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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了解房主的居民状态,或许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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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不时的,加拿大居民会收到税局一些来信被告知欠一笔数目不菲的税款。不少人对于这样的来信第一反应是莫名其妙,甚至是震惊。对于为什么会收到这样的欠税信,可能的原因很多。在这众多的情形中,租户所租住的房屋的房源就是其中的一个。

         按照加拿大税法规定,非居民资产收入税款由付款人预扣汇缴。也就是说,付款人有预扣并汇缴税款的义务。比如银行支付非居民利息、公司支付非居民股息等,支付银行和公司是这些业务的付款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租房者个人就成为这种关系的付款人,是税款预扣汇缴的义务人。

        资产预扣税率是25%。也就是说,如果您的租房协议价$1000/月,您只需支付房东$750,您需要将国外的$250汇款给税局。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税局对于房主有个一般提示性描述(告诉您的付款人您是非居民,是重要的纳税信息),而导致税款未能收缴的追索权将指向付款人,即租户。所以,在租住房屋时,寻问房主的居民状况,有的时候会显得极其重要。

        对于25%的扣税,房主们听了很可能不能接受。在加拿大,房租收入相对较低,一般占房价的4-6%。在不考虑贷款利息的情况,房产税、保险、维护等费用约是房价2%左右。除非规模经营的大公司,一般个人房屋出租收益较少,算上贷款利息和折旧,不少房屋出租没有什么利润。25%的预扣税无疑要远远高于大多数房主的实际应纳税率。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加拿大税局允许非居民房主作一个选择。在这种选择下,非居民可以像居民一样,申报房屋出租的收入和费用情况,从而根据净利润额决定应纳税额。在纳税申报后,将租客预扣的、多于应纳税额部分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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