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加拿大选举法(CANADA ELECTIONS ACT)其中条款,当局严格限制游说团体竞选活动期间的花费开支,外界对此一直意见分歧。加拿大最高法院将于周二就有关条款作出裁决,结果将对快将来临的下届联邦大选起着直接影响。
据星岛日报讯,支持该条法例的人士指出,法例有助加拿大不致出现美国选举模式,容许富裕个体占尽优势。反对者则指出,法例侵犯言论自由、扼杀独立声音,以及令政党在政治辩论中获享垄断地位。
总理马田极大机会于本周内宣布联邦大选日期之际,最高法院周二的裁决结果将更加惹人关注。右翼游说团体全国公民联盟(NATIONAL CITIZENS COALITION,简称NCC)首先将问题交予法院处理。联盟希望当局撤销该项违反“人权公约”的花费限制。
NCC副总裁尼高斯(GERRY NICHOLLS)表示:“政府似乎想对选举进行监管,并且控制发表言论的自由。我们却认为选举应该尽量开放自由,每人都有机会参与辩论,以及表达不同意见。
保守党领袖夏巴(STEPHEN HARPER)站在尼高斯一边。夏巴四年前是NCC的主脑人物,该场司法抗争也是夏巴当年提出的。自从夏巴积极返回政坛活动以来,再没有涉及有关的司法程序。但夏巴一直支持联盟推翻开支限额的目标。
政府律师今年二月在最高法院聆讯中为法例辩护。联邦司法部的加顿(GRAHAM GARTON)表示:“为了保障选举公平性,当局需对表达自由作出一些限制。”
一向倡议选举改革的民主监察团体(DEMOCRACY WATCH),以及全国反贫穷组织(NATIONAL ANTI-POVERTY ORGANIZATION)则双双支持政府的立场。
政党开支多年来均受到限制,前总理克里靖去年提出司法改革,进一步限制政党从企业或富有人士身上取得的政治捐献金额。
刚在2000年联邦大选举行前通过的加国法例规定,游说团体用在广告及其他竞选宣传活动方面的全国开支不可超过15万元,在任何单一选区的开支则以3,000元为限。
公民联盟入禀亚伯达省高等法院挑战该条法例,并且获得胜诉。亚省高等法院于2001年推翻开支限制,亚省上诉法院于翌年亦认同裁决。
加拿大选举局等候最高法院裁决期间,在其后的多次补选中均已停止执行该条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