仅两个月后,我又在同一个咖啡店碰到了别人和我相同的情况.怎么办?
就说那是老外的店,我们在老外的地盘上,就应该忍气吞声,那在中国人自己的店就应该提一些无理的要求吗??这未免有些说不过去吧. 毕竟大家出门在外不容易,同是中国人就更应该互相体谅.开饭店也不容易,在说了这里的中国饭店本来就不多,这家饭店我感觉做的还不错,这样被大家说就有点不尽人情了.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5-31 16:06
标题: 为什么不可以
我是学法的,其实是可以要求店家赔偿的,只是举证有难度而已,我不知道加拿大的怎么样,在国内是可以的
这样批评,不是说一定要怎么样,只是说如果有人批评你,你觉得说的不对,那么你可以来反驳.而不是找个路人甲什么的,顶个马甲在那跳啊跳,大放厥词!
BMW先生也许只是受人所托,但是遮羞或者辩白不是这样的,在大家没有追究店家责任的时候,他站出来混淆视听,颠倒事实真相,这是很不诚恳的表现.有人说店家和匪徒有串联,我相信这只是句玩笑.但是如此着急的站出来表态,是不是可以认为是在心虚着要遮掩什么!
我们只是要店家表明态度,看店家有没有肯担当的决心,不是要你赔偿,只要店家为自己的服务的失当,为自己的不诚恳,为自己的污蔑道歉,如何?
带着国内来访的友人到某家餐厅吃饭,这本身就说明了对店家的重视,对他以往的服务满意.钱包被抢不过是让人扫兴,但是店家如此的态度却让人寒心!设想一下,在去饭店的路上,你向友人盛赞饭店怎么怎么好,可是发生这样的事情,拍着胸口想想,是不是很堵的慌!
日本的雪印牛奶公司倒闭,起因只是两盒过期的牛奶,导致它倒闭的实质原因,是民众认为此公司的信用缺失.
几篇帖子自然不会让店家倒闭,但是可以让店家的反应,看他值得不值得期待.
我觉得黑了良心的,倒闭了又如何.
作者: 中国人2006 时间: 2006-5-31 16:16
大家好!我是渝航饭店的老板我叫卜宏涛。BMW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如果我朋友的一些言论引起了大家的不满,再这里我带他向大家道歉。至于蒙大教授在我饭店丢失包的事情,在这里我向这位教授表示歉意,因为我当天不在饭店,如果我的员工处理的不当,我再次向您道歉。
我很高兴各位朋友关心我们饭店。但是一些恶意的攻击我没有办法接受,我觉得这是一个人的人品问题。我们打开门做生意,每一位来的都是客人,再说了小偷也没有挂个牌子说他是小偷,没有人知道对不对。饭店是一个公共场所,今后我们会注意一些,也希望大家也小心。
对于那些说我们和小偷是一伙的人,我觉的你的大脑是不是有问题,如果是你开店你会这么做吗?你傻呀。如果我得罪过你,你可以冲我来,干吗用这种下三烂的做法。我在MONTREAL已经7年了,朋友很多,知道我的人也不少,大家可以打听打听,我是不是那种人。我不敢说我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是我决不是个小人。如果我以前得罪过什么朋友,在这里我向你道歉请你原谅。如果还不行,你可以来找我,但是请你不要攻击我的饭店,因为饭店不是我自己的,是我和朋友和开的,要冲你冲我。
最后再这里感谢大家对渝航的关心和爱护,以后对我们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大家尽管提。大家都是在异国他乡,都挺不容易的,做的不好的请大家多包含。再次感谢大家!!!!
作者: rocco 时间: 2006-5-31 16:26
标题: 为人要走得正,站的直
紫梦女士你说的很有道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前一段时间,我深切的被蒙城同胞为游泳遇难的母女捐款送行所感动。
作为同胞,遇到危难大家都应该扶一把。最起码安慰一句话。
最看不过的,就是BMW这样的一个人。我也查看了他在本网站所有的贴子。很明显他和那个X记北方菜馆关系很深,也就是说他和这个渝航饭店也同样千丝万缕,具体什么我不好猜测。
既然他在现场,肯定就不是吃饭路过,可为什么要装作目击者在那里混淆视听? 这问题只有BMW自己知道。
这事情发生了,谁对谁错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人要走得正,站的直。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5-31 16:33
The following poster was posted by BMW : 'Forum: 美食美味 Cooking/Cuisine 02-26-2006, 04:28 PM Replies: 18
有没有家川菜叫渝航,在线等电话地址,谢谢
Views: 1,831
Posted By bmw
他家的菜挺好吃的,我觉得是蒙城最正宗的川菜馆,听…
他家的菜挺好吃的,我觉得是蒙城最正宗的川菜馆,听说是牛记大女儿开的但我觉得菜要比牛记好吃,环境也好。应该去试试。他们的电话是:514-8668788 '
BMW seems to be the boss of Yuhuang.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5-31 16:53
标题: 终于见到可以能说上话的了
很高兴卜老板能够出面,之前我们可能有所误会,我们以为BMW是可以代表你的,既然你出面了,有几个问题想问你,希望你能回答一下,谢谢
1.BMW当时是否在店里,他是否是你店里的员工或者是你的合伙人,他能否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如果他当时不在店里,那么他的那篇帖子是受谁所托,你还是你的员工?
2.你说你当时不在店里,那么你认定不是抢劫而是偷窃,你的依据是什么?
就是这两个问题,请你意识到,这两个问题才是核心所在,你解释清楚,那最好不过,有个完满结束.如果不能结实清楚,那么其他话说的再多也没有用.
Post by 中国人2006
大家都是在异国他乡,都挺不容易的
这句话是权利也是义务,即代表着别人要体谅你,也代表着你要体谅别人.这句话并不是那么好说,那么好用的.
希望你能给大家一个完满的答复!!!
作者: 中国人2006 时间: 2006-5-31 18:11
yiNhao0213这位朋友您好!很高兴您能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也是想把问题解决。
1。BMW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当天他确实在饭店吃饭,临走的时候看到我的员工在和客人解释。他就问了以下情况。至于他说了什么,我想他当时的出发点也是想帮我们饭店解释以下,但是用词和口气可能不当。引起了误会,我带他向大家道歉。
2。我当时不在饭店,是后来店里的员工告诉我的事情经过。至于我是怎么判断是偷,不是抢。我是这么认为的,谁见过大白天有人跑进饭店抢客人东西的,就是抢他也只会抢饭店,怎么会抢客人,难道他知道哪个客人有钱,哪个客人没钱?不可能嘛对不对。所以我估计他是趁客人和服务生不注意,把客人的包偷走了。您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吗?
谢谢您的问题,也谢谢您对我们饭店的关心,欢迎您到我们饭店用餐,同时也欢迎您多提意见。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真诚的感谢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5-31 19:30
标题: 现在,我们在等待一个人的表现
很好,谢谢卜老板的坦率,谢谢你的回答
那么我来做下归纳,你看我的理解是不是错误?
