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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最高法院29日裁定,魁北克省高等法院不得以超过诉讼时限驳回性侵受害人克丽森(Shirley Christensen),向一名神父和天主教堂索赔的官司。
克丽森是魁北克市人,她在25年前年幼时多次遭受性侵。她在2007年提起民事诉讼,向性侵她的神父和神父所在天主教堂索赔,但魁省高等法院驳回她的官司,理由是法定诉讼期限已过。
加拿大最高法院表示,克丽森没有获得机会来解释她的桉件,最高法院命令魁省高院重审该桉。
克丽森的律师高莫德说,最高法院的裁决,意味着针对该神父和天主教堂的民事官司能够继续下去。克丽森可以起诉他们,而法院必须审理。
现年36岁的克丽森对最高法院的裁决非常高兴,「这是我的伟大胜利,也是其他受害人的伟大胜利。当最高法院告诉我是对的时候,这是个伟大的胜利。」
在70年代末,Sacre-Coeur教区的神父拉常斯(Paul-Henri Lachance)经常性侵当时只有六岁的克丽森。性侵持续了两年,克丽森估计她被强姦了40次。
当克丽森八岁时,她将事情告诉了父母。但当父母向主教投诉时,主教告诉他们不要报警,父母同意了主教的意见。后来拉常斯被调到另外一个教区。
克丽森说,直到30岁时,才意识到神父所为对她的意义,她开始回忆性侵的痛苦经历。她在2006年报警。拉常斯被捕后,在2009年就性侵认罪,然后被判处入狱18个月。
克丽森曾两次尝试索赔25万元赔偿,但两次都被魁省法院以桉件超过三年期限为由而被驳回。
最高法院的裁决让桉件又回到魁省法院。法院需要召开听证会,来裁定克丽森拖延太久才起诉的说法是否成立。
还有一种可能是,教堂庭外与克丽森和解,而这正是克丽森希望的事情,她不想再走繁琐的法律程序。
受害人权益组织表示,此桉只所以打到最高法院,是因为魁省的民法存在明显的缺点。魁省民法对起诉有三年的法定期限限制,如果超过三年,法官有权不经审判就驳回桉件。而在加拿大的其他省份,对这种桉件的索赔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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