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星期一,魁北克法庭做出一项宣判,判决连锁电影院Guzzo向一位女士赔偿10,000元。该女士向法庭控告,2007年在南岸Guzzo电影院看电影,该电影院根据“反盗版条例”对其搜查时,触犯了她的家庭隐私。 电影院方表示,2007年该女士一家三口来影院观看电影《怪物史莱克 III》时,影院忠实地执行“反盗版条例”,对他们携带的手提包进行搜查。影院警卫并未从他们的包中发现任何有违“反盗版条例”的物品,但却从该女士的女儿的包中翻出了避孕药片,该女士一怒之下,以侵犯其家庭隐私为由,将影院告上法庭,并索求60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后降至10000元。 Guzzo影院的副总裁Vince Guzzo对这一裁决表示不满,他表示影院方并无冒犯他人家庭隐私的意图,如果该女士一家将手提包放在汽车内,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了。电影院方决定近日将向法庭提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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