首先:BMW先生什么都没有看见,他所知道的不过是店员的转述,而他的帖子对事实的肯定和肆无忌惮评价的语气,我有理由认为这是对我朋友的一种侮辱,我想要求BMW先生出来认个错,给我的朋友道个歉,不算过分吧?
同时也请BMW先生引以为戒,伟大的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下次请三思而行!
其次:我对卜老板的观点有点小疑惑,因为你的归纳有点小问题,逻辑有点混乱
没有谁见过,不代表不会发生,而且仅仅是你不知道而已,我之前说过,我是学法的,我接触到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你的观点是抢人不如抢饭店,那我是不是可以得出抢饭店不如抢银行的观点,很遗憾,这个观点也说不通。
再来,卜老板你太高估这些蟊贼了,应该没有哪个蟊贼敢说他作案之前就可以取得价值多少的物品。电影不算,比如说十一罗汉什么的。
所以很遗憾,你坚信的事实其实不那么坚定,现在这样子,光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除非是真的寻求警察的帮助,向全市寻找当晚在场有目睹情况的市民。真要那样,我想事态的发展就不是看贴发帖的诸位可以控制的了。沸沸扬扬,怎么说对店家的经营都是灾难!
况且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争执这个问题。
事件的起点只是为了提醒:
提醒市民,出游注意保护随身钱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提醒店家注意维护顾客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毕竟这样的事情发生必然会影响店家的生意,我说的对吧,卜老板?
起点是好的,但BMW先生的帖子使得我朋友的良好的用意变成如无赖般的胡搅蛮缠。所以我要求BMW先生尽快的,诚恳的向我的朋友道歉,以证明大家的诚意!!!
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5-31 20:25
一边是“渝航”川菜馆的小老板BMW, 一边是中科院一位正厅级的老专家及夫人和一位加拿大的大学老教授, 手包究竟是被抢还是丢失? 我该相信谁呢? 小老板为利是图, 撒謊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带着这个问题, 我来到位于Queen Mary大街3333号的警察局向警察讯问了事情经过, 警察有5月24日晚渝航餐厅主管打911电话向警察局报案的详细记录,明确手包是被抢. 事实如此, 渝航川菜馆的卜小老板或BMW为什么謊说手包是丢失呢? 莫非真和小偷联合行动不成? 请了解情况的同胞提供更多的信息, 以防饭店抢劫事件再发生在其他同胞身上.
网管真不应删除BMW的帖子, 好让更多的同胞了解这个BMW.
Post by 中国人2006
yiNhao0213这位朋友您好!很高兴您能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也是想把问题解决。
1。BMW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当天他确实在饭店吃饭,临走的时候看到我的员工在和客人解释。他就问了以下情况。至于他说了什么,我想他当时的出发点也是想帮我们饭店解释以下,但是用词和口气可能不当。引起了误会,我带他向大家道歉。
2。我当时不在饭店,是后来店里的员工告诉我的事情经过。至于我是怎么判断是偷,不是抢。我是这么认为的,谁见过大白天有人跑进饭店抢客人东西的,就是抢他也只会抢饭店,怎么会抢客人,难道他知道哪个客人有钱,哪个客人没钱?不可能嘛对不对。所以我估计他是趁客人和服务生不注意,把客人的包偷走了。您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吗?
谢谢您的问题,也谢谢您对我们饭店的关心,欢迎您到我们饭店用餐,同时也欢迎您多提意见。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真诚的感谢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5-31 20:27
这位卜宏涛小老板连谁被抢劫都没有搞清楚, 这样智力的男人的确够可爱!
Post by 中国人2006
大家好!我是渝航饭店的老板我叫卜宏涛。BMW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如果我朋友的一些言论引起了大家的不满,再这里我带他向大家道歉。至于蒙大教授在我饭店丢失包的事情,在这里我向这位教授表示歉意,因为我当天不在饭店,如果我的员工处理的不当,我再次向您道歉。
我很高兴各位朋友关心我们饭店。但是一些恶意的攻击我没有办法接受,我觉得这是一个人的人品问题。我们打开门做生意,每一位来的都是客人,再说了小偷也没有挂个牌子说他是小偷,没有人知道对不对。饭店是一个公共场所,今后我们会注意一些,也希望大家也小心。
对于那些说我们和小偷是一伙的人,我觉的你的大脑是不是有问题,如果是你开店你会这么做吗?你傻呀。如果我得罪过你,你可以冲我来,干吗用这种下三烂的做法。我在MONTREAL已经7年了,朋友很多,知道我的人也不少,大家可以打听打听,我是不是那种人。我不敢说我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是我决不是个小人。如果我以前得罪过什么朋友,在这里我向你道歉请你原谅。如果还不行,你可以来找我,但是请你不要攻击我的饭店,因为饭店不是我自己的,是我和朋友和开的,要冲你冲我。
最后再这里感谢大家对渝航的关心和爱护,以后对我们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大家尽管提。大家都是在异国他乡,都挺不容易的,做的不好的请大家多包含。再次感谢大家!!!!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5-31 21:34
标题: 也许不需要警察
刚刚得到一些有趣的消息,我突然觉得也许我们要换个角度来考虑一下问题,因为虽然卜老板应对的很大方,也很客气,但是由于他不知情,所以也许当晚的服务员可以站出来和大家聊聊。
卜老板不要生气,因为我现在知道你连谁丢的钱都不知道,我就不敢奢望你从你店员那得到多少有用的,真实的信息。因为钱是来访的两位学者丢的。
一样的,我想问问当晚的服务员一些问题:
我们可以认为你是由于紧张,或者什么原因对你的老板说的不清楚,那么现在我们给你再一次思考的机会。
1.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盗窃与抢劫的不同
学理将盗窃罪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将抢劫罪定义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说简单点就是:盗窃是技术活,抢劫是体力活。判断的标准就是作案时被被害人是否知晓。当晚歹徒是完全不顾被害人是否知晓,动作未做任何掩饰。说到这我想补充一句,在追赶过程中,没有人受伤,不幸中的万幸。
当晚,歹徒在抢到钱包后,刚得手客人就开始追,因为客人的年纪较大加上没有任何人阻挡,最终歹徒逃脱。我想这么大的动作应该有服务员注意到,不要说没有人注意,如果这样,在你们饭店吃霸王餐未免太过容易。
好,现在我来问当时的那个服务员,你为什么对你的老板撒谎,隐瞒部分事实,让他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为你们和饭店辩护?
2.追随第一个问题而来,根据当事人回忆,当晚饭店的客人较少,大堂很空,但他们点完菜等了有一个小时都没有人上菜,这时店员把歹徒引致邻座,不多久就开始上菜,而此时歹徒行凶。
这到底是巧合还是蓄意为之?
