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倫多地區一位華人餐廳老闆承認非法加工刺鱉(即甲魚或水魚等)並列於菜單上銷售,由此被罰款1萬元。
安 省自然資源廳26日表示,Fortune Seafood Restaurant餐廳的老闆簡大昭 (譯音:Da Zhao Jian)因非法加工刺鱉被罰5000元,並且由於他在此餐廳非法銷售受保護物種而再被罰5000元,兩筆罰款的依據分別為「瀕危物種法」和「魚類及野生 動物保護法」。
來自士嘉堡安省法院的資料顯示,動物保護官員於2010年5月26日對Fortune Seafood Restaurant餐廳執行檢查時,發現了餐廳內有31隻冷凍的雌性刺鱉。刺鱉屬於受「瀕危物種法」保護的本地物種,並列為瀕危物種。同時依據「魚類及 野生動物保護法」,刺鱉在受保護動物之列。此案於3月21日開庭審理,法官Ruth Kerbel作出對簡大昭施於兩項罰款的決定。
刺鱉,俗稱甲魚、水魚、團魚或王八等,屬卵生兩棲爬行動物。中華傳統藥膳認為,鱉肉味鮮美、營養豐富,有清熱養陰、平肝熄風、軟堅散結的效果。不僅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而且是一種用途很廣的滋補藥品和中藥材料。
自然資源廳呼籲民眾舉報自然資源類違法事件,請隨時撥打免費電話1-877-TIPS-MNR(847-7667),或於正常上班時段聯繫您當地的自然資源廳主管部門。也可以匿名撥打滅罪熱線1-800-222-TIPS (8477)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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