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8-31 05:57| 查看: 214| 评论: 0
加拿大广播电视电讯委员会 (CRTC)周四表示,自9月1日起,禁止电视广告声浪过高的规定将生效,观众无需在广告时段调整电视音量。 CRTC表示,提供数字信号的广播和电视商现在必须遵守测量及控制电视信号的国际标准,减少节目与广告之间音量的变化。但委员会也提到,音量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播放节目的类型。 该监理机构表示,一些频率感觉起来舒缓,有一些会更刺激人的耳朵。商业广告可以利用制作技巧,虽然可以播出与节目一致的音量,但听到的声浪会高。 该机构表示,自9月1日后,如果观众觉得广告声浪太大的问题仍然存在,可以向CRTC投诉。 CRTC透露,美国到今年年低才将采用相同国际标准,之前观众收看美国电视无线信号的节目将可能受到太响广告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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