我想卜老板和我一样,一定都想弄个明白吧,要知道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没有别的意思,其实要知道事实的真相。我个人希望这只是一个巧合。
作者: 紫梦 时间: 2006-5-31 22:22
标题: 何苦呢!何必呢!怨怨相报何时了???
大家就事论事,何必进行人身攻击呢?
都是中国人,大家多体谅了,网络是让相互沟通的,不应该成为一个互骂的场所吧.
朴老板已经说BMW是他的一朋友,而yinhao0213您也说了"\我想要求BMW先生出来认个错,给我的朋友道个歉,不算过分吧?",这么看来您就是哪个失主的朋友了.我做为局外人来看待你们的争论,yinhao0213先生您是否语气过于激烈了呢.中国有句古话匠心比心,你们都是为了朋友所着想,大家都应该多体谅一下了.我是不希望看到你们这样争执才发了这个帖子.
作者: 风 雨 时间: 2006-5-31 23:20
标题: 这个231有点意思
客人丢了包值得同情, 饭店也可以考虑安装监控录像帮助警方破案.
但是我觉得231的贴子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强词夺理.
- 饭店的职责是让客人吃饱喝足, 如果服务员老是盯着客人的包, 反倒是不正常了. 这里的服务员又不是一直站客人桌边候着, 而是厨房大厅四处忙的, 怎么会注意到有没有人拿客人的包?
- 本地的贯例就是普通员工没受过专门训练不负责抓贼, 哪怕是银行被抢了也一样. 没人知道那贼人身上是否有刀有枪, 没人知道如果他为抓贼受伤甚至于丧命, 那客人会感激赔偿他的家人还是说我没叫你去抓呀.
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06-6-1 01:44
母语交流,善意的话,感人至深;伤人的话,入肺入心。
如果在西人店丢包,您也会这样子吵吵闹闹吗?如果是,老金不再说话,并向您鞠躬,谢谢您,记得日后去西人店天天闹,为同胞争光。
还有店主,既然是同胞丢东西,那就应该着急。什么份内份外的,应该除了帮助,还是帮助,要不对不起“同胞”二字。服务的核心,应该“同胞就是上帝”。如果你和西人没任何区别,同胞到你的店没啥意义。如果华人企业都是对华人冷漠的,那么这些企业的存在就没有必要,有了只会令人心寒。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6-1 10:28
标题: 一个不能给食客以安全的饭店
情况似乎已经很清楚:
1. 渝航饭店的小老板卜宏涛说:“谁见过大白天有人跑进饭店抢客人东西的,就是抢他也只会抢饭店,怎么会抢客人,难道他知道哪个客人有钱,哪个客人没钱?”既然小偷确实在饭店里抢了客人手包,警察有5月24日晚渝航餐厅主管打911电话向警察局报案的详细记录,卜宏涛的话正好暗示了当时店内有懂中文的人和小偷有勾结。
2. 据Yinhao0213报料说:当晚饭店的客人较少,许多桌子空着,但是那位店员(可能就是BMW?)却把小偷引到邻座。其次,他们点完菜等了近一个小时店员都没有上菜,直到小偷到了位,店员才开始上菜。客人用餐,而此时歹徒行盗。这可能就是为何BMW违心地要将小偷盗窃硬说成是食客自己丢了手包的原因。BMW为何要撒謊?所以,BMW的嫌疑很大。
3. 据Zhaotama101报料说:当三位食客奋追小偷之时,BMW及他饭店的其他服务生也不伸出援手,更可笑的是当他们知道女客人被抢走的手包中有护照、两个相机以及全部现金之后,还强收10%的小费,以奖励渝航的“优质服务”。这就是说,渝航饭店的人缺少人之所以为人而应有的同情心,太唯利是图了,对中国自己同胞太狠了。
所以,当事人应立即向警察局提供这些新的信息, 将卜宏涛和BMW的帖子打印呈报于警察。类似的抢劫事件可能以前也在该饭店发生过,也请了解情况的同胞提供更多的信息。
那么,一个不能给食客以安全的饭店,就不要去了。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6-1 11:01
标题: BMW,大家在等你
感谢各位的关注,大家这样说,我倒有点汗颜了.
假如大家有看全部的话就该知道事件的起因很简单.朋友招待国内的友人去饭店吃饭,友人钱包被抢,心情郁闷之下,发贴给大家提个醒,让大家出行注意安全.本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吧.
有人把这件事情与在西人店做比,我来解释两句.在西人店里,有事论事,不满意投诉或者找警察.但之所以选择华人店,是有份浓浓的人情在里面.我喜欢选择华人的店吃饭,口味一方面,主要觉得我们要去自己人开的店.
那大家就说了,你为什么又拉着人家店家不放,店家开门做生意也不容易啊,请大家注意看我之前发的帖子,我没有针对饭店的卜老板和攻击饭店吧,尤其在卜老板出面以后.
很遗憾的是BMW先生的帖子不见了,为什么不见了,大家心里明白.
BMW先生在仅仅是听说的情况下,就发贴说他看见整个情况,对我的朋友热嘲冷讽,说什么三个大活人都看不住一个包之类的话,言语还有我朋友耍无赖的意思,请注意他说话的对象是三个老人,三个著作等身的学者.
于是我们希望BMW先生出来解释一下,给我的朋友道歉,我觉得不过份吧.
然而在卜老板出面后,BMW依然没有消息.我对卜老板的态度很满意,很大方且有担当,但很遗憾,他站出来辩论的时候,直到站出来辩论的时候,他连谁丢的钱包都不知道,我们有理由相信,卜老板绝对被某些人愚弄了..
那么BMW先生现在在哪,在争执已经到如此地步的情况下,BMW先生在哪里,你为什么不能出来为自己的轻薄道一声歉.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卜老板如此为你担当的时候,你在哪里,你为什么在事情刚开始向良态发展时,发了那样的帖子,你的用意何在,是一时冲动还是,你的那篇引起争执的帖子哪儿去了,你站出来,给大家一个说法.不要只知道把不知内情的卜老板推在前台.
人在相当气愤的情况下,想的事情自然极端,我想这个时候想到什么都不是奇怪的,而且我现在要的只是一个双方对事实坦然互认的态度,BMW先生最好能够诚恳的歉意.
说实话在西人店里发生这样的事情倒还真没什么,非我族类,其心毕异,咱拉上他去警察局说个明白,还在这说这么多话干什么.我们没有这么做,原因在之前的帖子已经完整的论述:给同胞提个醒,让嚣张的人道个谦.如此而已.
还感谢大家对这件事情的关注,事情弄清楚了,对大家都有好处,恢复饭店的声誉,不要让营业受到一丝影响,这也是我非常乐意看到的结果.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6-1 12:33
The following words were written by 风 雨 to describe himself.
<< 连自己毫不知晓的东西, 也要先骂了再说.
你的无知与浅薄, 傲慢与偏见, 真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物以类聚, 一点不错.>>
Post by 风 雨
但是我觉得231的贴子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强词夺理.
