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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天从同胞手里买了car seat,象吃了一只死苍蝇,不吐不快。 [打印本页]

作者: lanny_sh    时间: 2005-11-11 23:57
标题: 今天从同胞手里买了car seat,象吃了一只死苍蝇,不吐不快。
这周一买了辆车,由于我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必须要给他买一个汽车座椅,因为考虑到可能用不了太长时间,所以决定买一个二手的,于是我在论坛上发一个帖子,一共有三个人给我回复,因为孩子小,所以决定买一个本身就带安全带的,在和一位给我回复的家住在南岸的女士通过电话之后,我们约定今天我去她们家看她的汽车座椅,当时她对我说她打算卖20元左右。

今天下午大概两点钟,我接上老公(他刚好在南岸练车),我就开始和这位女士联系,由于我是第一次开车去南岸,而且她一直对我说,让我往北开(其实她家在我的地图的最南边,而且她所在的街已经南到不在地图上了,在南岸的O区,就是brossard那一片,但因为我们俩的相对位置不同,而且都不太知道对方所在,所以我一直在走错路),在通过N次电话之后,直到五点,我终于找到了她的家,到了她家,看了座椅之后,我还比较满意,就问价钱,这时她说她想卖25,我就说说好的是20,她就说OK,因为我们没有零钱,而她也没有钱找,正在和老公商量去外面换钱的时候,她突然说在她把座椅拿给我的一刹那舍不得卖了,跟我说对不起,说她自己还需要,让我们理解她的情绪。我们当然认为她这种做法不对,为什么不早说,甚至可以在我到南岸之后告诉我都没有关系,那么多通电话,一直在给我指路,费了那么多周折,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到了之后,才说她还需要,不想卖了,这不是连最基本的信用都不讲了吗?说了大概有10分钟,她就说她不想卖,这时一个老年人从她家楼下下来对我们说25给我们,我就对她说,我真不在乎这5块钱,只是对她的这种做法实在不敢苟同,因为我和老公身上只有50元的钱,她家里也没有零钱找给我们,她就说让我们去外面换钱。

从外面换完钱回来,我就没有再进去,我实在觉的心理别扭,就让老公自己进去拿,老公进去了半天都没有出来,在我正想进去告诉他如果她们实在不想卖就算了的时候,老公把座椅拿出来了,原来在老公进去之后,她们又说不卖了,并以此为借口,又加了5块钱,最后以30块钱成的交,最可恶的是,她竟然说本来就没有说要卖,只是约我来看看,搞不懂,也许她让我跑这大半天,只是想和我聊聊天 :-)。

如果不是下个月我要生宝宝,我不再有时间和精力去开着车跑(老公还没有拿到驾照),而且现在的宝宝又实在需要,我今天可能真的不会买她的东西,因为我真的有点咽不下这口气,可是考虑到自己已经跑了大半天(我12点从downtown出发,因为我也是上个月才拿的驾照,这周刚买的车,所以费了很多周折找路,直到7点多才到的家),付出了那么多时间成本,也只好挨她一刀了。                                                                                                               

其实到了蒙城之后,碰到了很多的中国人,还真没有碰到这样的,绝大多数的人都非常的热心,当我想找daycare的时候,很多陌生人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信息,使我儿子刚到两个月就能上公立的daycare,当我想买车的时候,给一个在网上发贴子想卖车的人打电话,在他明知道我买不了他的车的时候,还和我聊了很久,告诉我买车应该注意的事项,就连这次,我给一个回复我帖子的人打电话询问他家的汽车座椅(因为在通电话时知道他的座椅本身没有安全带,所以我没有买),当他知道我怀孕时,甚至对我说他可以送来给我看,如果不喜欢,那就算了,要知道,他家住在西岛,跑一趟也不算近了。

但是这次,真的让我感觉象吃了一只死苍蝇一样,其实10块钱不算什么,但这种卖东西的方法我实在不敢苟同,想想这里的很多人都带着有色眼镜看中国人,我想这应该也不全是别人的责任,如果今天是从一个西人手里买东西碰到这样的情况,我可能也会想,外国人怎么都这样。哎,扯远了,不过碰到这样的同胞,心里也实在是堵的慌,不吐不快。
作者: njzqch    时间: 2005-11-12 03:28
标题: 林子大了什么人都有?中国人外国人都有败类
也不只是中国人

这种不要脸的人毕竟不多!
作者: yyyy6666    时间: 2005-11-12 07:42
标题: 别客气,公布电话...
这人有点太没品.汗.........
作者: goodluck916    时间: 2005-11-12 09:08
楼主过去能够免费替人查VIN,好人哪!

