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律师协会昨天经过一小时的辩论,以压倒性多数否决了两项「律师与当事人之间性关系」决议提案。
据加通社讯,加拿大律师协会本届年会提交了两项决议提案。一项要求完全禁止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两性关系,另一项则就这类关系提出警告和限制。
在就两项提案的辩论中,决大多数与会代表提出反对意见,称这些决议「带有家长式作风」、「用既定立场看人」、以及「语词意义含糊不清」。
蒙特利尔律师玛西称,「我们凭什么去禁止『坠入爱河』?」因为假如一个公司所聘律师和这家公司的女执行长产生爱情,那么,所谓的决议在这里毫无意义。
卑诗省律师保罗表示,他反对这两项决议,因为卑诗省法律协会制定的行为守则早就包含了决议所涉内容。他说,「我们都是有学识、勤力工作的人,我们也是守道德规矩的人。」
保罗续称,其实二十多年前,当时的杜鲁道总理早就对这类事情有过明确说法:「政府不应干涉民众的闺房私事」。同样,加拿大律师协会和其他法律协会也没有权力干涉律师的闺房私事。
参与起草决议的史特恩表示,希望与会代表不要回避决议所涉之事,因为这是大幅修改律师行为守则过程中的一个部分。史特恩即将出任律师协会的道德与专业事务委员会主席。
史特恩称,协会无意干涉律师的性生活。但当事人处在软弱无助的地位,有可能被人刻意利用,因此确实有必要重视这个问题。他在投票结果出来后表示,一些律师心存恐惧,以为重视这个问题是给律师抹黑。「我们不这样认为,协会的全部兴趣所在,是就潜在的两性关系方面的违规行为提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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