- 饭店的职责是让客人吃饱喝足, 如果服务员老是盯着客人的包, 反倒是不正常了. 这里的服务员又不是一直站客人桌边候着, 而是厨房大厅四处忙的, 怎么会注意到有没有人拿客人的包?
- 本地的贯例就是普通员工没受过专门训练不负责抓贼, 哪怕是银行被抢了也一样. 没人知道那贼人身上是否有刀有枪, 没人知道如果他为抓贼受伤甚至于丧命, 那客人会感激赔偿他的家人还是说我没叫你去抓呀.
作者: 紫梦 时间: 2006-6-1 14:55
标题: 希望大家能心平气和的发言!
作为一个过路人,我也是无意间才发现这个现在在蒙城华人网里最火的一个帖子了,这个事情发生在同胞与同胞之间,确实影响不好,有的人也许了解内情,有的也许只是我这样一个路人甲乙丙丁。。。但是希望大家能心平气和的来发言,而不要一时冲动而写出了一些过分的话语,我们都是就事论事,而不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方面,同胞来这里吃饭,遇到了有人抢包,让人感到气氛,另一方面,店方也已经出面向所有网民道歉,诚心诚意。但为什么有的人还是要死咬着不放呢,得饶人处且扰人吧,我想开一个饭店也是挺不容易的,都是中国人,我们应该相互团结,而不是在窝里斗,斗来斗去,双方都没有得到好处,还让别人看笑话!
情况似乎已经很清楚:
1. 渝航饭店的小老板卜宏涛说:“谁见过大白天有人跑进饭店抢客人东西的,就是抢他也只会抢饭店,怎么会抢客人,难道他知道哪个客人有钱,哪个客人没钱?”既然小偷确实在饭店里抢了客人手包,警察有5月24日晚渝航餐厅主管打911电话向警察局报案的详细记录,卜宏涛的话正好暗示了当时店内有懂中文的人和小偷有勾结。
2. 据Yinhao0213报料说:当晚饭店的客人较少,许多桌子空着,但是那位店员(可能就是BMW?)却把小偷引到邻座。其次,他们点完菜等了近一个小时店员都没有上菜,直到小偷到了位,店员才开始上菜。客人用餐,而此时歹徒行盗。这可能就是为何BMW违心地要将小偷盗窃硬说成是食客自己丢了手包的原因。BMW为何要撒謊?所以,BMW的嫌疑很大。
3. 据Zhaotama101报料说:当三位食客奋追小偷之时,BMW及他饭店的其他服务生也不伸出援手,更可笑的是当他们知道女客人被抢走的手包中有护照、两个相机以及全部现金之后,还强收10%的小费,以奖励渝航的“优质服务”。这就是说,渝航饭店的人缺少人之所以为人而应有的同情心,太唯利是图了,对中国自己同胞太狠了。
所以,当事人应立即向警察局提供这些新的信息, 将卜宏涛和BMW的帖子打印呈报于警察。类似的抢劫事件可能以前也在该饭店发生过,也请了解情况的同胞提供更多的信息。
那么,一个不能给食客以安全的饭店,就不要去了。
不知道据ZZYYZZ8899以上所说的话,是否有点太偏激了呢。你也许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您的据某某报料,听某某说之类的, 怎么又能那么肯定的写出结论呢?您又怎么能说以前的事情就在饭店发生过呢?这样的话未免有点太过分了吧, 做人还是应该真的厚道一点!
作者: freememory 时间: 2006-6-1 16:27
渝杭的川菜很不错,可以说是非常正宗的川菜,环境也安静,我常跟朋友去吃。提醒大家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不要忘记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蒙城的小偷是越来越多了。餐馆是没有法律上的责任要替客人的私人物品负责的,这在哪儿都一样。有点理智的人也知道没有餐馆老板会希望自己餐馆出这种事。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6-1 16:49
See: https://www.sinoquebec.com/bbs/showthread.php?t=289087
comments on this restaurent
作者: xiucai001 时间: 2006-6-1 21:09
标题: 这BMW啥人啊
大家吵来吵去不就是BMW闹的嘛
让他出来表个态不就行了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6-1 21:27
紫梦:
首先问候您,您国内的未婚妻拿到签证了没有,要帮忙请吭一声。
有头脑的人都会逻辑推理,人家明明说“类似的抢劫事件可能以前也在该饭店发生过”,您却理解成“以前的事情就在饭店发生过”。正如您所说,“这样未免有点太过分了吧,做人还是应该真的厚道一点”。
我还是坚信自己的推理。
Post by 紫梦
不知道据ZZYYZZ8899以上所说的话,是否有点太偏激了呢。你也许也磺宄?降追⑸?耸裁矗??木菽衬潮?希??衬乘抵?嗟模?怎么又能那么肯定的写出结论呢?您又怎么能说以前的事情就在饭店发生过呢?这样的话未免有点太过分了吧, 做人还是应该真的厚道一点!
作者: xiucai001 时间: 2006-6-1 23:58
标题: 嘿嘿
原来紫梦大大是个男的啊,我还以为是个美女呢
作者: bmw 时间: 2006-6-2 00:20
标题: 郑重道歉!
对于我以前所发帖子的用词不当,在这里我郑重的向各位道歉。我最初只是想帮助我的朋友,没想到弄巧成拙。我再次向蒙大教授及各位朋友道歉。请大家原谅!
作者: 173 时间: 2006-6-2 02:15
以前曾经去过渝航,感觉还不错,不过,说实话,出了这样一件事情后,很难再让我取第二次,客人在你的餐馆被抢(而且是损失不小),没有任何补偿不算,(“更可笑的是当他知道女客人被抢走的手包中有护照、两个相机以及全部现金之后,还强收10%的小费,以奖励渝航的“服务”。“),看到这样的结果,真是让人寒心,无情,无义,唯钱是图,这和用哨水油做菜多少区别?难道真是拿同胞当作sb?
可惜了,渝航,不过,不怪你,都是钱在作怪---
Originally Posted by 中国人2006
大家都是在异国他乡,都挺不容易的
。。。唉,........钱啊
和气生财,当然对贼一视同仁,他抢他的,我赚我的,井水不犯河水
不用多说,收到
作者: 紫梦 时间: 2006-6-2 02:59
标题: 本人很气愤,强烈谴责ZZYYZZ8899
ZZYYZZ8899:
别和你姐姐我套近乎啊,我们认识吗?
本人生明,本人乃女性同胞.我不是同性恋,就更没你所谓的什么国内未婚妻首先问候您,您国内的未婚妻拿到签证了没有,要帮忙请吭一声。
从你这些对我的污蔑的言语就可以看出你的素质是有多么的低.由此就可以想象出之前你所说的一些话,一些推断的可信度是多么的低.
本来本人只是处于好心,来关注一下这个帖子,不想看到大家同胞之间无谓的争斗,没想到却受到了这种没有素质的人的人身攻击.你这种人难道就是惟恐世界不乱啊,越乱越高兴啊.