大家猜猜看,坏人的电话是哪个??

https://www.sinoquebec.com/bbs/showthread.php?t=262578
作者: montagne88    时间: 2005-11-12 09:54
:mad: :mad: :mad: :mad: :mad:
作者: lc1999    时间: 2005-11-12 10:37
标题: 楼主不要太气愤。身体要紧。
不值得为这种人气愤。
应该公布姓名,电话,地址,免得后来人上当。
作者: yyyy6666    时间: 2005-11-12 11:29
标题: One possible answer.....
4170 Orange
Brossard, Qc   J4Y 3H4
(450)659-5023

Ming, Mai


HA......
作者: brucekuang    时间: 2005-11-12 17:14
标题: 请不要对国人有偏见!
个别人不代表很多人。 我不同意有一点点不顺利就埋怨自己的同胞。

我曾经听一个人说,她去社区学法语, 也有国人参加, 人家没有给她让位, 她就抱怨说:“为什么中国人总不让位!”     那为什么人家就一定要让位呢?! 为什么总要求别人?  让位是对些老弱的人的。  

反正, 我总觉得有些人的心态有问题, 总觉得自己的同胞不好! 好象其它人很好一样。

我们不能要求别人, 我们要求自己吧。
作者: songe    时间: 2005-11-12 17:52
楼主为了此事,气愤可以理解,就算写上几段长文,能疏缓心情就好。


可是,发表在自己的blog上,给亲友看看就好了,放在这里必然引起争论。


即使争论都是一面倒地支持楼主,那也是因为楼主的文章写的好的缘故。卖家反悔,或者借此涨价,这毕竟没有什么法律上的错误,最多说她修养不够。毕竟不是专门卖东西的,要求可以放低些。

把电话号码查出来,个人隐私露出来,这样做好像比较过分了。以往这个论坛上也有这样做的,都不是很得人心。

建议版主锁住此贴,删除隐私。
作者: lanyi    时间: 2005-11-12 19: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anny_sh    时间: 2005-11-12 22:11
标题: 谁把贴子挪到这儿来了
原来发在凡人常事里面的,后来就找不以了,今天一查被放到这个坛子里来了,我无意攻击任何人,我也说了,只是碰到了这种事,觉的心闷,不吐不快,但我无意公布任何人的隐私,这样对别人的伤害有些大了,也确实有些过了,在说我也没有这个权利,谁能告诉我怎么锁住这个帖子,删除她的电话号码呢?我只会修改自己的发言。 :(
作者: 鬼鬼见愁愁    时间: 2005-11-13 00:53
楼主的心情,明白明白,理解理解。

一向遇到通情达理的人,忽然遇上个和感觉不如自己那样通情达理的,感觉有点委屈,正常正常。

鬼爷常说,沟通就是关怀。楼主说到,找路误解一次、20元误解一次,30元更是理解之外,也就是说,沟通方面,的确出了问题。沟通不达择关怀不至,潘多拉的盒子就打开了……

行啦,消消气,气消了就行了。相信对面那位PLMM也是有自己的怨气,只是她没有上网写罢了。……

鬼爷常想,能在地球的另一端都能碰上的,是缘分呀!……能让对方因为见到我而开心快乐,我自己一定也开心。鬼爷相信吃小亏是福,你想想,鬼爷认识的那些美女,哪个不是从鬼爷吃亏开始的?!

若是洋人,鬼爷还不一定愿意吃亏让利,怎么?怕你有毛呀?!……

但如果是中国人,鬼爷觉得没什么值得去计较的--自己当初也有过很需要5块钱的时候,自己人都不帮,谁帮?若她真的需要,鬼爷还可以吻她一口、送她一程……

如果对方对5块钱的感觉是可有可无,那,那她也许比你更爽快,说不定早把那凳子、连同用不完的尿布都一古脑免费塞给你了……

唉,待人处事,无非是心意的传递,善意和温暖,还是应该比区区10元20有价值得多。如果就这点钱的亏元能让对方开心一个月、甚至交个朋友,还是相当划算!

当然,鬼爷是从小泡MM泡大的,价值观可能异于常人,大家不必违心认同、也不必生硬模仿,做回你自己就行--不过记住,要做最开心常乐的那个!
作者: lc1999    时间: 2005-11-13 10:07
标题: 鬼爷说得也对。
佩服佩服。
的确见解比我等要高。

希望有机会多交流。
作者: zhouhui    时间: 2005-11-13 15:06
:mad: 这人就是可气,鄙视ing :mad:

不过是不是不要上升到中国人。。。的高度,觉得老外从心底里看不起中国人的比例总有一半,也许有些修养好的人藏得比较好不容易发觉,就不要在自己看不起自己人了,我离开蒙特利尔这么久了还经常上sinoquebec,就是觉得这里的人都非常友善,乐于帮助,我也乐与分享我知道的。。。:wink:

祝楼主生个超级无敌可爱宝宝:wink:
作者: Bonn    时间: 2005-11-13 20:43
标题: 看开点,不就是偶遇人渣么?
楼主的经历说明不仅仅只有中国接收洋垃圾,中国本身也出口垃圾,您不巧碰上了而已,就当倒霉吧。
作者: 金圣叹    时间: 2005-11-16 00:14
只凭控方代表发言,就判被控方死刑?

