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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上庭 大家给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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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9 1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警察给我张占公交车道的ticket,当时的情况是 我骑的是摩托车,前面一个很大的坑,摩托车过坑不像汽车 第一容易搁到下面,第二容易摔车,左边车道有车,瞬间反应就是变到我的右面 就是bus和taxi车道,立刻没有变回来的聚会,大概往前走了不到200面 有警车蹲坑了,就亮灯了,我要上庭的话是按当时情况说还是说 我要右转 所以变到右边车道,哪个胜诉可能性更大?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16-7-19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你首先要有那个大坑的照片,然后在庭上就比较有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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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9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Vtom 发表于 2016-7-19 12:22
我觉得你首先要有那个大坑的照片,然后在庭上就比较有利了。

对,以后最好按一个车载摄像头,摩托车的也是有安装的
國家為人而設立,而人不是為了國家而生存。
我從來沒有情願離開船,是船離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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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0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关键是那个坑有200米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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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0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 走了 近 200 米, 不能再拿 这个说事. 已经不是 理由. 右转 的 条件是在 路口. 如果在路口, 警察 抓也太笨了! 警察不出庭, 说个有把握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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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好赢,因为你避过坑这无可厚非,但继续占用公共汽车专用道哪警察就不会原谅你了,唯一对你有利的就是你要右转,而且必须右转的意识,另外左边有车,不好再变来变去,毕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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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拍那个坑的照片,告诉法官不避开有生命危险,往前走多远全凭你说,狗子不会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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