说我弱智,想必你的智商也不比我高,能在这网络上说出这种低俗的语言,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就可以想象到你的人品,你的素质是多么的低.
本小姐不想在与你这种人进行无谓的争执,你这种人真是太无聊了.让我很看不起.
我到底怎样也用不着你来评价,大家都很明白,也能看到.
好心就应该遭到这样的回报啊!!!
作者: xiucai001 时间: 2006-6-2 08:53
标题: 你自己的帖子
#1
11-01-2005, 08:59 PM
紫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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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Join Date: Jun 2005
Posts: 6
各位大哥 大姐帮帮忙吧 ~
我未婚妻在国内 现在还没来 她的情况是:加拿大拒签两次,都是移民倾向为理由.第三次签证要求面签,大专毕业,存款有六十万,最长的有两年的,最短的也一年大家,有经验的帮忙看看,签上的可能大吗?
谢谢了!小弟现在真的是没办法了~!
还有 如果真个这次再拒签的话 我回国和她结婚 然后她办陪读过来 可以吗 ?
成功几率高吗?
跪求大家帮帮忙了~!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6-2 09:46
标题: 千呼万唤始出来
Post by bmw
对于我以前所发帖子的用词不当,在这里我郑重的向各位道歉。我最初只是想帮助我的朋友,没想到弄巧成拙。我再次向蒙大教授及各位朋友道歉。请大家原谅!
很高兴BMW先生终于能站出来给我的朋友道歉,虽然晚了一点,但是我们很高兴你能有此担当.
事情因你而起,因你而止,我想这是最令人满意的结果了
刚接了我朋友的电话,得到他的授权,由我来接受道歉
那么我就就在此说一句:我们接受你的道歉,还希望你下次做事谨慎点,不要好心做错事
感谢各位对这一事件的关注,我想这是告一段落的时候了
再次谢谢大家
作者: 紫梦 时间: 2006-6-2 13:48
标题: 澄清
对于之前未婚妻的帖子,是我朋友发的,他注册不上,所以用我的号应急.这点我不知情,不好意思.
但本人乃女性,这个是事实,不用质疑.
本人气愤是某低俗之人的一些人身攻击的评论.
网络是大家用来交流沟通的场所,不是用来对骂的吧,像这种人怎么有资格来这里发表言论.
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希望在网上不要在看到那些素质低的人.
作者: 春雨秋风 时间: 2006-6-2 21:56
紫梦, 我理解并支持你.
本来, 就事论事, 各抒己见, 很正常. 以理才能服人嘛.
对于那些争辩能力低下, 只好诉诸于人身攻击和抵毁的人, 不用理会.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6-3 00:13
情况似乎已经很清楚:
1. 渝航饭店的小老板卜宏涛说:“谁见过大白天有人跑进饭店抢客人东西的,就是抢他也只会抢饭店,怎么会抢客人,难道他知道哪个客人有钱,哪个客人没钱?”既然小偷确实在饭店里抢了客人手包,警察有5月24日晚渝航餐厅主管打911电话向警察局报案的详细记录,卜宏涛的话正好暗示了当时店内有懂中文的人和小偷有勾结。
2. 据Yinhao0213报料说:当晚饭店的客人较少,许多桌子空着,但是那位店员(可能就是BMW?)却把小偷引到邻座。其次,他们点完菜等了近一个小时店员都没有上菜,直到小偷到了位,店员才开始上菜。客人用餐,而此时歹徒行盗。这可能就是为何BMW违心地要将小偷盗窃硬说成是食客自己丢了手包的原因。BMW为何要撒謊?所以,BMW的嫌疑很大。
3. 据Zhaotama101报料说:当三位食客奋追小偷之时,BMW及他饭店的其他服务生也不伸出援手,更可笑的是当他们知道女客人被抢走的手包中有护照、两个相机以及全部现金之后,还强收10%的小费,以奖励渝航的“优质服务”。这就是说,渝航饭店的人缺少人之所以为人而应有的同情心,太唯利是图了,对中国自己同胞太狠了。
所以,当事人应立即向警察局提供这些新的信息, 将卜宏涛和BMW的帖子打印呈报于警察。类似的抢劫事件可能以前也在该饭店发生过,也请了解情况的同胞提供更多的信息。
那么,一个不能给食客以安全的饭店,就不要去了。
作者: xuqi20000 时间: 2006-6-3 01:08
Post by ZZYYZZ8899
情况似乎已经很清楚:
1. 渝航饭店的小老板卜宏涛说:“谁见过大白天有人跑进饭店抢客人东西的,就是抢他也只会抢饭店,怎么会抢客人,难道他知道哪个客人有钱,哪个客人没钱?”既然小偷确实在饭店里抢了客人手包,警察有5月24日晚渝航餐厅主管打911电话向警察局报案的详细记录,卜宏涛的话正好暗示了当时店内有懂中文的人和小偷有勾结。
2. 据Yinhao0213报料说:当晚饭店的客人较少,许多桌子空着,但是那位店员(可能就是BMW?)却把小偷引到邻座。其次,他们点完菜等了近一个小时店员都没有上菜,直到小偷到了位,店员才开始上菜。客人用餐,而此时歹徒行盗。这可能就是为何BMW违心地要将小偷盗窃硬说成是食客自己丢了手包的原因。BMW为何要撒謊?所以,BMW的嫌疑很大。
3. 据Zhaotama101报料说:当三位食客奋追小偷之时,BMW及他饭店的其他服务生也不伸出援手,更可笑的是当他们知道女客人被抢走的手包中有护照、两个相机以及全部现金之后,还强收10%的小费,以奖励渝航的“优质服务”。这就是说,渝航饭店的人缺少人之所以为人而应有的同情心,太唯利是图了,对中国自己同胞太狠了。
所以,当事人应立即向警察局提供这些新的信息, 将卜宏涛和BMW的帖子打印呈报于警察。类似的抢劫事件可能以前也在该饭店发生过,也请了解情况的同胞提供更多的信息。
那么,一个不能给食客以安全的饭店,就不要去了。
不会这么严重吧,我仔细看看贴子。
作者: linglingsan 时间: 2006-6-3 04:37
所有浏览蒙城华人网的朋友们,大家好。几天来,我们一起在关注这个最近最火爆的帖子。
一个星期过去了,随着时间推移,不断有新的人物与情节出现。真相,猜测,激辩,内幕,
不知激起多少人的好奇。谁与争锋,藏龙卧虎,波澜起伏,又不断吸引着网友们的眼珠。终于
故事即将告以段落。双方平静下来握手言和,最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国内的教授先生接受了BMW先生的道歉,虽然已无法挽回他的损失。过去的终将过去,从这起风波中我们学到了什么经验与教训呢?