唔,智商真高,你们真是好官,真是包青天!
作者: 土豆条    时间: 2005-11-16 02:20
如果搂主所讲的属实,并无歪曲,那么我要讲:
不讲信用就是可耻!!
既然事先谈好了价钱,买家已经上门提货,临时加价,而且是两次加价,不是烂人是什么?
为了10元钱不讲信用出卖灵魂,不是烂人是什么?
没有做人的基本准则,只考虑自己改变了想法,不考虑别人付出的金钱(时间和汽油都是钱)和感受,不是烂人又是什么?
丑陋和肮脏的人和事应该让其曝光。
作者: white rabbit    时间: 2005-11-16 19:13
宽恕和原谅他,就不会感觉吃苍蝇了!

宽恕和原谅别人其实是对自己有好处.
作者: julieth    时间: 2005-11-16 19:29
标题: 她肯定是突然想再生一胎
她肯定是突然想再生一胎,舍不得卖给你了,但是又和你说好要卖给你,所以刁难一下,希望你一赌气不买了。没想到,你们竟然有如此坚强的毅力,不买到手决不罢休。现在,她正在家里愁呢,这下一个孩子的座椅在哪儿?告诉你个好办法,你孩子用完了,她正好生,再卖还给她。嘻嘻。
作者: immigrantmtl    时间: 2005-11-16 20:13
标题: 一块臭肉坏了满锅的汤
消消气,就当她是一块臭肉。但愿我们中国人当中这样的臭肉少一些。
作者: huamin04    时间: 2005-11-16 21:29
楼上的,你是不是有病啊?你把别人的贴子贴到我的贴子里面去干什么???!!!我搬离蒙城急着卖东西,什么时候得罪人你了???!!!你干这种缺德事干什么???!!!道貌岸然的,我看你就是这种臭肉!!!
作者: Quebecquebec    时间: 2005-11-16 23:36
标题: 有同感!
大家即然在这里买和卖,就都有各自的原因;拿卖方来说,有急着搬迁处理的,有另有高就不在乎的,有多余不用的,有不合适转卖的,也有专门买个新的再倒手挣个差价的。只要是你情我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到也无可非议!怕就怕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也许有人说,你亲自去看了的东西,难到人家还讹你不成?除非你瞎了眼!前面说了,毕竟这是个人之间的交往,是二手买卖,全凭诚信!除了大件要验明证身以外,一些小物件你还好意思折腾?例如:一根5-6米长的网线,人家卖的价也不贵,你不好意思一米一米量吧,目视八九不离十就行;可回家一用,还就短个一米左右!东西不贵,不值得跑一趟退掉,可家里长长短短线也不少,还就想要个合适的!买个新的吧,又不是特别需要!这不有二手便宜货互通有无该多好,利人利己!但好事就不好好办!


作者: 娘希匹    时间: 2005-11-17 21:13
我看这卖家就是个臭烂货!
作者: lanyi    时间: 2005-11-18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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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ava    时间: 2005-11-18 01:54
楼主买CARSEAT 的这个人, 我也是打过交道的. 本来看到她有CARSEAT 要卖, 就联系过她.
被告知第二天上午联系我. 我就一上午没敢出门等她的电话.直到中午也没来,我就又打电话问为什么没来?
答曰, 忘记我电话号码. ...然后说星期天再联系我. 一定,一定. ..结果.....吼吼. 她把它卖给你了.
我当时就觉得这件事靠不住,,后来就没在理它, 想不到偶尔转到这竟看到楼主您的买CARSEAT经历了.
对这样的人,....吼吼..楼主当时蛮好不买就是了....不过,,为自己和宝宝的健康,也就不要为这样的人生气啦.,多不值呀..
作者: lanyi    时间: 2005-11-1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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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liaca    时间: 2005-11-24 14:26
标题: It is easy to find her
just click on the name of the original poster for this message to find all the posts of this person, u can find the post for asking for the carseat was posted on 11-08-2005, we can find three replies for that post, there was one just came from the south shore: 450........ I already put this # down for remi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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