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明报加东版讯,一对在本地结婚近5年的爱侣,经过期间两次家庭团聚移民申请被拒绝后,还在等候上诉之时,被联邦移民部警告会发出递解令,以致在本地过期居留的太太,只好协同儿子返回到原居地再重新申请,被逼要与在本地已成为公民多年的丈夫分隔两地,让他们真正能够"家庭团聚”的日子,又再无了期的押后。
*移民部威吓递解出境*
早年从广州移民加拿大、成为本国公民已多年的张少雄昨日向明报称,其妻子雷燕婷及儿子在联邦移民部警告会发出递解令之下,已舆早前选择自愿离境返香港去了。目前,他们只好花上3000多元找来专业移民律师,提出第三次的移民申请。
联邦移民部于2002年修改新例,列明在加国境内等候家庭团聚的申请者,必须要保持其入境身份,以防止当中的新移民法例出现被人滥用的现象。
早前替张氏夫妇为移民申请提出上诉的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华人及东南亚社区)行政主任吴瑶瑶认为,移民部新例容许家庭团聚申请者在境内等候,是人道考虑的做法,但当中如张氏夫妇被逼夫妻分离的例子,却不算是人道因素,以致夫妇被逼分开多年,实在是既无情且无谓的做法。
"在2002年新例实施以来,不少家庭因此而无谓地被逼要分开,该制度明显地不人道,但移民部长却无意作出有关修改。”她指出:"该制度所审核的夫妻关系,为了防止当中的滥用情况,却要拆散不用置疑夫妻关系的夫妇,对他们的家庭关系、经济负担、以及孩子学业的影响很大。”
她认为,张氏夫妇的上两次移民申请,都是于2002之前所提出,故理应豁免于新例作考虑。
*妻儿洒泪无奈离加*
对于妻儿被迫分隔两地一段长时间,张少雄大感无奈,觉得移民部咄咄逼人。他说,由于深感前景不明朗,终日为移民申请而担忧,以致精神压力很重;这次重新申请,起码要等9个月至1年,实在无可奈何。他忆述他们接到移民官表示要发出递解令信件当日,妻儿不禁整天以泪洗面。
其妻儿在本地等候申请的4年期间,儿子因为身份问题,被迫辍学两年,好不容易才争取入本地学校,谁知读了两年,这次又要离开。
在本地仍在偿还房屋按揭的张少雄称,这次儿子回去恐怕又要停学一年,因为现时家庭经济支柱只得他一人,在香港根本负担不起另一个住所。妻儿只好回大陆家人处暂住,然而,大陆正式入学的学费昂贵,现时唯有安排儿子间中上补习班。
张氏夫妇于1999年底首次提出移民申请,于2001年5月获通知被拒。他们随即于同年7月再次入纸,但早前3月又被告知之败;两次均无说明被拒理由。而正当进行上述期间的,移民官更警告会下递解令。
张少雄目前所委托的移民律师为前移民官,他劝喻他们为免"弄华”纪录,提议选择自愿离境,然后在于境外入纸申请,可能成功的机会比较高。若要等候上诉结果,恐怕需要时间更长。
*冀第三度申请成功*
他说,他盼今次第三次申请能成功,否则便唯有举家返回中够居住,因为他将无法忍受家庭分离之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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