首先反映出国人对法律观念的缺乏,整个事件中很少涉及到法律与警方,现场不知怎样,但是可以确定失主没有在第一时间提供给警方有效的证据,而在加拿大这样的法制国家,证据是至关重要的。没有证据只凭猜测便对当事人进行语言上的人身攻击并通过第三人扩散的话,虽然一时解恨,却会触犯法律。例如诽谤罪;西方诽谤诉讼历史中,关于诽谤成立要素之一是“公布于众”。以大众传播的方式公布于众并不是惟一情况,在这里主要是指诽谤者是否有意使被诽谤者之外的他人领悟传播内容。这一点在衡量网络诽谤成立与否时也很重要。网上言论多是匿名或用假名发表的。有的律师认为,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没有人可以迫使知道发布者真实身份的人公布其所了解的信息,但是如果知情者被列入诽谤案的起诉对象,他就必须说出他了解的有关案情的所有事实,否则将以藐视法庭罪论处。但是目前还未有这样的判例。还有一个问题是关于网络诽谤案件责任赔偿的。一般来说,法庭在估算书面诽谤赔偿额时,考虑的重要因素是读到有关诽谤言论的人有多少。也就是说,读到有关诽谤言论的人越多,起诉人的名誉损失越大,被起诉者须赔偿的款额也就越高。报刊发行量是多少人阅读到有关诽谤言论的重要指标,而网页、公告板的浏览人次则是多少人阅读到有关网络诽谤言论的指标。?西方诽谤案件中,对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是作严格区分的。在西方,特别是英美,将诽谤分为口头诽谤(Slander)和文字诽谤(Libel),后者为书面或印刷,具有永久性,可以保存,扩散后所造成的损害较大;而前者为口头,损害较小。永久性诽谤的起诉人无须证明自己因诽谤而蒙受损失,非永久性诽谤的起诉人一般则须证明。那么网络诽谤究竟属于何种呢?目前一般认为,虽然网上的文字和图片可以被拿掉,不像报刊书本的文字图片那样是永久存在的,但是网上的诽谤,一般还是被当做永久性的诽谤。当然这种划分也不是绝对的,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开发,在网络上通过声音传达信息也会更多,网络的可视性传播也将被利用,到时也将会对网络诽谤有不同的认识。美国1909年的纽约州法典中对诽谤的定义为:怀有恶意的刊物,陷某一现存之人或使对已死亡人之记忆于憎恨、轻蔑、讥讽或咒骂,或使他人对之避开、闪躲,或有对任何人、公司或集团的生意或职业,有危害倾向之行为者,均为诽谤。(以上信息来源于杂志《国际新闻界》)。
也可能涉及伤害罪,在加拿大法律中伤害罪不只限于肢体伤害也包括精神伤害某一判例指出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是:“如果一个神志正 常、身体健康的人不能妥善对付案件中的情况所带来的精神压力就可以认为存在严重的精神上的伤害。”以次为依据饭店所有人将有权提起公诉索要因此事件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隐私权侵犯索赔。而那位被传通匪的服务员如果有证据表明她在生活,婚姻,社交,就业上受到影响。并有精神学法医出具鉴定,以证明因承受压力而导致精神上的伤害的话,她有权要求索赔。在美国有记录为$10万,其严重性仅次于种族歧视。
这就是学会运用法律的重要,一不小心就会从受害者成为违法者。
饭店需学会面对一个大问题,就是对顾客生命财产的保护。请不要一味推卸责任。要记住你是在依靠顾客的消费来生存,他们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你们的恩人。你们有责任给他们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作以回报。我不主张非专业人员冒险与歹徒搏斗,在他们使用枪械或其他暴力时最好放下钱,生命最重要,然后马上报警准确无误反映案情。案后对受害人亲切安慰,诚恳道歉,失窃已是幸,怎能再雪上加霜。这时候人们大都心情不好即使会有愤怒,埋怨都应理解。记住,宽容与关爱才是服务的本质。顾客心里带着不满离开,可能他和他的亲友从此都不会再来消费,就算一人每次消费20元吧,一年光顾10次。他有3个兄弟个个结婚每人拥有两个孩子。而他的十个好友情况和他一样。他们再也不上门,算一算10年下来你会损失多少钱?$32000,够你在唐人街开家分店。不要得罪客人,这是生意人的真理。对于防盗解决方法也是有的,譬如设立贵重行李物品寄存处,天黑人少时不要将陌生客人安排的太紧,因为拒绝待客会涉及歧视。尤其是西人,他们很擅长打官司。如果没条件雇佣保安的话及时和最近的警察局联系。监视系统让人不悦,就请服务员多注意多留心,当事情不可避免时要真诚对待客人,如果这样你的生意会越来越火。
最后希望双方能过化干戈为玉帛 ,握手微笑成为朋友。
也愿蒙特利尔越来越好,大家都过的幸福快乐!
作者: lherzolake 时间: 2006-6-3 09:52
我们渝航川菜馆的老板已经向被抢同胞的道歉了,争论本应结束, 可仍有人(i.e., 紫梦, 春雨秋风)泼妇骂街, 唯恐天下不乱, 不顾全大局; 还有人(i.e., Cloudrain) 将渝航餐馆比喻成毫无吸引力的盛屎的马桶, 如此恶心, 大家还能再到我们这里吃饭吗?
紫梦, 春雨秋风, Cloudrain, 你们是帮渝航还是毁渝航? 你们这是帮倒忙.你们傻了, 你们没有见到近来很少客人来我们渝航吗?
紫梦, 春雨秋风, Cloudrain, 求求你们到别处玩去吧.
作者: lherzolake 时间: 2006-6-3 09:59
Excellent poster !!!
(( 饭店需学会面对一个大问题,就是对顾客生命财产的保护。请不要一味推卸责任。要记住你是在依靠顾客的消费来生存,他们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你们的恩人。你们有责任给他们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作以回报。我不主张非专业人员冒险与歹徒搏斗,在他们使用枪械或其他暴力时最好放下钱,生命最重要,然后马上报警准确无误反映案情。案后对受害人亲切安慰,诚恳道歉,失窃已是幸,怎能再雪上加霜。这时候人们大都心情不好即使会有愤怒,埋怨都应理解。记住,宽容与关爱才是服务的本质。顾客心里带着不满离开,可能他和他的亲友从此都不会再来消费,就算一人每次消费20元吧,一年光顾10次。他有3个兄弟个个结婚每人拥有两个孩子。而他的十个好友情况和他一样。他们再也不上门,算一算10年下来你会损失多少钱?$32000,够你在唐人街开家分店。不要得罪客人,这是生意人的真理。对于防盗解决方法也是有的,譬如设立贵重行李物品寄存处,天黑人少时不要将陌生客人安排的太紧,因为拒绝待客会涉及歧视。尤其是西人,他们很擅长打官司。如果没条件雇佣保安的话及时和最近的警察局联系。监视系统让人不悦,就请服务员多注意多留心,当事情不可避免时要真诚对待客人,如果这样你的生意会越来越火。
最后希望双方能过化干戈为玉帛 ,握手微笑成为朋友。
也愿蒙特利尔越来越好,大家都过的幸福快乐 ))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6-3 12:23
标题: 学术讨论一下
原以为事件已经结束,回来一看,依旧很热闹嘛。
看到linglingsan先生的帖子觉得很有意思,决定来讨论一下。
先要谢谢linglingsan先生的善意。
linglingsan先生的文章太长,我来归纳一下。这就是学会运用法律的重要,一不小心就会从受害者成为违法者。以此句为准,上面应该是对“受害者”的善意提醒,下面应该是对店家的善意劝告。
提醒主要针对的是诽谤罪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先说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 捏造并散布 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即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故意捏造虚构事实和散布虚构事实。通观linglingsan先生的全文,我们只看到了散布,请注意由于linglingsan先生未做具体解释,我们只能看到散布,而不是散布虚构事实。
同样,我们来看精神损害,先引用一下linglingsan先生引用的句子::“如果一个神志正 常、身体健康的人不能妥善对付案件中的情况所带来的精神压力就可以认为存在严重的精神上的伤害。”
不用我多说,大家应该已经明白了吧,这句话是特指而不是泛指,就好象说员工受不了老板布置的工作的压力自杀,我们不能说老板犯罪一样。
另外,linglingsan先生对服务员小姐的建议中,她还需要有证据证明她的变化是由于这一事件而起,而不是其他。
个人问题:之前的帖子,没有提到服务员的性别,你是怎么断定是小姐的,而且还知道她有婚姻的情况。你要知道这个问题是很严重的,你看之前有人给紫梦小姐安了个未婚妻情况就那么严重,你可要小心了。当然现在我可是知道紫梦小姐是个美女,紫梦小姐你可不能对我发火,因为你的这个例子比较近,嘿嘿,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6-3 12:34
标题: 有监视系统可不可以
刚才是学术讨论,现在这个是随便说说,嘿嘿,这样的讨论应该不会让不是科班出身的linglingsan先生不那么困惑吧,呵呵:p
监视系统应该就是摄像头吧
饭店的大堂属于公众场合,我想增加一个可以保护大家利益的设备,应该不会让人不快吧
当然有些地方是不可以的,比如说情人旅馆或者澡堂子,在那装,确实会让人很困惑
有很多超市已经装了这样的监视系统,不知道大家抬头看到屏幕中自己的时候,有没有不快?
我自己倒是觉得,我可以免费看自己上不上镜呢,嘿嘿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6-3 12:38
标题: 火药味太浓
因为没有机会和别人谈自己的专业,见到linglingsan先生的帖子有点兴奋了,呵呵。
没有针对linglingsan先生的意思,另外我要谢谢你。
在论坛吵的不可开交的时候,需要你这样的公允的智者来平息纷争,谢谢你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和对我们的提醒,谢谢。
作者: linglingsan 时间: 2006-6-3 14:06
谢谢大家对我的关注与指导,希望能成为大家的朋友。我的文章还不行,有待提高。愿不久的将来,我能够熟练使用英法语来写作,把中国人的心声表达给世界。对于服务员(先生|小姐)要是我弄错了请原谅,因为别人叫你小姐,而且在国内时服务员大都是女性,说习惯了。关于设置监视器的利弊,已经争论很久了。涉及到安全,道德,隐私,健康等一系列问题。2005年《工人日报》的一篇社论认为,来源于野生动物的人类在被监视时,会从生理上作出防备反应,大脑皮层分泌物增加。引起紧张,压力,急躁,易怒。不仅如此,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解剖和细胞生物学系的主任迈克·D·格尔森指出,每个人都拥有两个大脑,第二个大脑位于人的肚子里,负责“消化”食物、信息、外界刺激、声音和颜色等。这个位于肚子中的“腹脑”实际上是一个肠胃神经系统,拥有大约1000亿个神经细胞,比骨髓里的细胞还多,与大脑细胞数量相等,而且它能够像“大脑”一样感受悲伤情绪。内脏会随之出现与肠功能紊乱相似的特征。可见监视系统的遗憾处也并非只是空穴来风。当然,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她改变了世界,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和价值观。监视系统的发明为案件的侦破和社会的安全作出了很大贡献。所以把她从任何一方全盘否定,都不是明知的选择。
作者: xuqi20000 时间: 2006-6-3 15:39
Post by lunala_
这个贴子现在有了一些法律专家学术讨论的感觉了。嘿嘿。
我个人也想向专家咨询一点问题:
由于本人也有在餐馆被窃钱物的事情发生,因此想咨询一下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后,我是否有责任向店家要求索赔?
如果可以:
1. 索赔依据是什么(就是如何来证明一共被窃多少钱物?);
2. 索赔过程如何;
先想到这么多。专家能够帮助一下最好。实在我也是个马马虎虎的人,经常带个大口袋不封口的包,这个钱也容易被小偷看见。因此问一下,谨防着下次。
应当先问这样一个问题,法律是用来讨论还是用来应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这些专家为什么不向店家索赔呢?贴子中已有答案了,是因为照顾大家都是中国人,可为什么还要发这个贴子呢?贴子中也有答案了,是为了提醒大家注意,可不提饭店的名字就起不到提醒的作用了吗?最后这个问题贴子中没有答案,但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并不是因为照顾同胞而没向店家索赔。
好了,你的问题答案已经全出来了。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6-3 16:16
标题: 我来充下大头蒜
linglingsan先生的帖子先来回答,我也觉得科技是双刃剑,我的原则是不滥用,可能我线条比较粗,我面对摄像头好象没什么感觉。不过我不否认linglingsan先生的说法,合适的做法光我们两也讨论不出来,所以等时间来检验什么是合适的做法吧。
首先声明我不是专家,只是恰逢其会而已,说错了请海涵。
很遗憾的告诉lunala,没有你想象的那种可以赔偿的方法在,因为只是法理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因为手头没有那么多的资料,能明确的提供出处的就是这个了 。
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尺度问题,受害者的举证问题等等,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因此很抱歉,在现在,店家是要做相应的补偿,而不是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注意的是,这不是渐进的,而是任意选择。你觉得怎么好就用什么样的。
好了,能回答的就这么多了,你要还不满意,我就得去问我的老师或者我老师的老师,不过铁定会被骂很惨。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6-3 16:40
标题: 觉得有点不爽
在帖子开始前先要对卜老板和BMW先生道歉,本来是不应该提起你们,但是xuqi20000的话让我很不爽,所以下文提到你们仅是为是陈述,有不合适的地方,请原谅,先说对不起了。
首先xuqi20000你去看看我的帖子,我有哪句话说过,我要向渝航索赔但是因为大家都是中国人所以才没有,你找出来我看看?
其次最初的帖子中只是简单提到店家,因为BMW先生某些失当的言论,我们才想让店家有个公正的说法,这个相信大家看我的帖子,可以清楚的看到事情的发展。
我不管你是怎么样想的,但是你要批评,请你先认真看我的帖子,看完再说话。你可以觉得我的知识不够专家的资格,不错,我自己觉得也不够,不要你来提醒我,但请你不要扭曲整个事件。如果你对这种技巧很满意,那我问你你得到什么了。在你发这篇帖子的时候,我正在为回答lunala的问题而翻找资料,虽然因为缺少最高院意见和补充条例,我不能做出让lunala满意的答案,但我用心了,我希望用我自己知道的东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你呢,你除了说风凉话,你会什么。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6-3 16:49
标题: lunala,你需要等
我还没涉及到,我知道的只是法理,所以举例都是用国内的法律
我要资料,我要资料,我要资料
谁给我资料,我手头没有完整的法律文本,谁给我资料
看到的人帮我吼一吼
吼出知道的人或者吼出资料来
谢谢大家
作者: xuqi20000 时间: 2006-6-3 17:50
Post by yinhao0213
在帖子开始前先要对卜老板和BMW先生道歉,本来是不应该提起你们,但是xuqi20000的话让我很不爽,所以下文提到你们仅是为是陈述,有不合适的地方,请原谅,先说对不起了。
首先xuqi20000你去看看我的帖子,我有哪句话说过,我要向渝航索赔但是因为大家都是中国人所以才没有,你找出来我看看?
其次最初的帖子中只是简单提到店家,因为BMW先生某些失当的言论,我们才想让店家有个公正的说法,这个相信大家看我的帖子,可以清楚的看到事情的发展。
我不管你是怎么样想的,但是你要批评,请你先认真看我的帖子,看完再说话。你可以觉得我的知识不够专家的资格,不错,我自己觉得也不够,不要你来提醒我,但请你不要扭曲整个事件。如果你对这种技巧很满意,那我问你你得到什么了。在你发这篇帖子的时候,我正在为回答lunala的问题而翻找资料,虽然因为缺少最高院意见和补充条例,我不能做出让lunala满意的答案,但我用心了,我希望用我自己知道的东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你呢,你除了说风凉话,你会什么。
我不是为了让人爽而说话的!
我有哪句话说过你yinhao0213要向这个饭店索赔,你找出来给我看看?
我的每一句话都可以给任何人一个交待!
作者: xuqi20000 时间: 2006-6-3 18:36
Post by yinhao0213
说实话在西人店里发生这样的事情倒还真没什么,非我族类,其心毕异,咱拉上他去警察局说个明白,还在这说这么多话干什么.我们没有这么做,原因在之前的帖子已经完整的论述:给同胞提个醒,让嚣张的人道个谦.如此而已.
你的贴子简直就是懒婆娘裹脚,又臭又长,根本不知道你想说明个什么问题,找出与我贴子内容有关的真是费事,我在前面的贴子上还是很客气的,只是说“贴子中已有答案了,是因为照顾大家都是中国人”,说实话,我这样说才是因为都是中国人才给你留点面子,你朋友的包被盗了,这事都能成为你标榜自己的机会?争论完偷与抢的问题,还想再争论一下想与不想的问题吗?没事,我可以奉陪,谁的身上有多少张画皮,咱就一起一张一张都给剥下来,别给脸不要脸!
作者: lherzolake 时间: 2006-6-3 20:33
XUQI2000:
If 你帮渝航, 求求你到别处玩去吧!!!
作者: yinhao0213 时间: 2006-6-3 21:32
标题: 失人与失言
其人可与之言而不与之言谓之失人
其人不可与之言而与之言谓之失言
谢谢lunala的理解,只要大家都能注意出行安全,目的就算达到了
至于那啥,那就那啥吧
作者: xuqi20000 时间: 2006-6-3 23:39
Post by lherzolake
XUQI2000:
If 你帮渝航, 求求你到别处玩去吧!!!
渝航有什么可值得我帮的?这又有什么可玩的?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6-9 08:54
This is a good poster to end up finally the discussion !
Post by lherzolake
我们渝航川菜馆的老板已经向被抢同胞的道歉了,争论本应结束, 可仍有人(i.e., 紫梦, 春雨秋风)泼妇骂街, 唯恐天下不乱, 不顾全大局; 还有人(i.e., Cloudrain) 将渝航餐馆比喻成毫无吸引力的盛屎的马桶, 如此恶心, 大家还能再到我们这里吃饭吗?
紫梦, 春雨秋风, Cloudrain, 你们是帮渝航还是毁渝航? 你们这是帮倒忙.你们傻了, 你们没有见到近来很少客人来我们渝航吗?
紫梦, 春雨秋风, Cloudrain, 求求你们到别处玩去吧.
作者: Michael86 时间: 2006-6-17 22:44
Post by lherzolake
Excellent poster !!!
(( 饭店需学会面对一个大问题,就是对顾客生命财产的保护。请不要一味推卸责任。要记住你是在依靠顾客的消费来生存,他们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你们的恩人。你们有责任给他们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作以回报。我不主张非专业人员冒险与歹徒搏斗,在他们使用枪械或其他暴力时最好放下钱,生命最重要,然后马上报警准确无误反映案情。案后对受害人亲切安慰,诚恳道歉,失窃已是幸,怎能再雪上加霜。这时候人们大都心情不好即使会有愤怒,埋怨都应理解。记住,宽容与关爱才是服务的本质。顾客心里带着不满离开,可能他和他的亲友从此都不会再来消费,就算一人每次消费20元吧,一年光顾10次。他有3个兄弟个个结婚每人拥有两个孩子。而他的十个好友情况和他一样。他们再也不上门,算一算10年下来你会损失多少钱?$32000,够你在唐人街开家分店。不要得罪客人,这是生意人的真理。对于防盗解决方法也是有的,譬如设立贵重行李物品寄存处,天黑人少时不要将陌生客人安排的太紧,因为拒绝待客会涉及歧视。尤其是西人,他们很擅长打官司。如果没条件雇佣保安的话及时和最近的警察局联系。监视系统让人不悦,就请服务员多注意多留心,当事情不可避免时要真诚对待客人,如果这样你的生意会越来越火。
最后希望双方能过化干戈为玉帛 ,握手微笑成为朋友。
也愿蒙特利尔越来越好,大家都过的幸福快乐 ))
没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在饭店丢失物品要由商家负责,基本哪里都差不多。(除非是保管)
但是明知顾客丢失物品后亦然索要小费(如果确切的话),这类商家的确没必要再次光顾。。
作者: ZZYYZZ8899 时间: 2006-6-25 13:21
Post by Michael86
没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在饭店丢失物品要由商家负责,基本哪里都差不多。(除非是保管)
但是明知顾客丢失物品后亦然索要小费(如果确切的话),这类商家的确没必要再次光顾。。
明知顾客丢失物品后亦然索要小费! It is indeed true! I saw that receipt show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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